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陝西省教育廳等七部門關於印發《陝西省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計畫(2017

各市、縣、區人民政府, 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門、各直屬機構:

按照《教育部等七部門關於印發〈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計畫(2017—2020)〉的通知》精神, 省教育廳、省發展改革委、省民政廳、省財政廳、省人社廳、省衛計委、省殘聯等部門制定了《陝西省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計畫(2017—2020年)實施方案》, 經省政府同意, 現印發給你們, 請認真貫徹執行。 各市(縣、區)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計畫實施細則經本級人民政府批准後, 於2018年3月15日前報省級有關部門備案。

連絡人:李強 電話:029—88668838

2017年12月25日

為貫徹落實教育部、國家發展改革委、民政部、財政部、人社部、衛生計生委、中國殘聯等七部門《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計畫(2017—2020年)》,

進一步加快陝西特殊教育事業發展, 推進殘疾人精准扶貧工作, 助力全面建成小康社會, 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充分認識重要意義, 努力提高行動自覺

近年來, 按照黨中央、國務院關於辦好特殊教育的決策部署, 我省認真落實《陝西省特殊教育提升計畫(2014—2016年)實施方案》, 出臺了一系列促進特殊教育發展的政策措施, 殘疾人受教育機會不斷擴大, 視力、聽力、智力殘疾兒童少年義務教育入學率達到90%以上;特殊教育經費投入大幅增長, 辦學條件和保障能力顯著改善;教師隊伍建設不斷加強, 教育品質穩步提高, 將從事特殊教育的教職工特教津貼提高到其基本工資的50%,

有力推動了我省特殊教育事業發展, 為貧困殘疾人家庭脫貧做出了積極貢獻。 但是, 特殊教育仍然是各類教育的薄弱環節, 義務教育階段特殊教育發展基礎還不牢固, 非義務段特殊教育發展相對滯後;一些地方對特殊教育重視不夠, 特殊教育經費投入長效機制還不健全, 有些政策落實還不到位;教師專業水準、課程教材建設有待加強, 特殊教育品質有待進一步提升。

結合我省實際, 大力實施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計畫(2017—2020年), 是落實省委、省政府“五新”戰略, 推進我省教育事業“追趕超越”, 確保貧困殘疾人家庭與全省人民同步夠格進入全面小康社會的必然要求, 對於進一步鞏固一期計畫成果、促進教育公平、增進殘疾人福祉、加快我省脫貧攻堅進程,

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各級政府及有關部門要進一步提高思想認識, 增強行動自覺, 認真謀劃, 精心實施, 開拓創新, 攻堅克難, 確保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計畫順利實施。

二、準確把握基本原則, 科學確定發展目標

(一)基本原則。

1.堅持普教與特教相結合原則。 以融合教育理念為指導, 把普通學校(含幼稚園、普通中小學、中等職業學校和高等學校, 以下同)和特殊教育學校的教育資源統籌起來, 通過責任共擔、資源分享, 共同支撐特殊教育發展, 構建以普通學校隨班就讀為主體、以特殊教育學校為骨幹、以送教上門和遠端教育為補充的特殊教育保障體系。

2.堅持多元發展原則。 尊重殘疾學生的個體差異,

針對不同學生的特點和發展需求, 注重潛能開發和缺陷補償, 制定切實可行的教育方案, 促進殘疾學生的個性化發展, 幫助其更好地適應社會、融入社會。

3.堅持普惠加特惠原則。 制定普惠性教育政策、實施教育工程項目和福利康復專案, 向特殊教育傾斜。 結合特殊教育實際, 制定專門的政策措施, 支持特殊教育學校發展, 給予殘疾學生特別扶助和優先保障。

4.堅持政府主導原則。 加強省級統籌, 落實各級政府及相關部門發展特殊教育的責任, 統籌協調教育、發改、民政、財政、人社、衛計、殘聯等部門, 共同促進特殊教育事業發展。 支持社會力量舉辦特殊教育, 營造學校、家庭和社會互動交流、互相配合的良好氛圍。

(二)到2020年我省特殊教育發展要實現以下目標和任務。

1.各級各類特殊教育普及水準全面提高。 解決好實名登記的未入學適齡殘疾兒童少年就學問題, 殘疾兒童少年義務教育入學率達到95%以上;加大力度發展殘疾兒童學前教育, 加快發展以職業教育為主的殘疾人高中階段教育, 穩步發展殘疾人高等教育, 非義務教育階段特殊教育規模不斷擴大。

