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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法官6000塊錢才能判離婚”——這個鍋法官不背!

“離婚案件第一次肯定判不離,

給法官6000元好處費,

就能把事情處理了。 ”

黑鍋

法官又一次無端被黑!

是可忍!孰不可忍!

這個鍋, 法官絕不背!

惡意中傷者,

被責令退還索要錢款,

深刻檢討,

停止執業半年,

留所察看一年!

事情的經過是醬紫的

……

2003年11月, 男女青年綠綠和紅紅經朋友介紹相識, 並於12月閃婚。

婚後雙方因脾氣、性格不和, 矛盾不斷。

後於2012年5月分居至今。

2017年11月, 紅紅訴至陝西勉縣法院,

堅決要求與綠綠離婚。 並委託勉縣一法律服務所法律工作者藍藍代理自己的案件。

案件受理後, 承辦法官黃黃依法組織雙方當事人進行調解, 經過反復溝通, 紅紅和綠綠雙方達成調解協定, 和平分手。

案件得以高效處理, 也充分實現了案結事了的初衷。

然而, 事情並沒有像想像中那樣有一個完美的結局。

忽一日, 黃黃接到了一個陌生的電話, 對方稱自己是法院的人民陪審員青青, 並介紹自己是離婚案件當事人紅紅的親戚。

原來……

紅紅離婚後, 和親戚青青說起了在法院的離婚經過, 並且提及自己當時離婚時,

代理人藍藍除了收取代理費3300元外, 看到自己離婚心切, 又“貼心”地索要現金6000元, 稱“用於給辦案法官好處, 拉關係, 否則離婚案件第一次肯定判不了。 6000元給了, 就能把事情處理了”。 紅紅還感歎原來法官就是收了錢自己才得以這麼順利地離婚。

青青一聽就炸了, 這怎麼可能, 一定是代理人藍藍利慾薰心財迷心竅無中生有, 自己當陪審員這麼久, 法院的法官什麼樣兒他是知道的, 法官黃黃為人正直, 廉潔奉公, 絕對不可能做這樣的事情。 於是, 他當著紅紅的面打電話給黃黃。

黃黃接到電話後覺得事情蹊蹺, 即刻邀請紅紅和青青到法院說明情況, 並在第一時間與藍藍對質, 藍藍一開始還百般狡辯, 後來三面對質被直接戳穿。

在還原事實真相後, 勉縣法院認為:藍藍作為基層法律工作者, 在收取正常的代理費後, 以向法官行賄為藉口向委託人索要額外報酬, 惡意中傷人民法院和法官聲譽, 其行為嚴重違反基層法律工作者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 對法院和法官造成了惡劣的影響。 遂按照相關規定向勉縣司法局發出司法建議,建議嚴肅查處,並當即責令其退還給紅紅當初索要的錢款6000元。

勉縣司法局接到司法建議書後,經過調查瞭解並與辦案法官溝通。在查明事實的基礎上,由藍藍所在的法律服務所對其作出“暫保留其從事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資格,停止執業半年,留所察看一年。”的紀律處分。並責令其到褒聯法庭做出深刻檢討。(文中人物均系化名)

相關連結:司法建議通常是指人民法院在審判工作中,以預防糾紛和犯罪的發生為目的,針對案件中有關單位和管理部門在制度上、工作上所存在的問題,建議他們健全規章制度,堵塞漏洞,進行科學管理,提出改進和完善管理工作的建議。迄今為止,提出司法建議已經成為法院進行法制宣傳,擴大辦案效果的一項重要工作。

遂按照相關規定向勉縣司法局發出司法建議,建議嚴肅查處,並當即責令其退還給紅紅當初索要的錢款6000元。

勉縣司法局接到司法建議書後,經過調查瞭解並與辦案法官溝通。在查明事實的基礎上,由藍藍所在的法律服務所對其作出“暫保留其從事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資格,停止執業半年,留所察看一年。”的紀律處分。並責令其到褒聯法庭做出深刻檢討。(文中人物均系化名)

相關連結:司法建議通常是指人民法院在審判工作中,以預防糾紛和犯罪的發生為目的,針對案件中有關單位和管理部門在制度上、工作上所存在的問題,建議他們健全規章制度,堵塞漏洞,進行科學管理,提出改進和完善管理工作的建議。迄今為止,提出司法建議已經成為法院進行法制宣傳,擴大辦案效果的一項重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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