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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朝兩大家族械鬥,慘烈無比,還動用了大炮,被稱:江西之斯巴達

在社會中, 人與人產生矛盾是正常的事情。 但如果矛盾沒有得到及時的消解, 有可能帶來的就是世仇, 如果矛盾被無限放大, 所帶來的危害就更為恐怖了。

在《民國趣史》一書中, 就記載了清朝時江西兩個家族因為仇恨引發的械鬥。

在書中, 作者這樣解釋產生家族械鬥的原因:最初是弱小者受到了欺侮, 但因為官府的漠視和不作為, 導致訴訟長時間不能了結, 於是受欺侮者便私下報復。

清朝時江西有王葉兩大家族, 互相仇視了不止九代人, 幾乎是不共戴天, 往往幾年就有一次血戰。 械鬥要開始的時候, 家族在外地的人都要連夜趕回來, 有人問他們:既不在家, 何必強與危險?回答說:祖若父為某次陣亡, 或謂兄若弟為某次死難, 今日鬥局已成, 是吾報仇機會, 安肯失之耶?

仇深似海的情況下, 王葉兩姓通婚是不可能的了。 家族的人都重視武力, 從小學習拳術。

若有族人生下兒子, 家族之人用“添一刀”作為賀詞, 因為男子滿15歲後, 就配把刀, 就有義務保衛家族。 如果想調查這裡的人口, 只需要進門數有幾把刀, 就可以知道有多少人了。 一旦械鬥開始, 就無日不在戒嚴, 無時不在戒備。

除了刀矛外, 械鬥中甚至動用大炮來抵禦衝鋒。

械鬥一開始, 進攻的一方必有人捨命沖入敵陣, 將炮口轉離進攻的族人, 防守的一方沒有大炮後, 很快就被衝鋒的一方打敗。 械鬥結束後, 勝利的一方將失敗的一方當俘虜看待, 還要進村殺其婦孺, 毀其廬舍, 填塞其井, 鏟盡其苗。 所以, 在械鬥前, 雙方都必須把婦孺子女送往鄰村。

戰鬥結束後, 官府下鄉要求交出兇手。 家族就在族人中找人替罪, 替罪的人有撫恤, 村中沒有家業的人都爭相報名。 對於陣亡的人, 不但牌位要放家族祠堂祭祀, 還要將陣亡時的血衣藏在祠堂中。 等陣亡人子女長大後, 將血衣拿出, 講死時的慘狀來激勵報仇之心。

光緒三十一年的一場大戰後, 葉村被毀, 元氣大傷。 一次王姓在一場暴雨中, 武器盔甲都被淋濕, 拿出來晾曬的時候被葉姓知道了。 葉姓人決心一雪前恥, 幸好被縣令知道, 一面邀請鄉紳來說和, 一面電請軍隊來彈壓才得以和平解決。

願國人能和平相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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