2.特殊教育學校、普通學校隨班就讀和送教上門的運行保障能力逐步增強。 加強統籌, 逐步提高經費保障水準, 傾斜支持特殊教育全面改善辦學條件, 加強無障礙設施建設, 配備康復訓練設備, 提高殘疾學生資助水準, 免除殘疾學生從學前教育到高中階段教育的學費(保教費)。

3.特殊教育品質有效提升。義務教育階段盲、聾、培智三類課程標準全面落實,教科研工作得到加強,促進醫教結合,建立多部門合作機制,加強專業人員的配備與合作,提高殘疾學生評估鑒定、入學安置、教育教學、康復訓練的有效性。

4.特殊教育師資隊伍建設不斷加強。落實好特教教師編制核定機制和待遇保障機制,補足配齊特殊教育學校、特教班、特殊教育指導中心、資源中心和資源教室的教職工。特教教師培養體系進一步健全,建設一支數量結構合理、具有前沿視野、專業水準較高、職業素養優良的特教師資隊伍。

三、全力推進重點任務的落實,大力提升特殊教育發展水準

(一)確保殘疾兒童少年義務教育入學率。

各區縣殘聯要會同衛計、民政、教育等部門,認真摸排本行政區域內義務教育適齡殘疾兒童少年情況,逐一核實未入學適齡殘疾兒童少年資料,進行實名登記,做到一個不漏。區縣要建立由教育、心理、康復、社會工作等方面專家組成的殘疾人教育專家委員會,對殘疾兒童少年進行評估,根據每一名殘疾兒童少年的情況,提出普通學校隨班就讀、特教學校(含兒童福利機構、未成年人救助保護機構舉辦的特教班)就讀或送教上門的教育安置意見,落實“一人一案”,並全部納入中小學生學籍管理。

區縣要加大普通學校無障礙設施建設改造力度,在招收殘疾學生5人以上的普通學校建立資源教室;不足5人的,由區縣統籌規劃資源教室的佈局,覆蓋片區內所有隨班就讀的殘疾學生。要依託鄉鎮中心學校,為農村隨班就讀工作提供指導。要把兒童福利機構舉辦的特教班或特殊教育學校,統籌納入教育管理範圍。加大殘疾兒童少年義務教育“控輟保學”工作力度,確保他們接受規定年限的義務教育。

盤活用好已有特殊教育資源,統籌建設特殊教育學校,到2020年,全省所有市(區)和30萬人口以上、殘疾兒童少年較多的縣(市)都要建立一所綜合性公辦特殊教育學校。不足30萬人口沒有特殊教育學校的區縣,由市級統籌安排殘疾兒童少年入學。

以區縣為單位建立健全送教上門制度,採取送教進社區、進兒童福利機構、進家庭等多種方式,對不能到校就讀、需要專人護理的適齡殘疾兒童少年,提供規範有效的教育服務。

(二)加快非義務教育階段特殊教育發展。

把學前段特殊教育發展納入學前教育發展計畫,支持普通幼稚園接收殘疾兒童,各地可以對接收殘疾兒童的普通幼稚園進行獎補。特殊教育學校和有條件的兒童福利機構、殘疾兒童康復機構要設立學前部或附設幼稚園,區縣也可以統籌設置專門招收殘疾孩子的特殊幼稚園。鼓勵各地統籌教育、衛生、康復機構資源,為殘疾兒童提供半日制、小時制、親子同訓等多種形式的早期康復教育服務,為學前教育機構中符合條件的殘疾兒童提供功能評估、訓練、康復輔助器具等基本康復服務。

把高中階段特殊教育發展納入高中階段教育攻堅計畫。招生考試機構要為殘疾學生參加中考提供合理便利。省級將集中各方力量,大力支持陝西省自強中等專業學校、陝西省殘疾人中等專業學校、西安市盲啞學校、西安市第二聾啞學校建設,實現面向全省招收高中階段教育殘疾學生。2020年前,各市(區)要依託現有特殊教育和職業教育資源,建設一所能夠滿足本地區殘疾學生高中階段就學需求的特殊教育學校,各區縣特殊教育學校要根據實際開設高中部(班)或中職部(班)。各地要鼓勵特殊教育學校根據實際開設特色鮮明的職業教育專業,支援特殊教育學校與職業教育學校合作辦學,把殘疾人職業教育納入全省職業教育發展規劃、職業教育集團、校企合作範疇和現代職業教育體系予以支持。

