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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前夫離婚兩年了, 他婚內出軌, 既然心不在, 留人也沒用, 我答應了離婚, 獲得了女兒撫養權, 之後一直我跟女兒在一起生活。 他跟那個小三在我們婚後半年就結婚了, 聽說是未婚先孕。
但是離婚前, 他曾經答應過, 以後不管他再不再婚, 會不會再有孩子, 都會一如既往的對待我們的女兒, 決不會對她不管不問。 這才兩年, 他就不再給我女兒撫養費了, 當初說好的, 每個月給兩千, 我讓他一年一給, 他不同意, 他說他要一個月一給, 這樣他能保證每個月都能見到女兒, 怕一次給了我,
前一年, 他堅持的還不錯, 每個月定時給錢, 還知道給女兒買些吃的。 結果, 我不知道是什麼原因他這小半年不在給一分錢, 也沒有在見女兒一面。 我只能上趕著問原因。
那次之後, 我就再也聯繫不上他了, 有相熟的朋友告訴我, 他說的那理由是胡扯呢, 真實原因是他現在的媳婦不讓他給,
現在真讓我為難了, 我自己一個月就三千多的工資, 剛夠日常開銷, 女兒越來越大, 花費越來越多, 在沒了撫養費, 以後我們的日子可難過了。 可是撫養費就要不出來怎麼辦, 去他家攪和胡鬧, 我也做不來。
大家有好的辦法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