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勤勞:新化人曆以勤勞著稱于時。 古梅山瑤人刀耕火種, 覓食極不易, 只能告勤勞碉苦向自然索取以求生存。 以後生產雖逐漸發展,
二、簡樸:從衣飾看, 古梅山人“衣著斑斕”、“白巾裹髻長錯結, 野花山果青垂肩”(章惱《開梅山頌》), 男則白布褲衫, 女則青布衫、斑布裙、無鞋履。 簡樸中顯民族特色。
三、篤誠 :新化人為人厚道,民風淳樸,曆以誠為處世之本。因其誠,故不為人所戒懼而樂與之交;亦不因貧窮而棄義,不為過失而輕易責人。世稱新化人“朋友多”、“好客”絕非庾詞。每逢客人來訪,主必迎於門外。入室後,要新為泡茶敬煙,誼重者還要留飯,以好酒好菜招待。客去主送,舊時要說“招待不周”現時多說“好走”或“再見”。每逢喜慶,必設宴以迎親朋。入席時,講究座位,要請長輩或至親客人坐“上席”,席間要敬菜敬酒。新化人平時交往亦誠而有禮。路遇朋友、同志,必點頭或握手,相互招呼問候。走路要讓長輩走前,平時不直呼長輩姓名。朋友家偶有病痛之事,必親為慰問;逢婚嫁、壽辰亦必登門祝賀。新化人在外亦寬和大度,樂善好施。時至當代,社會發展了,新化人不僅在生活上講誠講禮,且融誠、信於社會經濟生活之中。誠招海內外朋友,誠待各界客賓,童叟無欺;講信譽,講真誠,以誠立足于市場經濟之林,名廠、名店、名家、名牌產品應運而生。誠然,長江滾滾,泥沙俱下。以投機欺詐損人營生的市井之徒,在城鄉一些地方亦有存在,但畢竟“瑕不掩瑜”。雖雲疵瑕,亦屬民性之一面,錄之以為戒。
四、重時令:新化民俗對歲時節令,甚為重視。相傳民間於節令中預片年負之豐歉和人事之凶吉,或借機娛樂以示祥和。其祭祀祈禱,雖屬不稽,但亦反映了一種心理習俗。茲擇其主要者錄之於次。
立春:農家二十四節,立春為首。舊時,立春先一日,“縣吏率下屬迎春東郊之亭,各戶扮演故事隨行”。立春之日,要鞭打“土牛”,謂之“打春”,示醒牛以備春耕。立春日,農民要在門外“焚香化楮”迎祀春神。據傳,立春日宜雪、雷鳴。民諺稱:“歲朝宜黑四邊天,大雪紛飛是旱年;但得立春晴一日,農夫不用力耕田。”又雲:“雷打春,十間牛欄九間空。”意謂立春有雷,春凍必久,不利耕牛飼養。
春節:農曆正月初一為春節,是民間最古老最隆重的節日,城鄉熱鬧非常。大門要貼春聯、掛彩燈,要穿新前、放花炮、舞彩龍。親朋友好要互相拜年,祝賀新年快樂;有的還要去祖墳地“焚香祭祖”。民間還在是日淩晨觀看天象,東方明則一年多旱,暗則多雨。
元宵:正月十五日為元宵節。俗雲:“三十夜的火,元宵夜的燈”,故元宵又稱燈節。是夜,城鄉民戶均掛彩燈,燈火通宵不滅。燈光閃灼,明亮如白晝。城裡還舉行燈會,各色彩燈高掛門前,展異彩紛呈。市民觀賞熱鬧,萬人空巷。相傳民間還有在屋角燃燭之習,稱“照元宵”,可防老鼠毀物。
驚蟄:民稱是日“百蟲醒蟄”,常以石灰遍灑屋基階隅,以避蟲蟻。
花朝:曆二月十五為花朝,亦稱花燭,青年男女多擇此日完婚,可得“喜星相照,夫婦偕老百年”。
三月三:農曆三月初三日民稱踏春節。城鄉清明便為掃墓祭祖之日。清明前三五天掛掃者居多,清明前一天則有不掃墓之俗。掛掃那天家家提壺執楮去祖墓,焚香放爆。舊稱是日宜晴,農諺雲:“清時晴,一年好收成。”
