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讀幼稚園, 什麼費用該交?什麼不該交?請假沒去是否可以退錢?學校辦興趣班能不能另外收費?現在, 佛山幼稚園收費標準來了, 你想知道的都在這裡!
近日, 佛山市政府網發佈了《佛山市發展和改革局關於徵求規範公辦幼稚園定價和收費管理意見的公告》, 明確了公辦幼稚園收費由政府定價, 收費專案全市統一。
政府定價實行分級管理
公辦幼稚園收費實行政府定價管理, 由價格主管部門會同教育、財政部門按規定要求擬定, 報同級人民政府審定後實施。 市管市屬公辦幼稚園, 區管轄區內除市屬外的公辦幼稚園。
(資料圖片)
收費專案實行全市統一
全市公辦幼稚園收費收費專案統一為:保育教育費、服務性收費和代收費三大專案。
保育教育費
(簡稱保教費,寄宿制幼稚園保教費可含住宿費)
保育教育成本包括:公務費、業務費、固定資產折舊費(包括幼兒在園生活、學習、遊戲、運動、用餐所需的器材、教材圖書和設備設施)、房屋租金、修繕費、水電費、取暖費、衛生保健費(衛生防疫)、教職工人員經費等正常辦園費用支出;不包括災害損失、事故、校辦產業支出等非正常辦學費用支出。
保教費標準如何定?
制定保教費時, 應按照公辦幼稚園的辦園成本和非義務教育階段家庭合理分擔教育成本的原則, 在統籌考慮經濟社會發展水準、政府投入、辦學成本和群眾承受能力等基礎上, 分不同類型、不同等級核定全日制、寄宿制幼稚園收費標準。
保教費如何收取?
幼稚園在寒暑假、週六、周日及國家規定的公眾假期繼續對在園幼兒提供保育教育的, 保教費可在規定收費標準的基礎上上浮,
保教費可按學期或按月收取, 不得在幼兒註冊前或跨學期(月)收取, 同一轄區應採取相同收取方式。
☞採取按學期收取的, 每個學期按5個月計算。
幼兒因請假、轉學、退學、插班等原因學期內累計在園時間不滿10天(含10天, 以工作日計算, 下同)的, 幼稚園按保教費繳費額的80%退還;
超過10天但未滿30天的, 按保教費繳費額的50%退還;
超過30天但不滿50天的, 按保教費繳費額的30%退還;
超過50天的, 不退還所繳保教費。
☞採取按月收取的, 學期與假期交叉月份, 保教費執行學期內標準。
由於放假、請假、轉學、退學、插班等原因幼兒當月在園天數不足4天(含4天)的, 按保教費繳費額的80%退還;
超過4天但不足當月法定工作日數一半(含一半。
超過當月法定工作日數一半的, 不退還所繳保教費。
☞還有這些情況, 園方應退還保教費:
因園方原因造成停課的, 幼稚園應按實際天數退還保教費;
因幼稚園刊登、散發虛假招生簡章(廣告)或其他違反國家規定的行為造成幼兒退園的, 幼稚園應全額退還所繳保教費, 造成幼兒損失的應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服務性收費
指幼稚園完成正常的保教任務外, 向在園幼兒提供可供家長選擇的服務而產生的費用, 包括:
1.伙食費(含營養餐點, 不含用餐所需的器材費用)。
幼稚園收取的伙食費只能用於支付與幼兒膳食有關的食物費用, 不得用於支付其他間接費用。 幼稚園應於次月15日前向家長公佈伙食費收支情況,
2.託管費。
幼兒每天正常在園保教時間不少於8小時。 週一至五閉園後, 受幼兒家長委託, 幼稚園對在園幼兒提供託管服務的, 可收取託管費。
3.校車費。
幼稚園自設或租用校車接送在園幼兒的, 可收取校車費。
收費原則及標準
服務性收費必須遵循幼兒家長自願、據實結算的原則, 不得營利。 收費標準以“元/人·天”為單位制定。 幼稚園可根據幼兒實際需要按月收取服務性收費, 在園時間不足月的, 以幼兒正式請假天數計退。
代收費
指幼稚園為在園幼稚教育、生活提供方便而代收代管的費用。
1.生活用品費。
生活用品費是指實行統一管理的幼稚園為幼兒集中代購被褥、園服、洗漱用具等收取的費用。