進一步擴大普通高等學校特殊教育資源,支持西安美術學院等高校辦好特殊教育專業,鼓勵普通高等學校創造條件開設特殊教育專業,擴大特殊教育專業招生規模。各地招生考試機構要為殘疾學生參加高考提供合理便利。各普通高等學校不得拒絕接收符合錄取標準的殘疾考生,並進行必要的無障礙環境改造,給予殘疾學生學業、生活上的支持和幫助。

積極開展殘疾人繼續教育,鼓勵普通高等學校、成人教育機構、職業培訓機構、中等職業學校,開辦面向殘疾人的職業培訓班,拓寬和完善殘疾人終身學習通道。各級殘聯要把殘疾學生就業工作納入殘疾人就業支持體系,各有關部門要積極為殘疾學生就業創造有利條件。各級殘聯要協調相關部門,認真配合落實《“十三五”殘疾青壯年文盲掃盲行動方案》,大力開展殘疾青壯年文盲掃盲工作。

(三)增強特殊教育專業支撐能力。

省教育科學研究院要配備專職特殊教育研究人員,市、縣教科研機構要至少配備1名專職或兼職研究人員。鼓勵有條件的普通高等學校、教科研機構以多種形式為特殊教育提供專業服務,積極承擔特殊教育研究工作。加強省特殊教育學會建設,促進學術研究和工作交流。

區縣要充分發揮殘疾人教育專家委員會作用,出臺殘疾兒童入學評估制度、殘疾兒童教育安置制度和部門資訊交流制度,定期組織開展活動,為本行政區域殘疾兒童接受教育和康復訓練提供專業支持。

加強特殊教育指導中心和資源中心的建設,按照標準落實專業人員,配備康復教育設備,保障運行經費,充分發揮其指導和支持作用。要建立健全志願者扶殘助學機制。發揮鄉鎮(街道)、村(居)民委員會在未入學殘疾兒童少年資訊收集、送教上門、社會活動等方面的支持作用。加強家校合作,充分發揮家庭在殘疾兒童少年教育和康復中的作用。

(四)加強特教師資隊伍建設。

加大專業教師培養力度,擴大陝西師範大學、西安體育學院等學校特殊教育專業招生規模,支援師範院校開設特殊教育專業。2020年前,全省師範院校和綜合性院校的師範專業普遍開設特殊教育課程。2019年秋季學期起,全省所有特殊教育專兼職教師應取得教師資格證,非特殊教育專業畢業的教師應在任職後5年內參加省教育廳組織的特殊教育專業培訓並考核合格。省級將依託國培和省培計畫,加強特殊教育管理幹部、特殊教育學校校長和骨幹教師的培訓,並開展域外高級研修。區縣要加強特教教師全員培訓,採取集中面授、網路培訓、送教下鄉等多種方式保證特教教師每5年接受不少於360學時的全員培訓。對於承擔普通學校隨班就讀學校的校長、教師和資源教師、送教上門教師,各區縣三年內至少組織1次特殊教育專項培訓。完善特教教師職稱評聘指標體系,將兒童福利機構特教班教師職務(職稱)評聘工作納入教師職務(職稱)評聘統一規劃。開展特教教師賽教和優秀論文評選等活動,提升特教教師的專業化水準,加大特教教師評優和宣傳力度。

(五)抓好特殊教育課程教學改革。

認真落實盲、聾和培智三類特殊教育學校義務教育階段課程標準(2016年版),省級組織對特殊教育學校骨幹教師進行培訓。鼓勵特教學校加強對多重殘疾、重度殘疾以及孤獨症等學生的教育研究。接收殘疾學生的各類學校,要根據殘疾人教育專家委員會意見,針對每個殘疾學生特點,分別制定教育方案,推進差異教學和個別化教學。

