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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創丨美麗社會既需人治又要法治

之前, 霧霾天氣多出現北方, 有專家說, 是因為那裡的地理位置問題造成的, 而上海面向大海, 不大會有重大霧霾, 可是近日上海及長三角地區接連受到重度霧霾的侵襲,

讓這一說法不攻自破。 霧霾的肆虐, 雖然與特定的地理、氣候環境有關, 但從根本上來說, 是人類盲目發展, 忽視環境的苦果。 經濟發展不能以犧牲空氣品質為前提, 治理霧霾, 人治和法治必須雙管齊下。

改革開放以來, 我國的經濟發展水準不斷提升, 經濟總量也已躋身世界第二。 然而經濟高速發展的國家, 前期都會面對環境和經濟難以調和的矛盾問題, 我國當然也不可避免。 特別是近年來, 霧霾現象愈加明顯, 京津冀等地區在冬季供暖期更是難得一見藍天白雲, 城市被灰色所籠罩, 呼吸道疾病也有上升的趨勢, 給人們的出行和工作生活都造成了極大的困擾。

經濟的發展固然重要,

以經濟建設為中心的發展路線也不可動搖, 但是這一切並不能以犧牲生態環境和清新空氣為代價, 經濟的發展和美麗的環境完全可以共存, 而這需要社會所有人的共同努力。 決不能向曾經有“霧都”之稱的倫敦學習, 搞先污染後治理那一套。 在意識到霧霾的嚴重性後, 應當立馬行動起來尋求措施去解決污染問題。

政府環保部門和相應的產業職能部門要加大對“散亂汙”企業、違法焚燒、散煤小作坊等的檢查力度, 對污染嚴重的該限期整改的決不含糊, 該關停的絕不手軟, 該處罰的也毫不留情。 各類生產型企業也要嚴守社會責任, 通過一系列改革措施轉型做環境友好型企業。 全社會的每個人也要在日常的工作、生活中增強環保意識,

為守護藍天白雲作出應盡的義務。

抗擊霧霾需要社會各個主體的主動作為和團結協作, 但人治畢竟會有疏漏的時候, 法律的兜底則顯得尤為必須。 當前我國還應當繼續健全環保方面的法律法規, 出臺專項法律, 針對導致霧霾的原因進行嚴格規範, 從源頭治理。 行政和司法部門要維護法律權威, 確保法律的公正實施和有效落地。 藍天白雲是我國現代化進程中的應有之貌, 對此, 人治和法治萬不可缺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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