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
2009年, 濟南市袁某通過鎮政府的招商引資, 與濟南市某區某街道辦事處的某村村委會簽訂了《土地流轉合同》。 該土地面積約80畝, 使用權限為30年, 主用於奶牛養殖。 取得土地使用權後袁某投入了大量資金與人力來建設奶牛場, 2009年開始建設直至2010年年底才予以建完。 2017年3月22日, 該街道辦事處城管服務中心以該奶牛場系違法建築為由向袁某下達了《限期拆除違法違章建設告知書》, 告知袁某應限期拆除。 不久後鎮政府對該奶牛場進行了強制拆除。 面對突如其來的強拆, 袁某一時不知所措。 幾經周折找到了我所主任律師吳少博,
【案件時間軸】
2009年1月12日, 濟南市袁某通過政府的招商引資, 與濟南市某區某街道辦事處的某村村委會簽訂了《土地流轉合同》。 該土地面積約80畝, 使用權限為30年,
2010年10月1日, 袁某與該村村委會基於《土地流轉合同》另簽訂了一份《補充協定》。
2010年年底, 該奶牛場正式建完並啟用。
2012年12月, 濟南市畜牧局、濟南市財政局審核驗收該養殖場養殖規模後, 評為“市級畜禽標準化養殖基地”, 並給予多次獎勵。
2013年濟南市考核評比先進畜牧企業, 該奶牛場被評為濟南市市級示範社, 有效期為2013年5月至2016年4月。
2017年3月22日該街道辦事處城管服務中心以該奶牛場系違法建築為由向袁某下達了《限期拆除違法違章建設告知書》, 並告知袁某應限期拆除。
不久後, 鎮政府對該奶牛場進行了強制拆除。
【律師參與】
事情發生後, 經過袁某的授權委託由我所(北京吳少博北京律師事務所)全程接辦該案。 經手該案後,
1. 與街道辦、鎮政府進行溝通, 告知《限期拆除違法違章建設告知書》, 強制拆除等行為系違法。
2. 向濟南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向行政機關表明我方堅決維權的決心。
【案件分析】
在辦案的過程中, 我所主辦律師陳傑律師認為:案件存在的爭議焦點三個並就這三個爭議焦點給予了當事人專業的法律意見:
1、袁某該奶牛場是否系違章建築?
2、街道辦事處城管服務中心下達的《限期拆除違法違章建設告知書》是否合法?
3、鎮政府是否有權進行強制拆除?
一、袁某的奶牛場不屬於違章建築。
結合本案事實, 袁某是通過政府的“招商引資”, 才與村委會簽訂的《土地流轉合同》, 並在該土地上建造的奶牛場。 即袁某的奶牛場是在政府的同意下才建立起來的。 不僅如此, 該奶牛場在之後的一系列市級評選活動中能夠“金榜題名”, 這無一不告示著該奶牛場是經過政府及各相關部門同意下才建立的事實。
根據相關法律規定, 行政機關的行為要有足夠的明確性與恒定行。 因為這涉及到行政相對人與相關人的信賴利益。
具體到本案, 該奶牛場是經過政府的同意才建立起來的, 到了如今卻以沒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為由認定為違章建築, 這本身就是違反信賴利益保護原則的行為。 袁某是在對政府機關的信賴下才回應的政府的“招商引資”, 並且投入了大量的資源與人力, 所以該建築並不屬於違章建築。
二、街道辦事處城管服務中心下達的《限期拆除違法違章建設告知書》系違法。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強制法》規定行政機關在實施行政強制措施時應當通知當事人到場, 當場告知當事人採取行政強制措施的理由、依據以及當事人依法享有的權利、救濟途徑, 並聽取當事人的陳述和申辯。
但是在本案中,街道辦並未在通知當事人,聽取當事人陳述和申辯的前提下下達《限期拆除違法違章建設告知書》,該《限期拆除違法違章建設告知書》中也沒有寫明當事人依法享有的權利與救濟途徑,故該《限期拆除違法違章建設告知書》系違法。
三、鎮政府有權進行強制拆除的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規定,在鄉、村莊規劃區內未依法取得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或者未按照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的規定進行建設的,由鄉、鎮人民政府責令停止建設、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拆除。
故鎮政府有權進行強制拆除。
【案件結果】
通過我所的積極努力和溝通,在事實和法律面前,政府向被拆遷人賠償了被拆遷人滿意的賠償金,之後我方予以了撤訴。看到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得到了維護,我們也由衷的感到開心。這份開心和喜悅不僅僅是為當事人,更是為我們在維權的道路上的堅持而開心。因為我們相信在這條道路上我們的堅持將會化解更多的矛盾,會結交更多的朋友,會取得更大的進步。
並聽取當事人的陳述和申辯。但是在本案中,街道辦並未在通知當事人,聽取當事人陳述和申辯的前提下下達《限期拆除違法違章建設告知書》,該《限期拆除違法違章建設告知書》中也沒有寫明當事人依法享有的權利與救濟途徑,故該《限期拆除違法違章建設告知書》系違法。
三、鎮政府有權進行強制拆除的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規定,在鄉、村莊規劃區內未依法取得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或者未按照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的規定進行建設的,由鄉、鎮人民政府責令停止建設、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拆除。
故鎮政府有權進行強制拆除。
【案件結果】
通過我所的積極努力和溝通,在事實和法律面前,政府向被拆遷人賠償了被拆遷人滿意的賠償金,之後我方予以了撤訴。看到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得到了維護,我們也由衷的感到開心。這份開心和喜悅不僅僅是為當事人,更是為我們在維權的道路上的堅持而開心。因為我們相信在這條道路上我們的堅持將會化解更多的矛盾,會結交更多的朋友,會取得更大的進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