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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清時期上海知縣賣大糞

晚清時期的上海, 老城廂內外的清潔衛生境況很差, 人們毫無環保意識。 街頭巷尾普通市民之家, 都無坑廁, 只用馬桶。 每天清晨, 自有農民肩挑糞擔, 上門為每家每產免費清除糞便。 上海人叫這些倒糞之人為“傾腳頭”, 這些傾腳頭各有主顧, 相互之間井水不犯河水, 如有不明事理的硬要搶佔、爭奪, 糞主必定會與之爭執, 甚至訴訟至官府。

當時, 一般的道路之中都無公廁, 所以行人都便溺在路旁偏僻之處。 有的婦女為貪圖方便, 常常將便器中的穢物任意傾倒在街頭、陰溝和下水道的陰蓋下。 加上城市中的馬尿牛溲,

重汙疊穢, 臭氣熏天。 一到夏天, 更是暑溽難忍, 臭不堪言。 雖然有個別厲害的官吏貼出佈告, 宣示將嚴厲懲處, 但是法不責眾, 頹風難挽, 甚至連當差的衙役也當眾便溺。

其實早在同治三年(1864), 公共租界工部局就在花園弄(南京東路)紅廟建成了上海第一座公共廁所。 光緒十年(1884), 法租界當局在小東門十六鋪, 建成了上海第一座運輸糞便的碼頭。 運送糞便的都是木船, 由專門的承包商租用, 後來在公共租界的曹家渡、法租界的打浦橋、虹口的九龍路等處也建造了運糞碼頭。

光緒十二年(1886)以後, 雖然有了一批公共廁所, 然而僧多粥少, 每天清晨, 出恭之人前畢後繼, 擁擠不堪, 雖然工部局還在籌畫不斷增加廁所, 無奈遠水救不了近火。 另外廁所之間的距離既無定規, 大都又隱匿在僻隅之地。 只有一些老上海才能夠確切知道附近廁所的方位, 只苦了那些剛來上海的遊客, 恪于租界當局的禁令, 一時內急, 卻又不敢隨意排泄, 真是苦不堪言。 當時有人記載, 遊客實在沒有辦法,

只好就近覓一旅館出錢出恭了事。

關於坑廁, 還有一樁笑話。 光緒十三年(1887)八月起, 時任上海縣知縣的是安徽霍邱人裴大中, 字浩亭。 當時城內有一個姓衛的人, 素以種菜為業, 租得老北門外靠城牆根處的一小塊土地辟作菜圃, 旁邊設置了一個坑廁, 做種菜施肥之用。 居住在城牆邊上的都是貧民百姓, 往常都將城牆根當做廁所來派用場, 平時穢汁流溢, 臭氣漫過城牆, 直達租界彼岸, 洋人噴有煩言。 糞缸容量有限, 糞便製造無窮, 都溢出流人城外護城河之中。 護城河直通洋涇浜(後填平改名延安東路), 護城河上有一座橋叫鄭家木橋。 橋南屬法租界老北門大街, 橋北屬英租界福建路, 兩處的僑民憤怒不堪, 通過租界當局移文縣衙,

要求立即整治。

裴大中素來以勤于政事自居, 遇到河身淤淺, 街道積穢的時候, 經常捐出自己的官俸雇人分段剷除, 此刻見到對方的公文, 不由大怒, 限令立即拆除。

後來裴知縣獲悉該處人煙密集, 衛氏大糞缸每日可以獲得肥料錢千余文,

於是就以縣衙的名義, 仿照租界公共廁所的外形, 也建立了六所公共廁所, 分別安置在縣城的四隅, 同時貼出告示招人承租。 沒幾天的工夫, 有一位姓張的市民有意承租, 並且表示每月願意繳納租金大洋八十四元。 裴知縣聞知大喜, 私下算計建造廁所的費用僅僅只有七百餘元。 一年下來扣去建設成本, 還可以盈餘近三百元, 一年之後, 每年的收穫要超過一千個大洋。 於是立即下令讓他承租。

不料, 此事卻讓縣城綠營護軍營守備陳永春聞悉, 他以城牆根附近不應該有任何建築為藉口, 指出這些廁所一旦戰禍肇起, 有害守護。 另外這些坑租的收入, 自然應該歸擴軍營享受, 豈容他人染指為由, 求訴於上海道台龔仰遽。 龔和李鴻章是安徽合肥同鄉和姻親, 憑藉鄉誼才坐上這個官位,而陳永春也是安徽人,曾經做過李鴻章的戈什(滿語,護衛),雙方出於同門,當然不會為難。考慮到裴大中也是安徽人,大家都是同鄉,於是出面調停,將裴知縣出資建造的七百元,暫時由道署衙門墊付,每月的坑廁出租費改歸護軍守備署所有。這才了卻了這樁公案。

憑藉鄉誼才坐上這個官位,而陳永春也是安徽人,曾經做過李鴻章的戈什(滿語,護衛),雙方出於同門,當然不會為難。考慮到裴大中也是安徽人,大家都是同鄉,於是出面調停,將裴知縣出資建造的七百元,暫時由道署衙門墊付,每月的坑廁出租費改歸護軍守備署所有。這才了卻了這樁公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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