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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學上如何定義強迫症?

Brainnews 問答

強迫症(Obsessive compulsive disorder, 簡稱:OCD), 是一種以強迫症狀為主的神經症, 即強迫性神經症, 更具體地說, 是一種神經官能症。 此病的患者總是被一種入侵式的思維所困擾, 在生活中反復出現強迫觀念及強迫行為, 使患者感到不安、恐慌或擔心, 而進行某種重複行為有時會令患者感到這種壓迫感可以得到舒緩。 雖然以這種儀式動作的方式減輕精神痛苦, 但正常的社會功能嚴重受損, 患者自知力完好, 知道這樣是沒有必要的, 卻無法擺脫。

醫學上對於強迫症的診斷標準分為三個方面:

一、症狀標準。

患者稱種種症狀起源於自己內心,

不是被別人或外界影響強加的, 症狀反復出現, 患者認為沒有意義, 並感到不快甚至痛苦, 試圖抵抗卻不能奏效, 且包含至少有以下一條, 即可診斷為強迫性神經症。

1.症狀以強迫思想為主了, 包括強迫觀念、回憶或想像, 強迫性對立觀念, 窮思竭慮, 害怕喪失自控能力。

2.症狀以強迫行為為主, 包括反復洗滌、核對、檢查或詢問等。 比如:不停的洗手, 一天用掉一塊香皂直到手洗破;出門前總覺得自己沒有帶鑰匙沒有鎖門, 出門後總要返回查看, 期間心神不寧。

3.上述的混合形式。

二、嚴重標準:社會功能受損。

三、病程標準:符合症狀標準至少三個月。

以上就是對強迫症的醫學定義, 定義包含不同的側面, 以便大家更加全面瞭解強迫症及其特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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