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政府垮臺於1911年,
即辛亥年,
從歷史進入20世紀始,
它就進入了自己生命終結的倒計時。
清末的政治腐敗和人們對政府的控訴,
可見于梁啟超的行文:“夫孰使我百業俱失,
無所衣食者,
政府也;夫孰使百物騰湧,
致我終歲勤勞而不得養其父母者,
政府也;夫孰使我一栗一縷之蓄積,
皆使吏胥之婪索者,
政府也;夫孰使盜賊充斥,
致我晷刻不能即安者,
政府也……”這樣的政府非倒不可,
更何況孫中山的革命党大張聲勢,
籌謀推翻。
然而清末立憲派給它指出了一條政治改革的道路,
即立憲,
可以說,
這是清政府唯一的圖存之路。
事實上,
它也被逼走上了這條路,
但由於它自己的蹉跎,
這條路最終也斷送在它自己手裡。
和孫中山的革命黨不同,
由梁啟超在理論上指導的國內立憲人士並不主張推翻滿清。
在同盟會排滿性質的“種族革命”之外,
梁啟超推重的是政治制度改革的“政治革命”(梁氏是體制外人,
他的語言如果轉換為清政府的官方語言,
就是“政治改革”)。
此改革以立憲為旨歸,
用梁氏的話表述就是:“政治革命者,
革專制而成立憲之謂也。
”從專制到立憲,
可以說是20世紀任何一種專制政體的政改方向。
在體制外和體制內的各種壓力下,
晚清政府迫不得已接受了立憲者的主張,
繼1905年派五大臣出洋考察憲政後,
於1906年9月1日宣佈“預備立憲”。
這不妨可以視為清政府“政治改革”的開始。
那麼從1906年到1911年,
清政府在它生命的最後六年間,
都做了些什麼呢?
1906年:是年雖然宣佈預備立憲,
但立憲的預備期有多長是社會很關注的問題。
9月1日的“聖諭”頒下:“……俟數年後,
規模初具,
查看情形,
參用各國成法,
妥議立憲實行期限,
再行宣佈天下。
”顯然,
這是一個沒有時間表的預備立憲,
其中不乏遁詞,
如同在玩時間遊戲。
當然,
立憲就是分權,
政府本能地不願意,
能拖一天是一天。
只是那時的它無從料及歷史留給它的時間只有六年了,
多拖一天就是往死路上多走一天。
時在日本的梁啟超有過這樣一個觀察,
他在寫給老師康有為的信中說:“革党現在在東京占極大之勢力,
萬余學生從之者過半。
前此預備立憲詔下,
其機稍息。
及改革官制有名無實,
其勢益張。
”不妨注意這其中的“其機稍息”和“其勢益張。
”當人們開始信任這個帶有政改性質的預備立憲時,
即使是革命一方,
其勢頭亦不免“稍息”;當人們認為這個政治改革是虛與委蛇、皮裡陽秋時(比如,
只是把各部制動來動去),
則革命勢頭必然反彈“益張”。
這說明,
改革可以遏制革命,
改革進一步,
革命退一分;但是,
假改革必然招致真革命。
因此,
清廷唯有真正立憲而非口頭立憲才能自保。
1907年:客觀地說,
一味指責清政府假改革也不公正,
革命派的壓力,
立憲派的努力,
這些都逼使它要調整自己的動作。
繼預備立憲後,
1907年有兩道詔書不應忽略。
一是9月20日預備成立資政院的諭旨:“立憲政體,
取決公論,
上下議院一時未能成立,
亟宜設資政院,
以立議院基礎。
”這是朝廷政改的一大動向,
按照它自己的解釋,
資政院即英美議院的前身。
一個月後的10月19日,
朝廷又下一詔:“前經降旨于京師設立資政院,
以樹議院基礎,
但各省亦應有採取輿論之所。
”這個輿論之所就是省議會,
但清廷將之稱為諮議局:“著各省督撫均在省會速設諮議局”,
“籌計地方治安,
並為資政院儲才之階”。
對於這兩道詔書,
光緒都明言是“朕欽奉慈禧皇太后懿旨”。
慈禧雖然頑固,
但也果斷,
決定在中央和地方分別開設議會,
應是真正的政改之措。
應是真正的政改之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