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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操的軍隊悲慘至極,若戰死或逃亡,其妻女立即分給其他士兵享用

眾所周知, 曹操是個性格相當複雜的人物, 他既有雄才大略、悲天憫懷的一面, 同時曹操也是個多疑猜忌、殺人如麻之人。 歷經亂世, 殘酷的戰爭早已磨去了曹操的人性。 所以在戰爭中, 曹操的表現尤其暴虐, 屠城、殺降, 無所不用其。 在徐州, 他曾殺害百姓數十萬, 導致泗水為之不流;在官渡之戰中, 曹操俘獲袁紹七萬人, 竟然全部坑殺。 僅在正史中, 曹操的屠城記錄就達八次。

曹操不僅對敵人兇狠, 對自己人也同樣狠辣。 為了保持軍隊戰鬥力, 同時也為了整肅軍紀, 曹操製造了一系列不近人情的法令。

三國時期, 由於戰亂和瘟疫, 中國人口由東漢鼎盛時的五千多萬, 減少到500~700萬。 據陳群所說, 當時全國的人口, 還頂不上漢朝一大郡。 那麼漢朝大郡有多少人口, 不過300~400萬。 除去孫權、劉表、劉璋等軍閥, 曹操所掌握的人口就更少。 所以在那個時代, 人口才是第一生產力。

為了保住人口從而發展生產, 曹操建立了屯田制。 在現代教科書中, 對屯田制極力讚揚, 說這種制度發展了生產, 維持了社會穩定。 但對屯田兵本身來說, 他們的生活境遇簡直悲慘無比。 首先, 他們要面臨超乎想像的剝削, 他們六成以上的生產, 都必須交官。 在極端情況下, 八成以上的收成要交給官府。 除此以外, 屯田兵還要承擔各種徭役, 痛苦的生活讓許多屯田兵選擇了逃亡。

為了整肅軍紀, 曹操決定狠狠整治屯田兵, 制止他們逃亡。 曹操將他軍隊中的士兵一律劃為“士籍”(或稱“士家”), 戶口單列, 世襲為兵。 士兵家屬集中遷居到許昌一帶居住, 方便對他們進行監視和掌控。 士家的女子不得外嫁, 只能在士家之間通婚。

漢家法律, 若士兵逃亡, 官府可以拷打他們的家屬。 而曹操認為這樣的處罰太輕, 逃兵的家屬應該受到株連, 父母、妻子、子女、兄弟都應處死。 而這樣的事例在史書中比比皆是:

有一位婦女白氏, 由父母包辦嫁給了一個士兵, 才過門沒幾天, 連丈夫的面都沒見過, 那個士兵就因失蹤被判定為逃亡。 負責審判的大理寺依據“士亡法”判處白氏死刑。 還有一個事件, 曹操軍隊中的吹鼓手宋金等人在合肥逃亡, 宋金的母親、妻子以及兩個兄弟都在許昌被捕, 法官上報, 建議按照“士亡法”全部處死刑。

然而這種制度太不近人情,

肆意屠殺逃兵家屬反而會造成人口損失。 所以曹操修改法令, 逃兵的家屬全部降為奴婢, 他的妻女全部送到軍營給士兵們侮辱。

逃兵要懲罰, 那麼為國英勇戰死的士兵總要嘉獎吧!然而曹操卻沒有這麼做。 一旦士兵戰死, 曹操就會立即將遺孀改嫁。 戰事結束後,曹魏總會組織人員對寡婦進行再登記,然後立即分配給其他士兵。曹操之所以要這麼做,主要是為了增殖人口。讓婦女閒置,實在太浪費了。在這樣法令之下,婦女完全成了生育工具,形同畜生。而戰死的士兵,也只能“含恨九泉”了。

雖然制度非常殘酷,但是曹操手下軍隊的戰鬥力的確不錯,至少幫助他統一了北方,奠定了魏國的基業。所謂“慈不養兵,義不養財!”能成大事,必然有些非常手段,而曹操的手段只是殘酷了點。

戰事結束後,曹魏總會組織人員對寡婦進行再登記,然後立即分配給其他士兵。曹操之所以要這麼做,主要是為了增殖人口。讓婦女閒置,實在太浪費了。在這樣法令之下,婦女完全成了生育工具,形同畜生。而戰死的士兵,也只能“含恨九泉”了。

雖然制度非常殘酷,但是曹操手下軍隊的戰鬥力的確不錯,至少幫助他統一了北方,奠定了魏國的基業。所謂“慈不養兵,義不養財!”能成大事,必然有些非常手段,而曹操的手段只是殘酷了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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