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目前的技術, 無法打撈泰坦尼克號的殘骸
為什麼?
1、泰坦尼克號的殘骸在4000米下的大西洋。
4000米是個什麼概念?
4000米深的海水裡已經沒有日光能透進來。
4000米的水下壓力達到幾百個大氣 壓, 人在那裡就會被壓成一張紙。
2、殘骸經過高速的衝撞以及百年的銹蝕, 幾乎散架, 只是在表面上仍保持著一體的狀態而已。
再說其船底早已與海床融為一體, 船艏經過衝擊也已經深埋海床, 根本無法打撈。
3、如此深的海底, 每平方英寸壓力3.6噸, 沒有任何打撈設備可以在如此強壓的情況下使用
例子:1968年一艘以色列潛艇“達卡號”在水下約4000米處遇到海底斷崖。 最終在1999年經過多種技術探索和各種嘗試, 在一海域的4000米深處終於發現了它的蹤影, 它們找到了當時失蹤的“達卡號”,
(P.S.發現殘骸的是專業的深海探測器, 所以能下潛到此深度)
4、殘骸已經泡在低溫低氧的海水中百餘年, 與空氣接觸後會迅速氧化, 銹蝕破碎, 如何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