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顧客 海膽燉豆腐,海膽呢?“石鍋裡沉底兒碎了” 店家

配圖上有表面黃色像蛋黃的幾塊東西

老闆說就是這種“原汁海膽”

海參炒麵裡為啥沒有海參?看過宋小寶小品《吃面》的人, 會對裡面的這個橋段印象深刻。

“什麼炒麵?”

“海參炒麵!”

“玩呢?海參呢?炒丟了?扒拉出鍋了?給我一個完美的解釋。 ”

“面是我炒的, 我叫海參!”

前兩天, 長春市民楊先生去飯店點了一道叫做“石鍋海膽豆腐”的菜, 也遇到了類似的問題。 “海膽燉豆腐, 上來發現裡面沒有海膽, 全是豆腐。 ”楊先生給本報打來電話, 語氣中流露著氣憤。 那麼, 這鍋菜裡究竟有沒有海膽?新文化記者決定實地走訪踏查一下,

結果有點兒出人意料。

質疑18元吃了“豆腐燉豆腐”?

據楊先生說, 14日那天, 他到位於仙台大街上的吉林大學中日聯誼醫院做檢查, 在等待檢查結果時趕上飯口, 他就一個人在附近找了一家叫做“極品香小酒館”的飯店吃飯。 點了盤餃子, 另外還點了一道“石鍋海膽豆腐”。 菜上來了, 楊先生吃了幾口, 發現有點不對。 他覺得既然是海膽豆腐, 海膽和豆腐這兩樣“主材”一樣都不能少, 可是他卻表示, 自己吃的那鍋菜裡“沒有海膽全是豆腐”。

“我當時就找來服務員跟他們說這個事兒, 當著面兒在鍋裡撈了半天, 裡面撈出來的有小海米, 我就沒看到有海膽, 他們卻說有海膽。 ”楊先生說, 這道菜售價是18元錢, 他覺得吃了一鍋“豆腐燉豆腐”有點兒虧。

核實飯店稱用了海膽罐頭

菜已經吃了, 賬也結了, 楊先生表示, 他也不願意再次去飯店追究此事, 不過想想就是覺得心裡不舒服。 於是, 記者帶著楊先生的質疑, 於16日上午來到位於仙台大街與浦東路交會附近的這家飯店。

當事店員和老闆都在, 對於楊先生所反映的問題, 他們也表示, 確實知道有這麼回事兒。 不過, 飯店老闆劉先生對於被質疑“海膽豆腐沒海膽”並不認同。 他帶記者到了後廚, 並拿出了“實拍”菜單。

在後廚, 劉老闆拿出兩瓶未開封和已開封的“原汁海膽”罐頭。 他表示, 這家飯店經營已有兩年, 廚師做“石鍋海膽豆腐”這道菜, 除了盒裝豆腐外, 一鍋裡面會加幾勺這種黃色帶汁水的“原汁海膽”。 “這一小瓶我們買來就要二三十元,

挺貴的。 ”劉老闆說。 記者看到, 在“原汁海膽”配料欄中顯示有“海膽、水、食用鹽、谷氨酸鈉”。

同時, 劉老闆還出示了該店的菜牌, 並稱每道菜都是實拍圖, “石鍋海膽豆腐”這道菜的配圖上, 表面黃色像蛋黃的幾塊東西, 就是這種“原汁海膽”, 因此並不存在欺騙消費者的問題。

為啥會出現加了“原汁海膽”食客卻撈不著海膽?對此, 劉老闆表示, 因為菜里加的並不是整個的海膽, 這種原汁海膽遇到石鍋裡的熱湯, 很容易快速沉底兒散開。

消協商家應盡告知義務

去飯店吃飯, 誰都不想吃得憋屈;而作為飯店經營者, 也不願意被人無端質疑。 在“海膽豆腐”這件事兒上, 食客和飯店, 兩方都覺得自己在理兒, 有沒有更好的處理方式?

對此, 長春市消協秘書長鐘萍表示, 如今很多地方都在搞“放心消費”, 尤其是餐飲企業, 在明明白白消費這方面, 更應把有些工作做在前面、做得更細緻一些。 “標注的菜名是‘海膽豆腐’, 那麼, 可能就會使消費者誤以為是整個的海膽。 為了避免這種誤會, 給予更充分的知情權, 建議商家對消費者在意的主材、尤其是一些價格昂貴的食材, 多做一些備註說明。 有可能的話, 可以把具體的分量、克數都標注上。 ”鐘萍坦言, 就本事件而言, 商家用到的是海膽製品來加工一道菜, 那麼, 就應當盡到告知義務。 新文化記者 黃豔麗 文/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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