張員啟院長是知名學者, 青年哲學專家, 長期從事哲學、政治經濟學、法學、社會醫學研究。 他曾任河南科技報社文獻部主任, 《河南發展論壇》、《新河南》大型叢書主編, 現任北京循正醫學研究院執行院長、院務委員會主任。 是最早提出商品房限購政策和建言出臺新《婚姻法》司法解釋三有關離婚房產分割條款的專家學者, 也是“營養強國”戰略的重要推動者。 2010年1月7日, 他曾經在《求是》官方網站發表的署名文章《用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破解房價難題》引起各方高度重視, 次年, 《婚姻法司法解釋(三)》出臺。
張院長您好:
各位聽眾大家好!主持人!
今天節目裡, 我分三個大的方面與大家一起談一談《婚姻法司法解釋三》實施以來所產生的的社會效果和法律效果!
首先, 《婚姻法司法解釋(三)》好順應時代要求, 回應社會熱點!它以法律規範的方式科學地改進了中國婚姻家庭制度。
隨著我國經濟社會的飛速發展, 人民群眾的生活水準普遍得到較大改善, 但與此同時, 人民群眾特別是廣大青年的世界觀、人生觀和價值觀隨之也發生了嬗變。 一些過去曾經洗滌過的腐朽、落後、不健康的價值觀念、生活方式和婚嫁陋習重新氾濫。 一部分人滋生了拜金主義。 “一切向錢看”成為一種時尚口頭禪。 結果, 傍大款、攀富貴、結交“富二代”、“官二代”和“土豪”成為一種社會風氣。
第二, 《婚姻法司法解釋(三)》有力推動了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踐行和落實, 匡正了廣大青年的人生觀、價值觀、婚戀觀和住房觀。
法律法規是推廣社會主流價值的重要保證。 中央提出要把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貫徹到依法治國、依法執政、依法行政實踐中,
第三個方面呢, 《婚姻法司法解釋(三)》為基層法院裁決婚姻財產糾紛提供了“尚方寶劍”, 法律效果明顯。
隨著婚姻家庭糾紛的不斷增加, 法院判決面臨巨大的社會壓力。 中國社會轉型引發了大量的社會糾紛, 甚至進入了“訴訟爆炸”時代,各地法院都面臨著“案多人少”的問題,且要承受當事人纏訴和上訪的社會壓力。在這種背景下,最高人民法院積極宣導“能動主義司法”,推動法院以各種方式積極解決社會糾紛。而在婚姻家庭糾紛中,由於高房價引發的房產糾紛成為爭議的焦點,尤其是在房產作為夫妻共有財產的分割中,以往,無論法院如何判決都難以讓雙方當事人滿意,基層法院面臨的壓力也越來越大。為了緩解審判壓力,《婚姻法司法解釋(三)》採取明晰個人財產的思路,力圖壓縮家庭共有財產的範圍,增加個人財產的範圍,從而方便法官在審理案件中確認財產,尤其是在離婚案件中大大方便了財產的分割,緩解了基層法院審判壓力,提高了法院的審判效率,減少了法院大量積案,實現了良好的社會效果與法律效果相統一。
文明的婚姻應該是愛情和物質基礎的統一,但是,在文學家的筆下,非理性因素被無限誇大,愛神成為理性的剝奪者,但在商人那裡,愛情和婚姻又被“異化”成某種“交易”。《婚姻法司法解釋(三)》的實施,為那些在婚戀問題上迷途的羔羊樹起了指向的燈塔,感召他(她)們迷失的理性,重塑高尚、進步、文明的現代婚戀愛情家庭觀,極大地推動了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的進程。如今,無房、無車、無鑽戒、無婚禮、無蜜月的“裸婚”,已經成為絕大多數進步青年的選擇,與自己的忠誠愛侶攜手並肩,在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建設的偉大征程上奔跑前進!
謝謝大家!謝謝主持人!
甚至進入了“訴訟爆炸”時代,各地法院都面臨著“案多人少”的問題,且要承受當事人纏訴和上訪的社會壓力。在這種背景下,最高人民法院積極宣導“能動主義司法”,推動法院以各種方式積極解決社會糾紛。而在婚姻家庭糾紛中,由於高房價引發的房產糾紛成為爭議的焦點,尤其是在房產作為夫妻共有財產的分割中,以往,無論法院如何判決都難以讓雙方當事人滿意,基層法院面臨的壓力也越來越大。為了緩解審判壓力,《婚姻法司法解釋(三)》採取明晰個人財產的思路,力圖壓縮家庭共有財產的範圍,增加個人財產的範圍,從而方便法官在審理案件中確認財產,尤其是在離婚案件中大大方便了財產的分割,緩解了基層法院審判壓力,提高了法院的審判效率,減少了法院大量積案,實現了良好的社會效果與法律效果相統一。文明的婚姻應該是愛情和物質基礎的統一,但是,在文學家的筆下,非理性因素被無限誇大,愛神成為理性的剝奪者,但在商人那裡,愛情和婚姻又被“異化”成某種“交易”。《婚姻法司法解釋(三)》的實施,為那些在婚戀問題上迷途的羔羊樹起了指向的燈塔,感召他(她)們迷失的理性,重塑高尚、進步、文明的現代婚戀愛情家庭觀,極大地推動了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的進程。如今,無房、無車、無鑽戒、無婚禮、無蜜月的“裸婚”,已經成為絕大多數進步青年的選擇,與自己的忠誠愛侶攜手並肩,在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建設的偉大征程上奔跑前進!
謝謝大家!謝謝主持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