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2017年11月27日, 江蘇省《安全地方標準 小作坊衛生規範(DBS 32/013-2017)》經江蘇省食品安全地方標準審評委員會審查通過並發佈, 將於2018年1月1日起正式實施。 從城市到鄉村, 有著各類食品小作坊, 在帶來特色美味、滿足市民口腹之欲的同時, 也成為食品安全監管的難點。 一段時期裡, 食品小作坊屬於“地下經濟”、游離於監管的灰色地帶。 如何管理這些食品生產者, 不僅事關食品消費, 也關係著民生就業和社會穩定。 加強和完善食品小作坊監管, 首先要通過立法來設置准入門檻, 制訂規範。 2016年7月1日, 《江蘇省食品小作坊和食品攤販管理條例》發佈實施,
江蘇省《規範》是新《食品安全法》發佈實施以來在全國省級層面發佈的第一個食品小作坊衛生規範, 為《江蘇省食品小作坊和小攤販管理條例》進一步貫徹落實提供了制度基礎。 (馮宜敏 邵進進 林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