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說娘家是女人永遠的避風港,
尤其是對於離了婚的女人來說,
更是個依靠。
結婚三年,
兒子兩歲了,
才發現老公出軌了。
我是一個眼裡容不得沙子的人,
果斷和老公離婚了,
孩子歸我。
離婚後, 我唯一可以去的地方就是娘家了。 爸媽打電話催著我回去, 收拾好東西後買了回家的車票, 爸媽開著三輪車來車站接我和兒子。 我知道在別人眼裡, 我只不過是一個離了婚的女人。 可是在我爸媽的眼裡, 我永遠是他們的寶貝女兒。
回到家裡, 關於離婚的事情, 我爸媽隻字不提。 他們給我準備好吃的, 都是平時難以吃到的家鄉特產。 幫我帶帶孩子, 有空讓我去集市上逛逛。 時間久了, 我的心情慢慢的好了起來, 這一切都要感激對我不離不棄的爸媽。
孩子半夜要喝水, 我無意聽到了爸媽的對話。 我爸說:孩子她娘, 我今天已經跟隔壁的王健說好了, 明天我就跟著他去上工地。 一天可以掙兩百塊錢呢, 我堅持多做幾年, 把錢存起來留給咱們閨女。 我媽說:嗯, 她離婚了, 雖然表面什麼都不說, 但是我知道她心裡苦。 我在家會儘量幫她帶孩子, 讓她多散散心, 不能再讓咱女兒受苦了。
我聽了爸媽的話, 心裡暖暖的。 親情是無價的,
我失眠得一夜沒睡, 第二天我就收拾好東西, 自己去了大城市闖蕩。 把孩子留給他們帶, 放了三萬塊錢, 並留了一張紙條:爸媽, 軒軒就辛苦你們幫帶了。 我的人生得重新啟航了, 請不用為我擔心, 我會好好生活的。 愛你們的女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