2.外出活動費。
幼稚園組織幼兒外出參觀遊玩所產生的費用,由幼稚園按實統一收取並支付。
3.體檢費。
幼稚園按照衛生部門規定每年統一組織在園幼兒進行健康體檢。納入《國家基本公共衛生服務規範(2011年版)》(衛婦社發〔2011〕38號)的幼兒基本體檢專案免費。家長自行選擇免費專案之外的體檢專案,並委託幼稚園組織實施的,幼稚園可代收體檢費用。
收費原則
代收費應遵循“家長自願,據實收取,及時結算,定期公佈”的原則,不得與保教費一併統一收取。
這些費用不能收
公辦幼稚園必須嚴格按照規定收費專案和收費標準收取費用。
幼稚園不得在保教費外以開辦或與社會機構合作開辦實驗班、特色班和興趣班等為由另外收取費用;
不得收取與入園掛鉤的捐資助學費、借讀費、贊助費等;
嚴禁收取“報名費”、“入園資料費”、“營養費”、“建園費”、“管理費”、“留位費”、“接送卡費”、“育兒報刊費”,以及各種形式的押金、備用金等。
因幼兒保育教育及幼稚園管理需要,所產生的暖氣、空調、家長開放日、親子活動、資訊服務、課本(學習)資料等費用,從幼稚園公用經費中開支,不得設立收費專案。
此外,公告還要求各幼稚園做好收費公示,要求價格主管部門及教育部門落實管理責任。
公開徵求意見
徵求意見截止日期為12月30日,有關意見及建議可通過信函、傳真、電子郵箱方式回饋。
通訊位址:佛山市嶺南大道北12號市政府大院3號樓 佛山市發展和改革局收費管理科
郵遞區號:528000
傳真:83321093
電子郵箱:sfglk@fspc.gov.cn。
提交意見和建議時,請注明單位或個人的聯繫方式,以便回饋意見。
(點擊文末“閱讀原文”,可查看公告全文!)
編輯|高明發佈微信編輯部
資料|佛山市政府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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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生活用品費。
生活用品費是指實行統一管理的幼稚園為幼兒集中代購被褥、園服、洗漱用具等收取的費用。
2.外出活動費。
幼稚園組織幼兒外出參觀遊玩所產生的費用,由幼稚園按實統一收取並支付。
3.體檢費。
幼稚園按照衛生部門規定每年統一組織在園幼兒進行健康體檢。納入《國家基本公共衛生服務規範(2011年版)》(衛婦社發〔2011〕38號)的幼兒基本體檢專案免費。家長自行選擇免費專案之外的體檢專案,並委託幼稚園組織實施的,幼稚園可代收體檢費用。
收費原則
代收費應遵循“家長自願,據實收取,及時結算,定期公佈”的原則,不得與保教費一併統一收取。
這些費用不能收
公辦幼稚園必須嚴格按照規定收費專案和收費標準收取費用。
幼稚園不得在保教費外以開辦或與社會機構合作開辦實驗班、特色班和興趣班等為由另外收取費用;
不得收取與入園掛鉤的捐資助學費、借讀費、贊助費等;
嚴禁收取“報名費”、“入園資料費”、“營養費”、“建園費”、“管理費”、“留位費”、“接送卡費”、“育兒報刊費”,以及各種形式的押金、備用金等。
因幼兒保育教育及幼稚園管理需要,所產生的暖氣、空調、家長開放日、親子活動、資訊服務、課本(學習)資料等費用,從幼稚園公用經費中開支,不得設立收費專案。
此外,公告還要求各幼稚園做好收費公示,要求價格主管部門及教育部門落實管理責任。
公開徵求意見
徵求意見截止日期為12月30日,有關意見及建議可通過信函、傳真、電子郵箱方式回饋。
通訊位址:佛山市嶺南大道北12號市政府大院3號樓 佛山市發展和改革局收費管理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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