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小新聞用戶端12月26日訊為加強夜間及淩晨道路交通管控力度, 嚴查酒後駕駛等嚴重交通違法行為, 2017年12月24日23時許, 煙臺開發區交警大隊一中隊巡邏小組在泰山珠江路口執勤巡邏時,
當晚正值“平安夜”, 泰山路車流量又較大, 警車保持距離繼續尾隨, 至泰山海濱路口海濱路車流量較小時, 民警利用車載喊話器示意其靠邊停車進行檢查。 檢查過程中, 車輛後排座位中間位置一名男子高聲呼喊“救命”, 民警立即通過手台呼叫警力支援, 隨後大隊值班民警以及事故科民警增援警力短時間內到達現場進行現場維護, 控制現場嫌疑人。 駕駛員林某經過酒精呼吸測試值為47mgml, 屬於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違法行為。
經進一步落實, 駕駛員林某與後排男子在福山區某飯店吃飯過程中發生口角並大打出手,
目前。 林某因酒後駕駛處罰1000元, 記12分, 暫扣六個月駕駛證, 酒後打架挾持已經移交金沙灘派出所進一步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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