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0年9月到1938年1月, 反動軍閥韓複榘主魯期間, 幹了許多禍國殃民的壞事。 但身為一省之長, 他也想有所作為, 想搞點名垂青史的“政績工程”。 實際上, 他也做過一些有利於民生的好事, 如在發展山東教育事業、發展地方經濟、推行鄉村建設等方面, 都有一定成績。 但是, 由於他及其同夥立場反動, 貪腐成性, 有些所謂的“好事”也沒能做好, 甚至走向反面。 如他在濟南搞的“掃黃”和“禁毒”運動, 就帶來很大的負面效應。
虛偽荒唐的“維持風化”
韓複榘在擔任山東省政府主席時, 正逢蔣介石提倡“新生活運動”。 為了響應蔣的號召, 他也決心整頓濟南的社會秩序。 他曾感歎說:“現今社會壞敗已極, 人心不古, 獸欲橫流, 必用軍法方足以維持風化。 ”為此, 他下令禁止軍隊和地方官員嫖娼納妾;禁止工商業者在娼家洽談業務。 這些號令儘管嚴厲, 然而各公務人員尤其高級職員卻充耳不聞,
韓“維持風化”的另一項措施就是禁穿奇裝異服。 他曾規定, 女人不准穿緊身旗袍, 更不准袒胸露臂, 違者關押;男人不准留長髮, 女人不准燙髮, 違者臭油澆頂;不准穿尖頭皮鞋, 違者鋼刀剁腳。 他的這些規定頒佈後, 搞得許多濟南市民惶恐不安。
有一天, 韓複榘到實驗劇院看戲, 看到若干赤足裸臂的女子坐在劇場中。 他想, 實驗劇院既然負有改善社會教育的任務, 對到該院的參觀者就應加以限制。
又有一天, 韓複榘乘汽車到辛莊檢閱軍隊, 行至西門裡時, 見兩個穿短袖褂、赤足的女子在路旁慢慢行走。 他看到後立即喝令司機停車, 下車質問這兩個女子為何不遵守政府命令, 仍穿奇裝異服?這兩個女子系齊魯大學學生, 並不認識這位元韓主席。 她們見一陌生人前來質問, 便反唇相譏。 韓一聽火冒三丈, 怒不可遏, 伸手便給了她們兩個耳光, 並喝令衛兵立刻將她們綁送到公安局。 衛兵當時只顧飽餐秀色, 沒聽清韓說些什麼, 還以為韓有意於這兩個女子呢, 於是不分青紅皂白, 惡狼般將她們抱到車上。
一邊“禁毒”,一邊“販毒”
上世紀二三十年代,日本帝國主義以青島、濟南為基地,在山東大量販賣毒品。尤其是省城濟南,販賣和吸食鴉片煙、海洛因、嗎啡等毒品者氾濫成災。針對這種情況,韓複榘上任後便雷厲風行地進行“禁毒”。他作出嚴格規定:吸食海洛因超過1角錢者,即行槍斃。吸食鴉片者抓到後先在戒毒管理所強制戒毒一個月,並處以罰金。釋放時在其左臂上刺字留記,以後再被抓到加重處罰,屢教不改者槍斃。販賣毒品者無論多少,一律槍斃。經過韓複榘的這番治理,濟南市面上販毒、吸毒現象明顯減少。党府以為韓複榘“禁毒”有方,對他大加表彰。