立夏:立夏日農家要吃雞蛋、筍子,取“園轉如意”、“節節高”之兆。民稱是日宜雨,有“立夏不下,犁耙高掛”之農諺。
四月八:農家以是日為耕牛生日,不讓牛勞作。
端午:五月初五為傳統端午節。是日,城鄉都要掛菖蒲、艾葉於門首,以之“驅邪”。成年人要用艾葉掖耳,喝雄黃酒,孩童點雄黃於眉額,要用雄黃酒拌大蒜遍酒室內四壁及廚房,要煎艾葉水洗耳恭聽澡,說可“免疫消災”。是日,要賽龍舟、吃粽子以吊屈原。
夏至:農家常於是日以酒牲祀於不宜下雨,說是日龍王曬被,“打濕龍衣百日晴”。是日,民要曬晾冬認,謂可免蟲蝕。
嘗新民以立夏後頭伏逢卯為嘗新節,農家要摘新稻數莖和新出園的蔬菜、配以牲醴“祀天地”,祈降豐年。
七月七:農曆七月初七夜,傳為牛女雙星會期,婦女要“穿針乞巧”。農家於是夜要觀“天河”位置,以測年景豐歉,謂“天河搭屋脊,家家有飯吃;天河蓋屋角,家家沒吃喝”。
中元:農曆七月十五為中元節。此前五日夜,要“接老客”,迎已故親人“還鄉”,每餐酒肴款待,至十四日晚,要“焚香燒楮”送親人,城鄉無異。
中秋:農曆八月十五為中秋節,亦為傳統佳節之一。是日,家家要食用酒肉瓜芋。入夜,要用月餅、香柚“祀月神”。全家團噦賞月。民稱是日宜月明,說“雲掩中秋月,雨打上元(正月十五日)燈”。
重陽:九月初九為重陽節。民間多於是日汲清泉釀酒,稱“重陽酒”,封存愈久,其味愈醇。重陽日飲酒插茱萸登高,謂可消災。重陽節前後,天高氣爽,鄉民去南嶽燒 香者甚眾。有的還燒“餓香”以示虔誠。
臘八:農曆十二月初八日為臘八節。舊習,從是日起,開始準備過年物資。是日殺年豬,其肉稱“臘八肉”;制豆豉,稱“臘八豆豉”,醃酸菜稱“臘八菜”等,製作均更精工,其味亦更香美。
過小年:農曆十二月二十四日,俗稱“過小年”,晚餐吃得豐盛。購年貨者多,墟市更為熱鬧。外地遊子,多整裝備歸。
除夕:農曆十二月三十日(小月為二十九日)夜為除夕,民稱“過年”,為最熱鬧的傳統節日。入夜,戶戶爐火熊熊,燈沅明亮,歡歌笑語,酒肉飄香。在外兒女均趕回團年慶歲,初嫁女居鄰近者亦回來“吃年飯”。要給小孩“壓歲錢”,全家圍爐守歲至半夜還要吃“砧板肉”。近年電視興起,一家人團聚一起,邊看電視節目,邊品嘗瓜子果品,回首往歲,暢談未來,歡笑直至午夜興盡。均五、信巫古先民文明未浴智渾噩,對自然和社會認識朦朧,認為物質世界之外,還有一種虛幻的“超自然之力”主宰,因而將個人命運寄託於此人格化的超自然之力,以求庇護。所謂“神”當自此始。以後,憑社會傳承之力,信奉者不減,籍“神”以為人“消災避禍”之職業巫覡(xi)亦隨而產生,並隨社會的變遷而蔓延。古籍載:“沅湘之間,其俗信鬼而好祀。其祀必使巫覡作樂,歌舞以娛神”。又屈原放逐其地,用巫辭以作《九歌》、《招魂》諸篇,以寄其懷憂之情(見王逸《楚辭章句、九歌序》)。梅山人多信奉梅山教,打獵、捕魚之前要祭“梅山神”以求保佑,之後還要“謝梅山神”。新化鄉民不少人亦沿前習。有病不求醫而求神,或者既求也求神。親人去世要做“道場”、唱“喪歌”,要燒紙錢、紙屋,近世還有燒紙糊電器傢俱供親人“陰間使用”。小兒夜臥不安,要請“老司”“做法”以消災。建房要請“堪輿先生”擺羅盤“測風水”。想念已故親人,要請“仙姑”引導“還魂”,與親人“話家常”。遇不順心事,要“看八字”、“算掌”,以測吉凶。辦婚嫁喜事要占卜“吉日”。