加強特殊教育資訊化建設和應用,統籌建立特殊教育資訊資源,以“陝西教育人人通綜合服務平臺”等為載體,增加課程資源,深化融合應用。鼓勵學校、教師開發實用有效的教具、學具和康復輔助器具,開展自製教具、學具和康復輔助器具評比。加強特殊教育學校、指導中心、資源中心、資源教室圖書配備工作,開展讀書比賽,建設書香校園,培養殘疾兒童良好閱讀習慣。到2018年底,各區縣要建立隨班就讀、送教上門的管理標準和制度。各市(區)要探索建立適合殘疾學生的考試評價體系。

(六)健全特殊教育經費保障機制。

落實公用經費補助政策,義務教育階段特殊教育學校公用經費補助標準每生每年6000元。隨班就讀、特教班和送教上門的義務教育階段生均預算內公用經費標準按特殊教育學校標準執行。特殊教育學校學前部、高中部及幼稚園、高中階段隨班就讀的視力、聽力、智力殘疾學生公用經費補助標準每生每年3000元。

各地要落實好將從事特殊教育的教職工特教津貼提高到其基本工資50%的政策,特殊教育專職研究員享受特殊教育崗位津貼。為送教上門教師、承擔“醫教結合”實驗相關人員提供必要的工作和交通補助。

各地在實施普惠性教育工程項目和福利康復專案時,要將特殊教育學校納入實施範圍並給予傾斜。將特殊教育學生納入各類學生資助範圍,實行從學前教育到高中階段的免學費(保教費)教育。每年一次性給殘疾學生補助200元交通費,對於家庭地處偏僻、路途較遠的殘疾學生,各地可根據財力情況,適當增加交通費補助。省殘聯要協調實施好0—6歲殘疾兒童免費搶救性康復專案。

拓寬特殊教育經費籌措管道。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可根據需要,設立專項補助資金,加強特殊教育基礎能力建設,配備康復教育設備,改善辦學條件,提升教育品質。省財政在安排相關專案建設資金時,優先支援特殊教育學校、特殊教育指導中心和資源中心、資源教室標準化建設,以及特殊教育支撐能力建設和課程教學改革。各級財政支持的殘疾人康復專案要優先安排特殊教育,各地每年要將殘疾人就業保障金的10%用於特殊教育學校。民政部門要做好福利機構孤殘兒童撫育、康復、教育工作,每年安排一定數額彩票公益金專項用於支援特殊教育事業發展。堅持開門辦教育,鼓勵和引導社會力量興辦特殊教育學校,對非營利性民辦特殊教育學校招收的殘疾學生,按照同等公辦特殊教育學校生均公用經費標準劃撥經費,享受各項資助政策。民辦非營利性特殊教育學校,取得辦學許可證後,在民政部門或編制部門依法登記。

四、加強組織領導,形成工作合力

各地要把推動特殊教育發展擺到重要位置,列入政府工作議事日程和目標責任考核指標體系,進一步完善政府主導的多部門協調聯動機制,明確教育、發改、民政、財政、編制、人社、衛計、殘聯等部門的具體任務。教育部門要牽頭制訂特殊教育發展實施方案,加強工作指導,強化師資培訓,提升教育品質。發展改革部門要把特殊教育納入當地經濟社會發展規劃,優先安排特殊教育專案。民政部門要做好福利機構殘疾兒童撫育和殘疾學生救助工作。財政部門要健全特殊教育經費保障機制,落實好資金投入政策。編制部門要負責制定特殊教育學校教職工編制標準。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要推動落實工資待遇、職稱晉升等方面的政策。衛生計生部門要支援做好特殊教育學校“醫教結合”工作,做好醫療技術支援與服務工作。殘聯要做好適齡殘疾兒童少年實名調查登記工作,繼續加大對特殊教育學校職業教育的支持力度,加強殘疾兒童少年康復救助和就業指導等工作。

加大特殊教育宣傳力度,提高各級政府、社會各界和殘疾兒童少年家長對特殊教育的認識。通過開展特教學校開放日、結對共建等活動,暢通企事業單位、社會組織和個人關心支援特殊教育發展的管道,大力宣傳其中的先進典型事蹟,營造全社會共同促進特殊教育發展的良好氛圍。每年省級將對特殊教育提升計畫實施情況進行總結,對工作成效顯著的市、縣(區)以及做出突出貢獻的集體和個人予以表彰。

