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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工商總局對外公佈了2017年第三批虛假違法廣告典型案例

日前, 國家工商總局對外公佈了2017年第三批虛假違法廣告典型案例。 封面新聞記者注意到, 今年11月, 上海靜安區市場監管局開出了一張大額罰單,

當事公司因未完整展示中國地圖而被罰款100萬元。

據瞭解, 當事人上海華與華行銷諮詢有限公司為華夏幸福基業股份有限公司在動車組列車展牌媒體及航機雜誌上設計廣告。 廣告中使用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地圖未將國界線完整、準確的表示, 損害了國家尊嚴及利益。

工商總局在公示中指出, 當事人在以後的相關廣告設計中, 在已知其廣告地圖繪製錯誤的情況下, 仍未將我國領土表示完整、準確, 客觀上持續了違法行為, 放任了危害後果的繼續發生, 違反了《廣告法》第九條規定。 2017年11月, 上海市靜安區市場監管局作出行政處罰, 沒收廣告費用8.8萬元, 罰款100萬元。

2015年開始實施的新《廣告法》第九條明確規定,

廣告不得損害國家的尊嚴或者利益, 洩露國家秘密。 對於違反第九條規定的, 《廣告法》明確將對廣告經營者、廣告發佈者, 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沒收廣告費用, 處二十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的罰款, 情節嚴重的, 並可以吊銷營業執照、吊銷廣告發佈登記證件。

工商總局近期查處的部分典型案例公佈如下:

一、北京創客互動科技有限公司發佈違法廣告案

當事人利用微信公眾號發佈的廣告內容中含有違背社會良好風尚內容, 違反了《廣告法》第九條規定。 2017年7月, 北京市工商局朝陽分局作出行政處罰, 責令當事人停止發佈違法廣告, 罰沒款合計20.3萬元。

二、雙鴨山廣播電視臺發佈違法廣告案

當事人在所屬新聞綜合廣播、交通廣播頻率發佈“百合康越橘葉黃素軟膠囊”“本元首腦膠囊”等10個產品違法廣告,

當事人未健全廣告承接登記、審核管理制度, 未認真履行廣告審查義務, 以健康講座形式變相發佈廣告, 對藥品的功效、治癒率、有效率、安全性做出保證性承諾, 對商品的功能、用途、成分進行虛假宣傳, 欺騙、誤導消費者, 違反了《廣告法》第十六條、第十九條、第二十八條等規定。 2017年11月, 雙鴨山市市場監督管理局作出行政處罰, 責令當事人停止發佈違法廣告, 罰款88萬元。

三、上海華與華行銷諮詢有限公司設計違法廣告案

當事人為華夏幸福基業股份有限公司在動車組列車展牌媒體及航機雜誌上設計廣告。 廣告中使用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地圖未將國界線完整、準確的表示,

損害了國家尊嚴及利益。 且當事人在以後的相關廣告設計中, 在已知其廣告地圖繪製錯誤的情況下, 仍未將我國領土表示完整、準確, 客觀上持續了違法行為, 放任了危害後果的繼續發生, 違反了《廣告法》第九條規定。 2017年11月, 上海市靜安區市場監管局作出行政處罰, 沒收廣告費用8.8萬元, 罰款100萬元。

四、上海證大金融資訊服務有限公司發佈違法廣告案

當事人利用“撈財寶APP”和撈財寶官網, 宣傳“新手專享96982期 10.0%年化收益率”等有關收益率宣傳的內容, 違反了《廣告法》第二十五條規定。 2017年9月, 上海市浦東新區市場監管局作出行政處罰, 罰款60萬元。

五、浙江台州章某發佈違法廣告案

當事人在某網站平臺上發佈的“帝皇強腎湯”“禦舒丹”廣告用語涉嫌宣傳治療功能,

涉案產品包裝上含有的多項內容均為虛假, 涉嫌犯罪。 2017年11月, 台州市黃岩區市場監管局已將該案移交公安部門調查處理。

六、安徽省長天資產管理有限公司發佈違法廣告案

當事人通過自設網站及微信公眾號發佈的廣告內容與事實不符, 含有明示或者暗示保本、無風險或者保收益的內容, 違反了《廣告法》第二十五條等規定。 2017年10月, 合肥市工商局作出行政處罰, 責令當事人停止發佈違法廣告, 在相應範圍內消除影響, 罰款72.83萬元。

