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 路遠, 所以做生意, 都是結伴而行, 這不, 張三和周生是好朋友, 他們約定一同外出去做生意。
出發的當天早晨, 張三先上船,
周生來到岸邊, 看到張三還沒來, 等了很久, 便讓張潮前去催促。
張潮來到張三家, 一邊敲門, 一邊叫張三的妻子, 問張三怎麼這麼久還不來?
張三的妻子驚訝地說:“他已經出門很久了, 難道還沒有上船嗎?”
張潮回來告訴周生, 周生覺得奇怪, 就和張三的妻子分頭尋找, 找了很久也沒有找到。 周生怕被牽連, 便報告了縣衙。
縣令懷疑是張三的妻子有其他原因害死張三, 卻苦無證據, 無法結案。
後來, 有位楊評事閱覽案件筆供, 說道:“按照常理來說, 張潮是去找張三的, 去之前他並不知道張三不在家, 他應當直接叫張三的。 可是他敲門就叫張三的妻子, 由此推斷, 他一定知道張三不在家裡, 所以他很可能就是兇手。 ”
縣令找來張潮審問, 張潮俯首認罪。
看來, 斷案時, 筆錄非常重要, 特別是第一份筆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