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魯迅先生的〈〈祝福〉〉裡有一位貧苦的婦女祥林嫂, 她受封建禮教的影響, 喪夫後不願改嫁, 可是她婆婆為了給小兒子娶媳婦, 就強行綁走祥林嫂, 把她賣給一個光棍漢為妻, 祥林嫂是被迫改嫁, 而魯迅和周作人共同的庶祖母潘大鳳主動要求改嫁, 其後又不知所蹤。
周作人的祖父叫周福清, 周福清言語尖刻, 憤世嫉俗, 在官場始終不得意, 只做了七品知縣就被參掉, 直到1888年才被實授為內閣中書, 後來周福清捲入科舉行賄舞弊案被光緒皇帝判了斬監候, 後來坐了八年牢就被赦免了。
周福清有兩任妻子,
在納潘大鳳為妾之前, 周福清還有兩個姨太太, 一個是薛氏,
潘大鳳比周福清小三十一歲, 是周福清在北京買的, 周作人晚年寫了一首詩, 其中有幾句是描述潘大鳳的:“主婦生北平,髫年侍祖父。 嫁得窮京官,庶幾尚得所。 應是命不猶,適值暴風雨。 中年終下堂,飄泊不知處。 ”
由此詩看來, 潘大鳳嫁給周福清時很年輕, 只是一個十幾歲的小姑娘。 周福清是個窮官, 潘大鳳嫁給他沒享什麼福, 就是伺候他。 周福清看重保養, 每天都要吃一些補品。 他的補品都是由潘大鳳親自來做。
潘大鳳沒有生育過子女, 但是撫養著周福清的小兒子周伯升, 潘大鳳生於1868年, 周伯升1882年出生, 潘大鳳只比她的養子周伯升大十四歲。
潘大鳳和養子相處得並不好, 周伯升經常找嫡母蔣氏告潘大鳳的狀, 說潘大鳳待他不好, 不給他穿棉褲, 還罵他是“眾生”(眾生怎麼是罵人的話, 可能紹興話是另外的意思。 ), 蔣氏責備潘大鳳, 潘大鳳說是周伯升待她沒禮貌, 不肯叫她“娘”。
庶子不肯叫姨太太“娘”也不是什麼大不了的事,
周伯升叫潘大鳳為“喂”, 這恐怕過不去, 最少也要叫聲“姨娘”吧。 封建時代的小妾地位低, 連她親自撫養的庶子都不尊重她。
周福清因科場行賄案在杭州作牢, 他叫住在紹興老家的潘大鳳帶著庶子周伯升來陪獄。 陪獄不是陪著坐監獄, 而是潘大鳳帶著周伯升在花牌樓租了間房子住了下來。 後來周伯升去上學, 就改由周作人來“陪獄”, 住在花牌樓由潘大鳳撫養。
潘大鳳給周作人的飲食很不好, 十二三歲的周作人, 連一日三餐都吃不好。 每天都是一頓稀飯和兩頓乾飯, 除了每天下午定例的一回一條糕幹, 別的點心是沒有的。 周作人就來偷冷飯吃, 到灶頭, 從掛著的飯籃內揀大塊的飯直往嘴裡送。
當然也可能是因為入獄的周福清窮, 潘大鳳巧婦難為無米之炊。 潘大鳳自己的伙食也不好, 她不可能自己天天吃冰糖肘子、紅燒肉, 卻給周作人吃乾飯,如果是這樣,周作人肯定不會對她有好感,對她的不幸遭遇同情。
周福清的脾氣很不好,愛罵家裡人,所以不好伺候,潘大鳳也一定挨了他不少罵。現在的二奶日子舒服,可是潘大鳳日子不舒服,而且她和現在的二奶不一樣,現在的二奶是主動當情婦的,而潘大鳳是被丈夫買來的,當姨太太並非是她的選擇。