然而韓複榘“禁毒”採取的是雙重標準。他一方面嚴厲“禁毒”,另一方面又在或暗或明地販毒。他把沒收的海洛因、鴉片等轉賣到各縣,牟取暴利。當時省政府有參議數人,專門到各縣辦理此事。而軍法處每月公佈的沒收海洛因若干、鴉片若干和罰款若干等,僅為其中的一小部分,不過是為掩人耳目做樣子看的。而大部分毒品都被他賣掉,或攤派給濟南各商家。如有一次韓複榘以“軍餉困難”為由,派他的軍法處長魏漢章找到濟南市商會,將在煙臺海口查獲以及第三路軍總指揮部所存的10萬多兩鴉片,以每兩8元的價格,攤派給各家商戶,令各商戶叫苦不迭。即使這樣,韓仍不滿足,又令公安局秘密調查濟南市中富紳若干,登記造冊,凡資產在1萬元以上者,皆納入韓的緝毒計畫內。於是濟南市稍有點財產的人,多被抓到軍法處,判以罰款,只有交出罰款才放人。被捕者雖未受刑即恢復了自由,但家產卻損失大半,給生活造成恐慌。更有小康人家雖不吸鴉片,也被誣以存儲煙土,被逮捕後處以重罰。這種“白色恐怖”,使得濟南市的社會秩序大亂,人心惶惶,不但有錢人終日恐懼不安,小康人家也多提心吊膽,生怕官府一再敲詐。為避災難,許多工商業者紛紛逃到京津一帶。這種人員的大量外遷,直接造成濟南市的一些工商業倒閉,市場蕭條,地方經濟下滑。而韓複榘尚不知覺,仍然一意孤行。後經地方上一些有實力的紳士婉言勸諫,並允諾盡力向政府提供援助,韓才略有顧忌,有所收斂。但沒收的毒品依舊運至各縣推銷,大發不義之財。
一邊“禁毒”,一邊“販毒”
上世紀二三十年代,日本帝國主義以青島、濟南為基地,在山東大量販賣毒品。尤其是省城濟南,販賣和吸食鴉片煙、海洛因、嗎啡等毒品者氾濫成災。針對這種情況,韓複榘上任後便雷厲風行地進行“禁毒”。他作出嚴格規定:吸食海洛因超過1角錢者,即行槍斃。吸食鴉片者抓到後先在戒毒管理所強制戒毒一個月,並處以罰金。釋放時在其左臂上刺字留記,以後再被抓到加重處罰,屢教不改者槍斃。販賣毒品者無論多少,一律槍斃。經過韓複榘的這番治理,濟南市面上販毒、吸毒現象明顯減少。党府以為韓複榘“禁毒”有方,對他大加表彰。
然而韓複榘“禁毒”採取的是雙重標準。他一方面嚴厲“禁毒”,另一方面又在或暗或明地販毒。他把沒收的海洛因、鴉片等轉賣到各縣,牟取暴利。當時省政府有參議數人,專門到各縣辦理此事。而軍法處每月公佈的沒收海洛因若干、鴉片若干和罰款若干等,僅為其中的一小部分,不過是為掩人耳目做樣子看的。而大部分毒品都被他賣掉,或攤派給濟南各商家。如有一次韓複榘以“軍餉困難”為由,派他的軍法處長魏漢章找到濟南市商會,將在煙臺海口查獲以及第三路軍總指揮部所存的10萬多兩鴉片,以每兩8元的價格,攤派給各家商戶,令各商戶叫苦不迭。即使這樣,韓仍不滿足,又令公安局秘密調查濟南市中富紳若干,登記造冊,凡資產在1萬元以上者,皆納入韓的緝毒計畫內。於是濟南市稍有點財產的人,多被抓到軍法處,判以罰款,只有交出罰款才放人。被捕者雖未受刑即恢復了自由,但家產卻損失大半,給生活造成恐慌。更有小康人家雖不吸鴉片,也被誣以存儲煙土,被逮捕後處以重罰。這種“白色恐怖”,使得濟南市的社會秩序大亂,人心惶惶,不但有錢人終日恐懼不安,小康人家也多提心吊膽,生怕官府一再敲詐。為避災難,許多工商業者紛紛逃到京津一帶。這種人員的大量外遷,直接造成濟南市的一些工商業倒閉,市場蕭條,地方經濟下滑。而韓複榘尚不知覺,仍然一意孤行。後經地方上一些有實力的紳士婉言勸諫,並允諾盡力向政府提供援助,韓才略有顧忌,有所收斂。但沒收的毒品依舊運至各縣推銷,大發不義之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