加強督導檢查,將特殊教育發展情況納入義務教育均衡縣(區)、教育強縣、雙高雙普驗收的指標體系。省教育廳將組織專家對各地特殊教育發展情況進行全面檢查,對特殊教育學校進行巡視診斷。省政府教育督導委員會將對各地落實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計畫情況組織專項督導,各地要建立督導檢查和問責機制,結果向社會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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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特殊教育品質有效提升。義務教育階段盲、聾、培智三類課程標準全面落實,教科研工作得到加強,促進醫教結合,建立多部門合作機制,加強專業人員的配備與合作,提高殘疾學生評估鑒定、入學安置、教育教學、康復訓練的有效性。

4.特殊教育師資隊伍建設不斷加強。落實好特教教師編制核定機制和待遇保障機制,補足配齊特殊教育學校、特教班、特殊教育指導中心、資源中心和資源教室的教職工。特教教師培養體系進一步健全,建設一支數量結構合理、具有前沿視野、專業水準較高、職業素養優良的特教師資隊伍。

三、全力推進重點任務的落實,大力提升特殊教育發展水準

(一)確保殘疾兒童少年義務教育入學率。

各區縣殘聯要會同衛計、民政、教育等部門,認真摸排本行政區域內義務教育適齡殘疾兒童少年情況,逐一核實未入學適齡殘疾兒童少年資料,進行實名登記,做到一個不漏。區縣要建立由教育、心理、康復、社會工作等方面專家組成的殘疾人教育專家委員會,對殘疾兒童少年進行評估,根據每一名殘疾兒童少年的情況,提出普通學校隨班就讀、特教學校(含兒童福利機構、未成年人救助保護機構舉辦的特教班)就讀或送教上門的教育安置意見,落實“一人一案”,並全部納入中小學生學籍管理。

區縣要加大普通學校無障礙設施建設改造力度,在招收殘疾學生5人以上的普通學校建立資源教室;不足5人的,由區縣統籌規劃資源教室的佈局,覆蓋片區內所有隨班就讀的殘疾學生。要依託鄉鎮中心學校,為農村隨班就讀工作提供指導。要把兒童福利機構舉辦的特教班或特殊教育學校,統籌納入教育管理範圍。加大殘疾兒童少年義務教育“控輟保學”工作力度,確保他們接受規定年限的義務教育。

盤活用好已有特殊教育資源,統籌建設特殊教育學校,到2020年,全省所有市(區)和30萬人口以上、殘疾兒童少年較多的縣(市)都要建立一所綜合性公辦特殊教育學校。不足30萬人口沒有特殊教育學校的區縣,由市級統籌安排殘疾兒童少年入學。

以區縣為單位建立健全送教上門制度,採取送教進社區、進兒童福利機構、進家庭等多種方式,對不能到校就讀、需要專人護理的適齡殘疾兒童少年,提供規範有效的教育服務。

(二)加快非義務教育階段特殊教育發展。

把學前段特殊教育發展納入學前教育發展計畫,支持普通幼稚園接收殘疾兒童,各地可以對接收殘疾兒童的普通幼稚園進行獎補。特殊教育學校和有條件的兒童福利機構、殘疾兒童康復機構要設立學前部或附設幼稚園,區縣也可以統籌設置專門招收殘疾孩子的特殊幼稚園。鼓勵各地統籌教育、衛生、康復機構資源,為殘疾兒童提供半日制、小時制、親子同訓等多種形式的早期康復教育服務,為學前教育機構中符合條件的殘疾兒童提供功能評估、訓練、康復輔助器具等基本康復服務。

把高中階段特殊教育發展納入高中階段教育攻堅計畫。招生考試機構要為殘疾學生參加中考提供合理便利。省級將集中各方力量,大力支持陝西省自強中等專業學校、陝西省殘疾人中等專業學校、西安市盲啞學校、西安市第二聾啞學校建設,實現面向全省招收高中階段教育殘疾學生。2020年前,各市(區)要依託現有特殊教育和職業教育資源,建設一所能夠滿足本地區殘疾學生高中階段就學需求的特殊教育學校,各區縣特殊教育學校要根據實際開設高中部(班)或中職部(班)。各地要鼓勵特殊教育學校根據實際開設特色鮮明的職業教育專業,支援特殊教育學校與職業教育學校合作辦學,把殘疾人職業教育納入全省職業教育發展規劃、職業教育集團、校企合作範疇和現代職業教育體系予以支持。

