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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握社會主要矛盾轉化新特點 全面做好新時代檢察工作

黨的十九大明確指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進入新時代, 我國社會主要矛盾已經轉化為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發展之間的矛盾。

”這一重大政治論斷, 是指導新時代一切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 新時代檢察工作必須緊扣這一社會主要矛盾的變化, 著力解決好檢察工作發展不平衡不充分問題, 更好滿足人民在公平正義方面日益增長的需要。

深刻認識社會主要矛盾的歷史性變化, 準確把握其對新時代檢察工作的新要求。

一是主要矛盾的轉化要求豐富檢察工作的內涵。 黨的十九大作出主要矛盾轉化的論斷後, 檢察工作提供司法保障的內涵必須更寬更廣, 必須從重點保障人民物質文化需要, 轉向全面保障人民包括物質文化、民主、法治、公平、正義、安全、環境等在內的各方面美好生活需要。

二是主要矛盾的轉化要求突出檢察工作的重點。

必須正確理解“變”與“不變”的辯證關係, 要繼續突出檢察工作重點, 在服務保障經濟發展、服務保障“生態富民”上保持定力, 重點保障人民物質文化需要, 讓人民群眾的錢包持續鼓起來、生活更加幸福。

三是主要矛盾的轉化要求改進辦案方式方法。 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 體現在檢察工作中, 要求我們不僅要依法履職、充分履職, 保證法律正確實施, 更要規範履職、溫情履職, 讓人民感受到法律的溫度, 有更多的司法獲得感。

全面審視檢察工作發展現狀, 找准與人民美好生活需要不協調不適應的檢察短板。

當前, 檢察工作貫徹落實十九大精神, 首要任務就是對照人民對美好生活的全面需要,

找准認清檢察工作中存在的不平衡不充分發展的檢察短板。

一要找准檢察司法理念上的短板。 目前, 少數幹警就案辦案、機械辦案思想依然存在, 追求案結了事而不是案結事了, 追求法律效果而忽視社會效果, 追求司法效率而忽視司法質效。 這就要求檢察幹警始終做到司法為民、司法護民、司法愛民。

二要找准檢察工作平衡發展上的短板。 當前, 檢察工作平衡發展還存在很多問題, 要求我們要高度重視檢察工作的均衡化發展, 努力實現全領域、全地域的高位均衡發展。

三要找准檢察工作充分發展上的短板。 社會主要矛盾的變化, 要求我們瞄準人民對民主、法治、公平、正義、安全、環境的全面需求, 樹立專業監督的自信,

要積極探索建立監督事項案件化辦理模式, 完善監督調查程式, 規範監督意見的實體把關, 以更加嚴謹的態度樹立起專業監督新形象。

著眼於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 全面優化新時代檢察工作的發展路徑。

做好新時代檢察工作, 必須著眼於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 履行好監督職能, 維護好公共利益, 努力為人民提供更多高品質高品質的司法服務。

一要當好公共利益代表。 全面提升檢察機關優質司法供給能力, 完善重大安全事件、重大複雜敏感案件提前介入機制, 扎實推進公益訴訟職能履行, 將公益訴訟置於推進法治政府建設、維護公共利益的大局中抓謀劃抓推進, 構建與行政機關、社會團體組織、人民法院無縫對接的工作機制。

二要辦好每一起案件。 嚴格司法辦案證據標準, 健全規範司法約束管控制度, 堅決防範冤假錯案, 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起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義。 牢固樹立“履行監督職能是盡職、不履行監督職能是失職”的理念, 完善對刑事、民事、行政訴訟從立案到執行的全過程監督, 提升檢察監督嚴肅性。

三要持續推進檢察改革。 始終堅持以改革的辦法來解決不平衡不充分問題, 牢固樹立正確科學的改革理念, 全力推進基層院內設機構改革, 調整職能配置, 完善業務管理, 努力實現去行政化目標。 探索完善職務犯罪大要案審查起訴機制, 著力提升辦理職務犯罪案件能力水準。

四要加強基層檢察工作。完善掛鉤聯繫制度,健全基層檢察工作綜合評價體系,強化定點、定向幫扶力度。以資訊化手段提升辦案規範化水準,減輕司法辦案事務性負擔,提升司法訴訟效率。五要抓好檢察隊伍建設。構建內部監督與外部監督協調推進的監督體系,始終保持對幹警違紀違法行為零容忍,維護檢察隊伍良好形象。在推進檢察官隊伍正規化、專業化、職業化道路上邁出堅定步伐。(作者系宿遷市檢察院黨組書記、檢察長)

四要加強基層檢察工作。完善掛鉤聯繫制度,健全基層檢察工作綜合評價體系,強化定點、定向幫扶力度。以資訊化手段提升辦案規範化水準,減輕司法辦案事務性負擔,提升司法訴訟效率。五要抓好檢察隊伍建設。構建內部監督與外部監督協調推進的監督體系,始終保持對幹警違紀違法行為零容忍,維護檢察隊伍良好形象。在推進檢察官隊伍正規化、專業化、職業化道路上邁出堅定步伐。(作者系宿遷市檢察院黨組書記、檢察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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