七、福建省莆商貸互聯網金融服務有限公司發佈違法廣告案

當事人在其公司網站及經營場所發佈金融廣告, 廣告中含有虛假內容, 並對未來收益作出保證性承諾,沒有對可能存在的風險以及風險責任承擔有合理提示或者警示,違反了《廣告法》第二十五條等規定。2017年10月,莆田市城廂區工商局作出行政處罰,責令當事人停止發佈違法廣告,在相應範圍內消除影響,罰款30萬元。

八、威海市廣播電視臺發佈違法保健食品廣告案

當事人在所屬頻道發佈“紅陽鹽藻”“千菌方”“愛體養心口服液”“陽氣肽”保健食品廣告,廣告中利用專家、患者的名義和形象作證明,含有表示功效、安全性的斷言或者保證,並利用健康講座形式變相發佈保健食品廣告,違反了《廣告法》第十六條等規定。2017年8月,威海市工商局作出行政處罰,罰沒款合計78.8萬餘元。

九、利川市長江醫院發佈違法醫療廣告案

當事人未經醫療廣告審查機關審查,利用宣傳冊和戶外廣告對其醫療服務進行宣傳,廣告內容含有表示功效、安全性的斷言或者保證,違反了《廣告法》第十六條等規定。2017年7月,利川市工商局作出行政處罰,責令當事人停止發佈違法廣告,在相應範圍內消除影響,罰款22萬元。

十、廣州市南珠醫療美容門診有限公司發佈違法廣告案

當事人為推銷其經營的醫療美容服務,通過官方網站、微信公眾號及張貼宣傳畫板等形式發佈廣告對外進行宣傳。廣告含有與事實不符或者缺乏事實依據、容易誤導消費者的虛假內容,違反了《廣告法》第二十八條等規定。2017年10月,廣州市海珠區市場和品質監督管理局作出行政處罰,責令當事人停止發佈違法廣告,在相應範圍內消除影響,罰款95萬元。

十一、南寧協和醫院有限責任公司發佈違法廣告案

當事人以虛假榮譽證書授予的稱號發佈醫療廣告,欺騙、誤導消費者,違反了《廣告法》第二十八條規定。2017年11月,玉林市工商局作出行政處罰,責令當事人停止發佈違法廣告,在相應範圍內消除影響,罰款20萬元。

十二、海南東方明珠房地產有限公司發佈違法廣告案

當事人在廣告宣傳中以項目距離機場所需時間表示項目位置,將“產權式酒店”宣傳為普通“高層住宅區”,誤導消費者,違反了《廣告法》第二十六條等規定。2017年7月,海南省海口市工商局作出行政處罰,責令當事人停止發佈違法廣告,在相應範圍內消除影響,罰款113萬元。

十三、雲南廣播電視臺發佈違法醫療器械廣告案

當事人與鄭州康金瑞健康產業有限公司簽訂廣告發佈合同,在雲南衛視頻道發佈“糖御醫牌遠紅外貼”廣告,該廣告未按廣告審查批准內容播出,含有表示功效、安全性的斷言或者保證,出現了專家、患者名義作證明等內容,違反了《廣告法》第十六條等規定。2017年9月,雲南省工商局分別對雲南廣播電視臺、廣告主鄭州康金瑞健康產業有限公司作出行政處罰,罰沒款合計21.06萬元。

十四、甘肅省廣播電影電視總台(集團)發佈違法廣告案

當事人利用甘肅衛視頻道發佈“劵鈔版《清明上河圖大郵票》”廣告,廣告含有明示或者暗示保本、無風險或者保收益等內容,違反了《廣告法》第二十五條規定。2017年9月,甘肅省工商局作出行政處罰,責令當事人停止發佈違法廣告,罰沒款合計61.42萬元。