進一步擴大普通高等學校特殊教育資源,支持西安美術學院等高校辦好特殊教育專業,鼓勵普通高等學校創造條件開設特殊教育專業,擴大特殊教育專業招生規模。各地招生考試機構要為殘疾學生參加高考提供合理便利。各普通高等學校不得拒絕接收符合錄取標準的殘疾考生,並進行必要的無障礙環境改造,給予殘疾學生學業、生活上的支持和幫助。

積極開展殘疾人繼續教育,鼓勵普通高等學校、成人教育機構、職業培訓機構、中等職業學校,開辦面向殘疾人的職業培訓班,拓寬和完善殘疾人終身學習通道。各級殘聯要把殘疾學生就業工作納入殘疾人就業支持體系,各有關部門要積極為殘疾學生就業創造有利條件。各級殘聯要協調相關部門,認真配合落實《“十三五”殘疾青壯年文盲掃盲行動方案》,大力開展殘疾青壯年文盲掃盲工作。

(三)增強特殊教育專業支撐能力。

省教育科學研究院要配備專職特殊教育研究人員,市、縣教科研機構要至少配備1名專職或兼職研究人員。鼓勵有條件的普通高等學校、教科研機構以多種形式為特殊教育提供專業服務,積極承擔特殊教育研究工作。加強省特殊教育學會建設,促進學術研究和工作交流。

區縣要充分發揮殘疾人教育專家委員會作用,出臺殘疾兒童入學評估制度、殘疾兒童教育安置制度和部門資訊交流制度,定期組織開展活動,為本行政區域殘疾兒童接受教育和康復訓練提供專業支持。

加強特殊教育指導中心和資源中心的建設,按照標準落實專業人員,配備康復教育設備,保障運行經費,充分發揮其指導和支持作用。要建立健全志願者扶殘助學機制。發揮鄉鎮(街道)、村(居)民委員會在未入學殘疾兒童少年資訊收集、送教上門、社會活動等方面的支持作用。加強家校合作,充分發揮家庭在殘疾兒童少年教育和康復中的作用。

(四)加強特教師資隊伍建設。

加大專業教師培養力度,擴大陝西師範大學、西安體育學院等學校特殊教育專業招生規模,支援師範院校開設特殊教育專業。2020年前,全省師範院校和綜合性院校的師範專業普遍開設特殊教育課程。2019年秋季學期起,全省所有特殊教育專兼職教師應取得教師資格證,非特殊教育專業畢業的教師應在任職後5年內參加省教育廳組織的特殊教育專業培訓並考核合格。省級將依託國培和省培計畫,加強特殊教育管理幹部、特殊教育學校校長和骨幹教師的培訓,並開展域外高級研修。區縣要加強特教教師全員培訓,採取集中面授、網路培訓、送教下鄉等多種方式保證特教教師每5年接受不少於360學時的全員培訓。對於承擔普通學校隨班就讀學校的校長、教師和資源教師、送教上門教師,各區縣三年內至少組織1次特殊教育專項培訓。完善特教教師職稱評聘指標體系,將兒童福利機構特教班教師職務(職稱)評聘工作納入教師職務(職稱)評聘統一規劃。開展特教教師賽教和優秀論文評選等活動,提升特教教師的專業化水準,加大特教教師評優和宣傳力度。

(五)抓好特殊教育課程教學改革。

認真落實盲、聾和培智三類特殊教育學校義務教育階段課程標準(2016年版),省級組織對特殊教育學校骨幹教師進行培訓。鼓勵特教學校加強對多重殘疾、重度殘疾以及孤獨症等學生的教育研究。接收殘疾學生的各類學校,要根據殘疾人教育專家委員會意見,針對每個殘疾學生特點,分別制定教育方案,推進差異教學和個別化教學。

加強特殊教育資訊化建設和應用,統籌建立特殊教育資訊資源,以“陝西教育人人通綜合服務平臺”等為載體,增加課程資源,深化融合應用。鼓勵學校、教師開發實用有效的教具、學具和康復輔助器具,開展自製教具、學具和康復輔助器具評比。加強特殊教育學校、指導中心、資源中心、資源教室圖書配備工作,開展讀書比賽,建設書香校園,培養殘疾兒童良好閱讀習慣。到2018年底,各區縣要建立隨班就讀、送教上門的管理標準和制度。各市(區)要探索建立適合殘疾學生的考試評價體系。

