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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說劉邦建立漢朝,是穿新鞋走秦國的舊路

勝者為王敗者為寇, 項羽去見了閻羅王之後, 劉邦就暢通無阻地當上了下一任國家領導人。

西元前202年, 劉邦正式即了皇帝位, 歷史上稱之為漢高祖。 一開始劉邦建都洛陽, 後來又遷都到長安(今陝西西安)。 那以後的兩百多年裡, 漢朝的都城一直都是在長安, 直到劉秀那陣, 才將都城移回了洛陽。

漢朝就這樣被分為了兩個時期, 前半段為西漢, 也稱前漢, 後半段為東漢。 自己的國家建立起來了, 劉邦很是得意, 他決心要好好當這個領導人, 不能走秦朝的老路, 於是漢朝一建立, 就吸取了秦朝不施仁政的教訓。

劉邦很重視老百姓的力量, 如何能夠讓老百姓擁護自己呢?自然是要減輕老百姓的負擔。

減輕賦稅, 減免軍役這些基本的做過之後, 看到民心安定得差不多了, 劉邦就開始忙活自己的權力維護這攤子事了。 基本上, 兩漢的政治經濟制度還是承襲秦制,

有所改進。 雖然有一定的變化和更改, 但基本上跟秦朝大同小異。 漢朝依然延續了秦朝時候的郡縣制, 然後劉邦又分析了一下秦朝的經驗教訓。

他認為沒有分封制度, 秦朝才會完蛋得那麼快。 如果有了分封制度, 那時候他們造反, 也沒那容易就把秦朝打垮了。

為了不走秦朝的老路, 劉邦又來了個封國制, 這兩個制度並存, 也就是實行郡縣制又兼有封國制, 封國分王國、侯國。

王國與割據無異, 侯國受所在郡監督。 劉邦想這下又有人替我管著國家, 又有我的自己人在一旁挺我, 就算真有人要反我, 我也不怕, 我有一幫弟兄們呢。

劉邦搞分封是分封同姓王, 就是說劉邦封的全是姓劉的。 這是必然的, 一家人才親嗎, 要是封個外姓人, 比如妹夫, 小舅子之類的, 那都是娘家人, 跟自己不是同宗血脈, 不能是一條心, 將來他們要反了, 那自己就是搬起石頭砸自己的腳了。

所以劉邦的庶長子劉肥封到山東做齊王, 兒子劉長封淮南王。 這些分封都是劉邦給自家人謀福利呢, 其實一個王國也沒多大, 也就一個郡那麼大, 實際上就跟割據沒有區別。

同為王國的軍隊是自己招募, 官吏自己委任, 甚至可以鑄錢。 那會兒的錢都是銅錢, 你要有銅礦就能生產, 而且錢都沒有防偽標識, 也看不出個中央生產還是地方山寨來, 所以要是王國那裡正好有礦山,

那王國就可能比中央還要有錢。 所以說, 劉邦這種分封制度也有弊端。

雖然劉邦規定非劉氏而王者, 天下共擊之。 就是說姓劉的才能建邦, 確立了異姓不王的傳統, 將王侯這麼兩級搞分封, 但還是對中央集權構成了很大的威脅。 因為同姓王之間也不是一條心, 看到皇位誰都想把屁股挪上去坐坐。

這樣一來, 後來對中央集權構成的隱憂就更大了。 劉邦忙活來忙活去, 其實還是穿新鞋走老路, 兜個大圈, 也逃不脫歷史的規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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