三、篤誠 :新化人為人厚道,民風淳樸,曆以誠為處世之本。因其誠,故不為人所戒懼而樂與之交;亦不因貧窮而棄義,不為過失而輕易責人。世稱新化人“朋友多”、“好客”絕非庾詞。每逢客人來訪,主必迎於門外。入室後,要新為泡茶敬煙,誼重者還要留飯,以好酒好菜招待。客去主送,舊時要說“招待不周”現時多說“好走”或“再見”。每逢喜慶,必設宴以迎親朋。入席時,講究座位,要請長輩或至親客人坐“上席”,席間要敬菜敬酒。新化人平時交往亦誠而有禮。路遇朋友、同志,必點頭或握手,相互招呼問候。走路要讓長輩走前,平時不直呼長輩姓名。朋友家偶有病痛之事,必親為慰問;逢婚嫁、壽辰亦必登門祝賀。新化人在外亦寬和大度,樂善好施。時至當代,社會發展了,新化人不僅在生活上講誠講禮,且融誠、信於社會經濟生活之中。誠招海內外朋友,誠待各界客賓,童叟無欺;講信譽,講真誠,以誠立足于市場經濟之林,名廠、名店、名家、名牌產品應運而生。誠然,長江滾滾,泥沙俱下。以投機欺詐損人營生的市井之徒,在城鄉一些地方亦有存在,但畢竟“瑕不掩瑜”。雖雲疵瑕,亦屬民性之一面,錄之以為戒。
四、重時令:新化民俗對歲時節令,甚為重視。相傳民間於節令中預片年負之豐歉和人事之凶吉,或借機娛樂以示祥和。其祭祀祈禱,雖屬不稽,但亦反映了一種心理習俗。茲擇其主要者錄之於次。
立春:農家二十四節,立春為首。舊時,立春先一日,“縣吏率下屬迎春東郊之亭,各戶扮演故事隨行”。立春之日,要鞭打“土牛”,謂之“打春”,示醒牛以備春耕。立春日,農民要在門外“焚香化楮”迎祀春神。據傳,立春日宜雪、雷鳴。民諺稱:“歲朝宜黑四邊天,大雪紛飛是旱年;但得立春晴一日,農夫不用力耕田。”又雲:“雷打春,十間牛欄九間空。”意謂立春有雷,春凍必久,不利耕牛飼養。
春節:農曆正月初一為春節,是民間最古老最隆重的節日,城鄉熱鬧非常。大門要貼春聯、掛彩燈,要穿新前、放花炮、舞彩龍。親朋友好要互相拜年,祝賀新年快樂;有的還要去祖墳地“焚香祭祖”。民間還在是日淩晨觀看天象,東方明則一年多旱,暗則多雨。
元宵:正月十五日為元宵節。俗雲:“三十夜的火,元宵夜的燈”,故元宵又稱燈節。是夜,城鄉民戶均掛彩燈,燈火通宵不滅。燈光閃灼,明亮如白晝。城裡還舉行燈會,各色彩燈高掛門前,展異彩紛呈。市民觀賞熱鬧,萬人空巷。相傳民間還有在屋角燃燭之習,稱“照元宵”,可防老鼠毀物。
驚蟄:民稱是日“百蟲醒蟄”,常以石灰遍灑屋基階隅,以避蟲蟻。
花朝:曆二月十五為花朝,亦稱花燭,青年男女多擇此日完婚,可得“喜星相照,夫婦偕老百年”。
三月三:農曆三月初三日民稱踏春節。城鄉清明便為掃墓祭祖之日。清明前三五天掛掃者居多,清明前一天則有不掃墓之俗。掛掃那天家家提壺執楮去祖墓,焚香放爆。舊稱是日宜晴,農諺雲:“清時晴,一年好收成。”
立夏:立夏日農家要吃雞蛋、筍子,取“園轉如意”、“節節高”之兆。民稱是日宜雨,有“立夏不下,犁耙高掛”之農諺。
四月八:農家以是日為耕牛生日,不讓牛勞作。
