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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他娘,結婚頭兩年我們很幸福,可現在我快受不了了”

我出生在工薪家庭, 父母都是忠厚本分之人, 從廠子裡退休後一直賦閑在家, 偶爾出去打打麻將, 旅旅遊。 大學畢業後, 跟哥們折騰著做生意, 賠個底朝天之後, 南下廣州打工五年, 期間, 有遇到心動如初的姑娘, 但因現實原因不得不分手, 眼看著父母年邁, 隨即放棄那邊的優渥, 回到老家。

回來後, 在父母的張羅下, 我通過相親認識了現在的老婆, 和她談婚論嫁時, 我已經是32歲的“高齡”, 而她在村裡也不年輕了(26歲), 故而, 基於此前提, 雙方在拍拖半年後, 登記結婚, 現在回想起來, 之所以造成今天的尷尬局面, 完全是當初急於求成, 雙方瞭解不深。

結婚的時候, 給了丈母娘12萬彩禮, 她家照單全收, 回禮很少, 簡直沒法說出口, 儘管如此, 為了不讓父母操心, 我還是開開心心把她娶回了家, 婚後次年, 我通過自己努力, 按揭了一套新房, 每個月還貸款3000塊。 與此同時, 女兒也出生了,

父母整日圍著孩子准, 累的夠嗆。 但眉眼之間是幸福的。

老婆懷孕、月子期間, 一直是我媽在照顧, 儘管她性格自私, 任性。 但我媽為了我都忍了, 最不能忍的是, 她對娘家無條件的倒貼。 結婚前兩年, 孩子小的時候還好, 知道發了工資, 買奶粉, 多少能減輕下我的負擔。

可近兩年來, 老婆對娘家的倒貼愈演愈烈, 甚至已經到了無以復加的程度。

娘家的水電費, 網費, 小舅子買衣服, 手機, 甚至是結婚的備用金都是老婆在負擔, 她每個月五六千的工資全部倒貼了娘家不說, 有時候遇到點事, 比如小舅子交了女朋友, 要出去旅遊。 她自己錢不夠, 就找我拿錢, 我可是連吃飯都勒緊褲腰帶, 上有老, 下有小, 自己五六年沒出去旅遊過, 到頭來卻要倒貼小舅子出去瀟灑。

講真, 如果我是富甲一方的生意人, 貼補丈母娘無可厚非, 可事實上的情況是, 我只是月薪不到一萬的工薪一族, 從買了房子那天起, 我就沒買過一件新衣服, 新鞋子, 抽煙都是10塊一包的, 有時候累的不行行的時候, 就躲在沒人的地方嚎啕大哭, 說出來都覺得丟人, 可在外再苦再累, 回到家聽不到老婆一句熱乎話, 才是最心酸的。

有時候在想, 這場婚姻帶給我的到底是什麼?與其說我是娶了老婆過日子, 不如說, 我是娶了她們一大家子, 小舅子, 岳父, 岳母, 任何一個人稍微有點事,

都可以壓得我喘不過氣來。 我承認我能力有限, 甚至有點無能, 與自個爹媽, 自個女兒比起來, 我有時候不得不得罪老婆娘家人。

倘若不是考慮到給女兒一個完整的家, 我早都想離婚了, 或許離了, 自己也就解脫了, 都說男到中年, 不如狗, 我現在終於體會到了,甚至已經受不了了。(圖片來自網路,如有侵權,請聯繫作者刪除)

我現在終於體會到了,甚至已經受不了了。(圖片來自網路,如有侵權,請聯繫作者刪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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