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逛了一條美食街, 嚴格說來應當是半片, 因為只有一邊街道有攤位, 引進的商家有點少, 加上天氣太冷, 又遇上颳風, 遊人更少, 攤主靠著火爐都打哆嗦, 炸爆米花的攤主實在沒法抗寒風, 只好收攤走人, 其餘的還在堅持, 沒有幾家, 一眼望到頭,
五香豆腐
黃金大蝦棒
脆皮章魚燒
烤羊肉串
無骨雞柳
苦蕎酥
雞排
署片棒
說實話, 這些美食, 色香味具全, 確實誘人, 看得人眼花繚亂,
回來的路上, 我聽兩個人說, 這些美食攤沒有衛生許可證, 也沒有營業執照, 不敢買來吃, 怕出問題, 我給他們開玩笑說我吃了一份, 如果今晚不倒下, 那明天你就來買, 惹得他們大笑, 我說這話的理由是, 第一、大部分商人還是有執業道德得;第二、引進這些攤位的公司不可能找不良商家, 為了微不足道的攤位費把自已的名聲砸了吧。
如他們說的那樣,
你敢買來吃嗎?要是想買,
你願選哪一種美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