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婁底歷史沿革

婁底境域春秋戰國時期屬楚國。 秦置湘南縣, 轄今雙峰、漣源部分地域, 屬長沙郡。 西漢屬長沙國。 漢高祖五年(西元前202年)置連道,

轄今雙峰縣測水以西至漣源市藍田等地。 西漢建平四年(西元前3年), 析湘南縣置湘鄉縣, 連雙峰、漣源大部分和婁底等縣市, 屬長沙郡。 三國時分屬衡陽郡、昭陵郡。 吳寶鼎元年(266), 析昭陵郡置高平縣, 今新化縣西部屬之。 西晉、東晉、南朝(宋、齊、梁、陳)分屬邵陵群。 隋屬長沙群。 唐、五代、宋朝分屬潭州、邵州。 宋熙寧五年(1072), 建置新化縣。 元代, 分屬天臨路、寶慶路。 明分屬長沙府、寶慶府。 清同明屬。

新化縣成為婁底境內最早的建制縣, 在宋代隸屬邵陽郡, 元代屬寶慶路, 明清屬寶慶府。 婁底境內的其他縣市, 雙峰一帶, 秦時屬長沙郡的湘南縣, 漢代以後長期屬湘鄉縣地。 漣源一帶, 秦至東晉時大部分地域分屬湘南、連道、湘鄉、昭陵等縣, 北宋以後, 其全部地域便長期分屬湘鄉、邵陽、安化、新化四縣。 婁星區一帶從漢代開始, 就一直為湘鄉轄地。 冷水江一帶在宋以前屬“梅山蠻”地, 宋以後長期屬新化縣地。

民國元年(1912), 屬長寶道, 民國3年, 改為湘江道。 民國11年, (1922)取銷道制直屬湖南省。 民國29年(1940), 分屬湖南省第五、第六行政督察區。

1949年, 新中國成立初期, 境域隸屬益陽專區和邵陽專區。 1950年6月, 設立錫礦山礦區(縣級), 屬邵陽專區;1951年8月, 籌建漣源縣、雙峰縣。 1952年2月, 經國務院批准, 析湘鄉、安化、邵陽、新化4縣部分行政區域置雙峰縣、藍田縣(7月更名漣源縣)。 11月, 兩縣劃屬邵陽專區。 同年8月,

撤銷錫礦山礦區, 劃是新化縣管轄。 1960年2月, 設立婁底市和冷水江市, 隸屬邵陽專區。 1962年10月, 撤銷冷水江市和婁底市, 分別併入新化縣和漣源縣。 1969年10月, 國務院批准恢復冷水江市。

1977年9月, 經國務院批准, 將邵陽地區析置漣源、邵陽兩個地區。 漣源地區轄新化、新邵、邵東、雙峰、漣源5縣和冷水江市,

地區機關駐婁底鎮。 同年11月, 成立漣源地區革命委員會, 1979年3月, 改稱漣源地區行政公署。 1980年7月國務院批准恢復婁底市。 1982年12月, 漣源地區更名為婁底地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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