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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本《剪燈新話》成書於洪武年間, 乃元末明初的文學家瞿(qu 讀二聲)佑所著, 瞿佑生於明經世家, 年少聰慧, 在當時頗有詩名, 曾被當時的詩壇領袖楊維楨讚譽為瞿家的“千里駒”, 後來官至周王府長史。
此書雖以志怪之言言情, 但是書中幾多都是借用怪異故事隱喻現實, 但是, 我們也知道, 儒家文化發展到此時已經變成了一種新的形態—理學, 但是明初政府又推行的是專制的文化政策, 因此作者採用暗諷的象徵手法直言社會現實。
但是此書被禁卻因為當時的國子祭酒(也就是明代最高學府的校長)李時勉舉報, 據說當時的學生們私底下看的最多的就是此書, 而且尤為沉迷, 這位國子祭酒便向皇帝彙報此事, 從而導致了這部小說被禁。
那麼, 這本書真的是異端學說嗎?其中內容真的非禁不可嗎?
此書的敘述方式很是新奇, 全書共四卷21篇, 在繼承隋唐傳奇基礎之上而又有所發展, 書中多篇寫到了人鬼戀情, 修辭手法老到, 作品真實感人, 桂衡在讀此書時曾說:“倏而晴兮忽而雨, 悲欲啼兮喜欲舞”, 這在當時沉悶的政治環境中猶如水中落石, 影響力如漣漪般在社會上散播開來, 引起了無數人的共鳴。
其實這部小說主要表達的意思是從側面反映當時社會的黑暗, 想必這才是被禁的最大原因吧, 雖然此書在當時曾被禁毀, 但是卻流傳到了朝鮮, 後又傳到了日本等地, 對當時的亞洲文學產生了巨大的影響。
是金子總會發光, 雖然當時被禁, 但是永樂年間李禎的《剪燈餘話》以及清代的《聊齋志異》深受此書影響, 可謂是當時小說界的一朵奇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