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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些眾泰車主:感覺被針對了……

還有不到一周, 國家質檢總局與標準化管理委員發佈的《機動車運行安全技術條件》就要開始實施了。 在新標準中, 除了新能源汽車起步或低速行駛時應配有發聲警示外, 還有兩點和所有車主息息相關:

一, 車輛所懸掛標識應和品牌相符, 所有車輛均不得隨便懸掛與品牌不符合的車標。

在新規中明確表明“機動車在車身前部外表面的易見部位上應至少裝置一個能永久保持的、與車輛品牌相適應的商標或廠標”, 這和舊規定中“機動車在車身前部外表的易見部位上應至少裝置一個能永久保持的商標或廠標”有顯著區別。

新標準強調了廠標必須是和車輛品牌相適應的, 而舊規則中的規定則比較泛泛。

於是, 某些品牌4S店名目仗膽提供全套改車標將要成為歷史了。

圖片源自途虎養車, 涉及侵權秒刪

像這種也是不被允許的了:

圖片源自汽車之家, 如有侵權秒刪

還有下面這種。 大概保時捷和路虎是看到新規定最開心的廠家了。

圖片源自玩車之家, 侵權秒刪

二, 所有車輛需隨車配備1件反光背心。 強制標配反光背心

新規定要求:“汽車(無駕駛室的三輪汽車除外)應配備1件反光背心和1個符合GB 19151規定的三角警告牌, 三角警告牌在車上應妥善放置。 車長大於或等於6m的客車和總品質大於3500kg的貨車, 還應裝備至少2個停車模(如三角墊木)”。 也就是說從2018年1月1日開始, 在汽車年檢中, 除檢查三角架之外, 還將增加檢查反光背心這一項。

下面就是常見的反光背心, 種類多樣, 但能過年檢的, 大概只有一種吧:車管所認證的。

各種反光背心, 圖片源自網路

看到這條規定, 就不得不佩服賓士的遠見卓識了:

賓士隨車配備的反光背心, 圖片源自汽車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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