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老婆是在廣州打工認識的, 我們彼此家裡條件都不好, 相互之間也沒嫌棄誰, 簡簡單單的舉行下婚禮就算結婚了。
婚後我不願再去廣州了, 覺得那邊雖然掙得多一些, 但花的也多, 各種開銷算下來, 還不如在老家找個活幹。
老婆不願意, 她說不喜歡家裡, 要什麼沒什麼, 想吃個火鍋都沒有, 更別說什麼大型商場了, 就算是在廣州月月光也是開心的, 也不願在家裡掙錢沒地花。
為此我倆還大吵一架, 後來好多親戚勸, 老婆才答應在老家, 說生完孩子再出去, 我想著能留下來就行, 將來有孩子後說不定就不願出去了。
老婆是個倔脾氣, 孩子生下來之後, 吃了四個月的奶就非要斷奶, 嚷嚷著去廣州, 說她姐妹在那兒怎麼怎麼掙錢, 過的怎麼怎麼滋潤、瀟灑, 怎麼勸都不行, 我給她下跪求她最起碼等孩子半歲能吃輔食了再走, 這樣我爸媽也好帶孩子。
老婆同意了, 同時很堅定的說這是最後一次妥協, 我說好。
兩個月後我和老婆踏上了去廣州的列車, 剛去的時候我們托老鄉的關係去做了流水線工人, 幹了大概不到三個月, 我媽照顧孩子累到了, 老婆不願回去, 沒辦法我回去照顧我媽和孩子, 同時在家門口找了個小活, 一個月兩千多塊錢。
我走之後老婆嫌流水線活太累了, 去做了導購員, 後來又換去做銷售, 總之隔一段時間就換一個,
這個月老婆說沒錢花了, 讓我給她轉點, 我在家工資也不高, 還要照顧我媽和孩子, 到處都是用錢的地方, 手裡也很緊張, 就沒給老婆轉, 很明顯老婆生氣了。
老婆還是不願意回來, 有同鄉的告訴我注意點我老婆, 說有人看見過她和一個男的在一塊兒吃飯, 我不相信, 我信任她, 她肯定還是愛這個家的, 只是貪吃愛穿而已, 快點回來吧老婆, 我和孩子真的想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