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前任認識了兩年後分手了, 主要是因為他太窮了, 根本無法讓我能夠有好的生活, 所以我便提出分手, 剛開始他很反對, 對我說:沒有錢怎麼了, 照樣能給你感情啊。 我氣的說不出話, 沒有錢給我愛情?我吃什麼?小孩尿不濕怎麼辦?
我覺得他還是太年輕了, 根本就知道玩, 打遊戲, 所以後來我就提出了。
當時我跟我媽說了這個事情, 我媽很好奇的問我:你們不是關係很好嗎, 為什麼突然分手。 其實我說不上來吧, 就是感覺不合適了, 所以就選擇分手。
分手後, 他還是不能接受這個事實, 所以一直都找我聯繫,
我們之間交往也就是敘敘舊, 聊聊工作什麼的, 聊天比較平常, 他後來去做生意了, 就離開了和我在一起的農村, 我也在找人, 打算嫁了。
我們分手事情她父母好像不知道,
好久都沒見面了, 後來才懂, 他結婚了, 當時給了我一個請柬過去, 大概四五年不見了, 我還沒結婚, 就去參加了他的婚禮, 當時, 主持人一句話我愕然了:今天的新郎官身價百億
我突然想起來, 他當時告訴我他會牛逼的, 我還笑話他做天鵝夢, 後來沒想到他還真的發達了。
現在想想真後悔, 如果當初選擇他是不是就身價百億了?朋友們, 你們說我下一個是不是應該找一個有目標的人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