周福清在六十七歲時病逝了,這時潘大鳳三十六歲,在現在看來很還年輕,但是在當時已經是中年婦女了,潘大鳳不安於室,很快傳出緋聞。門房單阿和對周家人打小報告說,有一個綽號叫癱眼疤的人,晚上常來,一來就鑽進潘姨(周家人稱潘大鳳為潘姨)的房間。
周家的人都說單阿和是亂說,他們家是書香門第,斷不會出這樣的事。
後來潘大鳳對正妻蔣氏要求改嫁,過去小妾改嫁必須征得正妻的同意,和現在不一樣。過去的小妾是不敢和正妻搶地位的,不但有嫡庶之別壓著,而且在丈夫病逝後,小妾的命運就由正妻決定的,小妾是守寡是嫁人,還是被賣掉,都是由正妻決定。
蔣氏很寬容大度,她同意潘大鳳改嫁,正好周家叔祖周芹侯在座。蔣氏請他代筆立個字據。周芹侯幫蔣氏和潘大鳳代寫了兩張字據。
第一張是以蔣氏的名義寫的:主母蔣諭妾潘氏,頃因汝嫌吾家清苦,情願投靠親戚,並非虛言,嗣後遠離家鄉,聽汝自便,決不根究。
第二張是以潘氏的名義寫的:立筆據妾潘氏,頃因情願外出自度,無論景況如何,終生不入周家之門,決無異言。此據。汝可放心,即以此諭作憑可也。
於是潘大鳳就改嫁給癱眼疤當了妻子,一夫一妻過日子,癱眼疤並不是什麼富人,不知道潘大鳳為什麼要選擇他,聽外號癱眼疤就不是健康的。後來癱眼疤雙目失明,潘大鳳不知所蹤。
一個清朝縣官的姨太太,結局並不好。
卻給周作人吃乾飯,如果是這樣,周作人肯定不會對她有好感,對她的不幸遭遇同情。周福清的脾氣很不好,愛罵家裡人,所以不好伺候,潘大鳳也一定挨了他不少罵。現在的二奶日子舒服,可是潘大鳳日子不舒服,而且她和現在的二奶不一樣,現在的二奶是主動當情婦的,而潘大鳳是被丈夫買來的,當姨太太並非是她的選擇。
周福清在六十七歲時病逝了,這時潘大鳳三十六歲,在現在看來很還年輕,但是在當時已經是中年婦女了,潘大鳳不安於室,很快傳出緋聞。門房單阿和對周家人打小報告說,有一個綽號叫癱眼疤的人,晚上常來,一來就鑽進潘姨(周家人稱潘大鳳為潘姨)的房間。
周家的人都說單阿和是亂說,他們家是書香門第,斷不會出這樣的事。
後來潘大鳳對正妻蔣氏要求改嫁,過去小妾改嫁必須征得正妻的同意,和現在不一樣。過去的小妾是不敢和正妻搶地位的,不但有嫡庶之別壓著,而且在丈夫病逝後,小妾的命運就由正妻決定的,小妾是守寡是嫁人,還是被賣掉,都是由正妻決定。
蔣氏很寬容大度,她同意潘大鳳改嫁,正好周家叔祖周芹侯在座。蔣氏請他代筆立個字據。周芹侯幫蔣氏和潘大鳳代寫了兩張字據。
第一張是以蔣氏的名義寫的:主母蔣諭妾潘氏,頃因汝嫌吾家清苦,情願投靠親戚,並非虛言,嗣後遠離家鄉,聽汝自便,決不根究。
第二張是以潘氏的名義寫的:立筆據妾潘氏,頃因情願外出自度,無論景況如何,終生不入周家之門,決無異言。此據。汝可放心,即以此諭作憑可也。
於是潘大鳳就改嫁給癱眼疤當了妻子,一夫一妻過日子,癱眼疤並不是什麼富人,不知道潘大鳳為什麼要選擇他,聽外號癱眼疤就不是健康的。後來癱眼疤雙目失明,潘大鳳不知所蹤。
一個清朝縣官的姨太太,結局並不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