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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保患者入院免收押金

本報蘭州訊(記者 王耀 蘇海琴 實習生 張泰 楊靜 朱家紅) 近日, 蘭州市醫改辦會同衛生計生、人社、財政等部門制定了《蘭州市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支付方式改革實施意見(試行)》。 《意見(試行)》明確, 參保患者在縣、鄉、村級醫療機構門診診療和省、市、縣、鄉級醫療機構住院診療所發生的合規醫療費用實行“先診療、後付費”和“一站式”即時結報。 參保患者入院免收押金, 出院時僅負擔個人自付部分醫療費用。 《意見(試行)》自2018年1月1日起實施。

《意見(試行)》明確, 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支付主要採取門診按人頭總額預付和住院按病種總額預付的方式。

普通門診醫藥費報銷比例原則上應控制在政策規定範圍內的60%左右。 住院統籌實行單病種定額支付, 各級醫療機構簽約病種數量不得少於實際收治病種數量的90%, 上不封頂, 並實行動態管理, 逐年增加分級診療病種數量。 費用標準(中西醫同價)參考省上的定額標準並結合蘭州市實際確定, 原則上費用超出部分由醫保經辦和醫療機構共同承擔, 結餘留用。 報銷流程依次為“基本醫保、大病保險、醫療救助”。

異地就醫結報按照省、市跨省異地就醫聯網結報政策和《蘭州市城鎮基本醫療保險異地就醫管理》等執行;特困供養人員, 低保一類、二類保障對象, 持有一級、二級殘疾證的殘疾人等三類人員,

住院報銷實行零起付線, 報銷比例在統一報銷標準基礎上提高10個百分點;婦女宮頸癌、乳腺癌患者的住院費用報銷比例提高5個百分點;新生兒(0-6個月)首次住院施行零起付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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