十五、新疆電視臺發佈違法食品、保健食品廣告案

當事人發佈“老院長祛斑方”“藏寶保健滋補液”等食品、保健品廣告,廣告中含有涉及疾病治療功能、醫療用語等內容,違反了《廣告法》第十七條規定。2017年7月,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工商局作出行政處罰,責令當事人停止發佈違法廣告,罰款20萬元。

並對未來收益作出保證性承諾,沒有對可能存在的風險以及風險責任承擔有合理提示或者警示,違反了《廣告法》第二十五條等規定。2017年10月,莆田市城廂區工商局作出行政處罰,責令當事人停止發佈違法廣告,在相應範圍內消除影響,罰款30萬元。

八、威海市廣播電視臺發佈違法保健食品廣告案

當事人在所屬頻道發佈“紅陽鹽藻”“千菌方”“愛體養心口服液”“陽氣肽”保健食品廣告,廣告中利用專家、患者的名義和形象作證明,含有表示功效、安全性的斷言或者保證,並利用健康講座形式變相發佈保健食品廣告,違反了《廣告法》第十六條等規定。2017年8月,威海市工商局作出行政處罰,罰沒款合計78.8萬餘元。

九、利川市長江醫院發佈違法醫療廣告案

當事人未經醫療廣告審查機關審查,利用宣傳冊和戶外廣告對其醫療服務進行宣傳,廣告內容含有表示功效、安全性的斷言或者保證,違反了《廣告法》第十六條等規定。2017年7月,利川市工商局作出行政處罰,責令當事人停止發佈違法廣告,在相應範圍內消除影響,罰款22萬元。

十、廣州市南珠醫療美容門診有限公司發佈違法廣告案

當事人為推銷其經營的醫療美容服務,通過官方網站、微信公眾號及張貼宣傳畫板等形式發佈廣告對外進行宣傳。廣告含有與事實不符或者缺乏事實依據、容易誤導消費者的虛假內容,違反了《廣告法》第二十八條等規定。2017年10月,廣州市海珠區市場和品質監督管理局作出行政處罰,責令當事人停止發佈違法廣告,在相應範圍內消除影響,罰款95萬元。

十一、南寧協和醫院有限責任公司發佈違法廣告案

當事人以虛假榮譽證書授予的稱號發佈醫療廣告,欺騙、誤導消費者,違反了《廣告法》第二十八條規定。2017年11月,玉林市工商局作出行政處罰,責令當事人停止發佈違法廣告,在相應範圍內消除影響,罰款20萬元。

十二、海南東方明珠房地產有限公司發佈違法廣告案

當事人在廣告宣傳中以項目距離機場所需時間表示項目位置,將“產權式酒店”宣傳為普通“高層住宅區”,誤導消費者,違反了《廣告法》第二十六條等規定。2017年7月,海南省海口市工商局作出行政處罰,責令當事人停止發佈違法廣告,在相應範圍內消除影響,罰款113萬元。

十三、雲南廣播電視臺發佈違法醫療器械廣告案

當事人與鄭州康金瑞健康產業有限公司簽訂廣告發佈合同,在雲南衛視頻道發佈“糖御醫牌遠紅外貼”廣告,該廣告未按廣告審查批准內容播出,含有表示功效、安全性的斷言或者保證,出現了專家、患者名義作證明等內容,違反了《廣告法》第十六條等規定。2017年9月,雲南省工商局分別對雲南廣播電視臺、廣告主鄭州康金瑞健康產業有限公司作出行政處罰,罰沒款合計21.06萬元。

十四、甘肅省廣播電影電視總台(集團)發佈違法廣告案

當事人利用甘肅衛視頻道發佈“劵鈔版《清明上河圖大郵票》”廣告,廣告含有明示或者暗示保本、無風險或者保收益等內容,違反了《廣告法》第二十五條規定。2017年9月,甘肅省工商局作出行政處罰,責令當事人停止發佈違法廣告,罰沒款合計61.42萬元。

十五、新疆電視臺發佈違法食品、保健食品廣告案

當事人發佈“老院長祛斑方”“藏寶保健滋補液”等食品、保健品廣告,廣告中含有涉及疾病治療功能、醫療用語等內容,違反了《廣告法》第十七條規定。2017年7月,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工商局作出行政處罰,責令當事人停止發佈違法廣告,罰款2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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