端午:五月初五為傳統端午節。是日,城鄉都要掛菖蒲、艾葉於門首,以之“驅邪”。成年人要用艾葉掖耳,喝雄黃酒,孩童點雄黃於眉額,要用雄黃酒拌大蒜遍酒室內四壁及廚房,要煎艾葉水洗耳恭聽澡,說可“免疫消災”。是日,要賽龍舟、吃粽子以吊屈原。
夏至:農家常於是日以酒牲祀於不宜下雨,說是日龍王曬被,“打濕龍衣百日晴”。是日,民要曬晾冬認,謂可免蟲蝕。
嘗新民以立夏後頭伏逢卯為嘗新節,農家要摘新稻數莖和新出園的蔬菜、配以牲醴“祀天地”,祈降豐年。
七月七:農曆七月初七夜,傳為牛女雙星會期,婦女要“穿針乞巧”。農家於是夜要觀“天河”位置,以測年景豐歉,謂“天河搭屋脊,家家有飯吃;天河蓋屋角,家家沒吃喝”。
中元:農曆七月十五為中元節。此前五日夜,要“接老客”,迎已故親人“還鄉”,每餐酒肴款待,至十四日晚,要“焚香燒楮”送親人,城鄉無異。
中秋:農曆八月十五為中秋節,亦為傳統佳節之一。是日,家家要食用酒肉瓜芋。入夜,要用月餅、香柚“祀月神”。全家團噦賞月。民稱是日宜月明,說“雲掩中秋月,雨打上元(正月十五日)燈”。
重陽:九月初九為重陽節。民間多於是日汲清泉釀酒,稱“重陽酒”,封存愈久,其味愈醇。重陽日飲酒插茱萸登高,謂可消災。重陽節前後,天高氣爽,鄉民去南嶽燒 香者甚眾。有的還燒“餓香”以示虔誠。
臘八:農曆十二月初八日為臘八節。舊習,從是日起,開始準備過年物資。是日殺年豬,其肉稱“臘八肉”;制豆豉,稱“臘八豆豉”,醃酸菜稱“臘八菜”等,製作均更精工,其味亦更香美。
過小年:農曆十二月二十四日,俗稱“過小年”,晚餐吃得豐盛。購年貨者多,墟市更為熱鬧。外地遊子,多整裝備歸。
除夕:農曆十二月三十日(小月為二十九日)夜為除夕,民稱“過年”,為最熱鬧的傳統節日。入夜,戶戶爐火熊熊,燈沅明亮,歡歌笑語,酒肉飄香。在外兒女均趕回團年慶歲,初嫁女居鄰近者亦回來“吃年飯”。要給小孩“壓歲錢”,全家圍爐守歲至半夜還要吃“砧板肉”。近年電視興起,一家人團聚一起,邊看電視節目,邊品嘗瓜子果品,回首往歲,暢談未來,歡笑直至午夜興盡。均五、信巫古先民文明未浴智渾噩,對自然和社會認識朦朧,認為物質世界之外,還有一種虛幻的“超自然之力”主宰,因而將個人命運寄託於此人格化的超自然之力,以求庇護。所謂“神”當自此始。以後,憑社會傳承之力,信奉者不減,籍“神”以為人“消災避禍”之職業巫覡(xi)亦隨而產生,並隨社會的變遷而蔓延。古籍載:“沅湘之間,其俗信鬼而好祀。其祀必使巫覡作樂,歌舞以娛神”。又屈原放逐其地,用巫辭以作《九歌》、《招魂》諸篇,以寄其懷憂之情(見王逸《楚辭章句、九歌序》)。梅山人多信奉梅山教,打獵、捕魚之前要祭“梅山神”以求保佑,之後還要“謝梅山神”。新化鄉民不少人亦沿前習。有病不求醫而求神,或者既求也求神。親人去世要做“道場”、唱“喪歌”,要燒紙錢、紙屋,近世還有燒紙糊電器傢俱供親人“陰間使用”。小兒夜臥不安,要請“老司”“做法”以消災。建房要請“堪輿先生”擺羅盤“測風水”。想念已故親人,要請“仙姑”引導“還魂”,與親人“話家常”。遇不順心事,要“看八字”、“算掌”,以測吉凶。辦婚嫁喜事要占卜“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