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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媽媽不吼不叫,如何用平和的心態給孩子立規矩?

文/魯鵬程

當下的家庭教育有一種極端現象, 即家長強調給孩子自由而忽略教導, 或者面對“不聽話”的孩子不能有效控制情緒而出現大吼大叫甚至大打出手的窘態。

事實上, “過度自由”和“大吼大叫”都不是健康家教藝術的應有之義——自由多了, 再立規矩就難了;吼叫多了, 孩子會形成怯弱、或逆反的性格。

家長給孩子無限的自由無異於一種放縱。 自由固然重要, 規矩也不可或缺, 二者相互促進、缺一不可。

面對當下家庭教育中孩子“過度自由而缺失規矩”的現象, 家長應該保持智慧、理性的言行舉止和教育姿態, 以自己的“身正”對孩子產生“不令而行”的潛移默化的教育效果。

立規矩, 就是非常明白清楚地告訴孩子什麼可以做, 什麼不能做。 該做的一定要做好, 不該做的一定不去做。 立規矩目的有四個:讓孩子有邊界感, 從而更有安全感;減少孩子的問題行為;培養孩子養成良好的習慣;讓孩子因自控力而獲得成就感。

在給孩子立規矩時, 應注意把握四點:

第一, 立規矩要有針對性。 要綜合考慮孩子已經出現的和可能出現的各種問題, 有針對性地去立具體規矩, 而不是隨意泛泛地立規矩。

第二, 規矩要有可操作性。

比如孩子不睡覺, 那就要立規矩——“幾點睡”“睡前應做的準備工作, 如洗澡、刷牙、保持安靜、在規定的時間上床、準時熄燈”“第二天幾點起床”等, 這些規定均可量化、易操作。

第三, 規矩應保證客觀性。 這要求家長所立的規矩要符合孩子的實際情況, 並且需要對其踐行規矩的情況進行監督, 並作出客觀評價。

第四, 規矩應長期有效。 長期而非臨時的規矩會增進親子間的信任感, 同時也會讓孩子意識到媽媽說到做到, 這樣孩子才更願意去遵守規矩。

在家庭教育領域有句話叫做 “媽媽好好學習, 孩子才會天天向上”。 媽媽不學習, 天天對孩子大吼大叫, 孩子不可能為之信服。 立規矩也是如此, 媽媽立好了所謂的規矩而自己不去遵守, 孩子也不可能心甘情願去遵守。

從這個角度來看, 有些規矩媽媽做不到, 就不好意思跟孩子吼叫;媽媽做好了, 就根本不會跟孩子吼叫。

魯鵬程, 本名張振鵬, 教育專家, 著有教育暢銷書《好媽媽不吼不叫教育男孩100招》系列、《學好弟子規 教出好孩子》《孩子優秀是教出來的》《好媽媽不吼不叫給孩子立規矩》《3歲叛逆期,

媽媽怎麼辦》《孩子注意力不集中, 媽媽怎麼辦》《給教師的100條建議》《學弟子規 做中華好老師》等。 圖片來自網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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