(六)健全特殊教育經費保障機制。

落實公用經費補助政策,義務教育階段特殊教育學校公用經費補助標準每生每年6000元。隨班就讀、特教班和送教上門的義務教育階段生均預算內公用經費標準按特殊教育學校標準執行。特殊教育學校學前部、高中部及幼稚園、高中階段隨班就讀的視力、聽力、智力殘疾學生公用經費補助標準每生每年3000元。

各地要落實好將從事特殊教育的教職工特教津貼提高到其基本工資50%的政策,特殊教育專職研究員享受特殊教育崗位津貼。為送教上門教師、承擔“醫教結合”實驗相關人員提供必要的工作和交通補助。

各地在實施普惠性教育工程項目和福利康復專案時,要將特殊教育學校納入實施範圍並給予傾斜。將特殊教育學生納入各類學生資助範圍,實行從學前教育到高中階段的免學費(保教費)教育。每年一次性給殘疾學生補助200元交通費,對於家庭地處偏僻、路途較遠的殘疾學生,各地可根據財力情況,適當增加交通費補助。省殘聯要協調實施好0—6歲殘疾兒童免費搶救性康復專案。

拓寬特殊教育經費籌措管道。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可根據需要,設立專項補助資金,加強特殊教育基礎能力建設,配備康復教育設備,改善辦學條件,提升教育品質。省財政在安排相關專案建設資金時,優先支援特殊教育學校、特殊教育指導中心和資源中心、資源教室標準化建設,以及特殊教育支撐能力建設和課程教學改革。各級財政支持的殘疾人康復專案要優先安排特殊教育,各地每年要將殘疾人就業保障金的10%用於特殊教育學校。民政部門要做好福利機構孤殘兒童撫育、康復、教育工作,每年安排一定數額彩票公益金專項用於支援特殊教育事業發展。堅持開門辦教育,鼓勵和引導社會力量興辦特殊教育學校,對非營利性民辦特殊教育學校招收的殘疾學生,按照同等公辦特殊教育學校生均公用經費標準劃撥經費,享受各項資助政策。民辦非營利性特殊教育學校,取得辦學許可證後,在民政部門或編制部門依法登記。

四、加強組織領導,形成工作合力

各地要把推動特殊教育發展擺到重要位置,列入政府工作議事日程和目標責任考核指標體系,進一步完善政府主導的多部門協調聯動機制,明確教育、發改、民政、財政、編制、人社、衛計、殘聯等部門的具體任務。教育部門要牽頭制訂特殊教育發展實施方案,加強工作指導,強化師資培訓,提升教育品質。發展改革部門要把特殊教育納入當地經濟社會發展規劃,優先安排特殊教育專案。民政部門要做好福利機構殘疾兒童撫育和殘疾學生救助工作。財政部門要健全特殊教育經費保障機制,落實好資金投入政策。編制部門要負責制定特殊教育學校教職工編制標準。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要推動落實工資待遇、職稱晉升等方面的政策。衛生計生部門要支援做好特殊教育學校“醫教結合”工作,做好醫療技術支援與服務工作。殘聯要做好適齡殘疾兒童少年實名調查登記工作,繼續加大對特殊教育學校職業教育的支持力度,加強殘疾兒童少年康復救助和就業指導等工作。

加大特殊教育宣傳力度,提高各級政府、社會各界和殘疾兒童少年家長對特殊教育的認識。通過開展特教學校開放日、結對共建等活動,暢通企事業單位、社會組織和個人關心支援特殊教育發展的管道,大力宣傳其中的先進典型事蹟,營造全社會共同促進特殊教育發展的良好氛圍。每年省級將對特殊教育提升計畫實施情況進行總結,對工作成效顯著的市、縣(區)以及做出突出貢獻的集體和個人予以表彰。

加強督導檢查,將特殊教育發展情況納入義務教育均衡縣(區)、教育強縣、雙高雙普驗收的指標體系。省教育廳將組織專家對各地特殊教育發展情況進行全面檢查,對特殊教育學校進行巡視診斷。省政府教育督導委員會將對各地落實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計畫情況組織專項督導,各地要建立督導檢查和問責機制,結果向社會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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