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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決定調整中國人民武裝員警部隊領導指揮體制

日前, 中共中央印發《中共中央關於調整中國人民武裝員警部隊領導指揮體制的決定》, 自2018年1月1日零時起, 武警部隊由黨中央、中央軍委集中統一領導, 實行中央軍委-武警部隊-部隊領導指揮體制。

《決定》明確, 武警部隊歸中央軍委建制, 不再列國務院序列。 武警部隊建設, 按照中央軍委規定的建制關係組織領導。 中央和國家機關有關部門、地方各級黨委和政府與武警部隊各級相應建立任務需求和工作協調機制。

《決定》要求, 各地區各部門、人民解放軍和武警部隊, 要堅決貫徹黨中央決策部署, 強化“四個意識”,

積極主動協調配合, 做細做實相關工作, 確保武警部隊領導指揮體制有序轉換、穩定運行。

確保党對武警部隊絕對領導的重大政治決定

人民日報評論員

黨中央決定, 自2018年1月1日零時起, 中國人民武裝員警部隊由黨中央、中央軍委集中統一領導, 實行中央軍委─武警部隊─部隊領導指揮體制。 這是黨中央作出的重大政治決定, 是完善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軍事制度的重大創新舉措, 是加強黨對人民解放軍和其他人民武裝力量的絕對領導、確保党和國家長治久安的重大政治設計和制度安排。

武警部隊從組建伊始, 就明確定性為國家武裝力量的組成部分, 受中央軍委統率, 其後因形勢任務和力量構成的變化,

多次調整領導管理體制, 但武警部隊主體的武裝力量屬性始終沒變, 中央軍委對其實施統一領導指揮是內在要求。 為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貫徹黨對人民解放軍和其他人民武裝力量的絕對領導, 為更好進行偉大鬥爭、確保國家政治安全, 為確保實現黨在新時代的強軍目標、建設現代化武裝員警部隊, 按照“軍是軍、警是警、民是民”的原則, 對武警部隊領導指揮體制進行調整是必然要求。

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對武警部隊高度重視, 著眼實現中國夢強軍夢, 從政治和全域的高度統籌謀劃、部署推進武警部隊建設改革, 提出一系列重大方針原則, 作出一系列重大決策指示, 黨的十九大明確作出“深化武警部隊改革,

建設現代化武裝員警部隊”重大戰略部署, 為調整武警部隊領導指揮體制指明了正確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 調整武警部隊領導指揮體制關鍵和核心, 是加強黨中央、中央軍委對武警部隊的集中統一領導。 中央軍委對武警部隊統一領導指揮, 是落實《憲法》關於中央軍委領導全國武裝力量、軍委實行主席負責制的規定, 堅持依法治國、依法治軍, 強化党管武裝的根本要求, 是有效解決武警部隊體制性障礙和突出矛盾問題、全面加強武警部隊建設的關鍵之舉。

這次領導指揮體制調整, 武警部隊歸中央軍委建制, 武警部隊建設按照中央軍委規定的建制關係組織領導, 中央和國家機關有關部門、地方各級黨委和政府與武警部隊各級相應建立任務需求和工作協調機制,

有利於加強國家武裝力量整體建設和運用, 有利於武警部隊有效履行新時代使命任務, 有利於實現領導管理和高效指揮的有機統一。 武警部隊作為黨絕對領導下的重要武裝力量, 肩負維護國家安全和社會穩定、保障人民安居樂業的神聖使命, 主要承擔執勤、處突、反恐怖、搶險救援、防衛作戰等任務。 領導指揮體制調整後, 武警部隊根本職能屬性沒有發生變化, 不列入人民解放軍序列。

改革航船雲帆高揚, 強軍步伐鏗鏘堅定。 調整武警部隊領導指揮體制, 不僅是全軍的大事, 也是全黨全國的要事。 中央和國家機關、地方各級黨委和政府、人民解放軍和武警部隊,

要高舉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偉大旗幟, 堅決貫徹黨中央決策部署, 強化“四個意識”, 積極主動協調配合, 做細做實相關工作, 確保武警部隊領導指揮體制有序轉換、穩定運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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