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8日上午, 洪湖市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圓滿完成各項議程勝利閉幕。 會議通過6個決議。
決議一
洪湖市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
第二次會議
關於洪湖市人民政府工作報告的決議
(2017年12月28日洪湖市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第三次全體會議通過)
洪湖市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聽取和審議了市長沈先武所作的政府工作報告。 會議充分肯定市人民政府2017年來的工作成績, 同意報告提出的2018年的主要工作安排, 決定批准這個報告。
會議指出, 2018年, 是學習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的開局之年,
會議號召, 全市人民要更加緊密團結在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周圍,
決議二
關於洪湖市2017年國民經濟和
社會發展計畫執行情況與
2018年計畫(草案)的報告的決議
洪湖市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經過審議, 並根據市人大財政經濟委員會的審查報告, 決定批准市發展和改革局受市人民政府委託所作的《關於洪湖市2017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執行情況與2018年計畫(草案)的報告》。
決議三
關於洪湖市2017年財政預算執行情況和2018年財政預算(草案)的報告的決議
洪湖市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經過審議, 並根據市人大財政經濟委員會的審查報告,
決議四
關於洪湖市人民代表大會
常務委員會工作報告的決議
洪湖市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聽取和審議了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吳華清代表洪湖市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所作的工作報告。 會議決定批准這個報告。
決議五
關於洪湖市人民法院工作報告的決議
洪湖市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聽取和審議了洪湖市人民法院院長田勇所作的《洪湖市人民法院工作報告》。 會議決定批准這個報告。
決議六
關於洪湖市人民檢察院工作報告的決議
洪湖市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聽取和審議了洪湖市人民檢察院檢察長邱文所作的《洪湖市人民檢察院工作報告》。 會議決定批准這個報告。
—— 不忘初心 牢記使命 團結一心 奮力拼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