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國古代一個男人是同時可以多配偶的, 記住是配偶, 不是“老婆”, 現在很多人都羡慕古代, 說現在是“一夫一妻”古代是“一夫多妻”。 其實這麼說說是錯誤的, 總男性開始從主導社會的夏朝開始, 到清朝亡新中國成立, 我國大多是時候都是“一夫一妻”, 古時候, 粗了老婆, 剩下的一般都是妾, 今天我們來聊聊, 妻和妾的區別。 以及在擁有多個妾的情況下, 夫妻是如何生活的, 對於這麼多配偶, 丈夫又是如何安排性事的。
首先, 我國, 大多數情況下都是“一夫一妻”制度, 在<唐律疏議》中便有規定“重妻者徒步”。 在古代, “妻”與“夫”是具有平等地位的, 而, 妾則不同, “妾者, 接也, 以賤見接幸也。 ”地位比“妻”和“夫”要低。 這來要說下, 在古代, 一般能納妾的都是達官貴人, 而妻子, 一般是父母安排, 將就門當戶對, 所以, 妻子的家族一般和男方家族處於各自利益而聯姻, 同時也說明, 兩邊家族的地位是差不多的,
在說下, 在多個配偶下, 男人如何安排房事, 可以用現在比較流行的一句話來說就是“雨露均沾”,
這是對天子, 對於普通的富貴人家, 可能妾也就幾個, 一般夫要去妾那, 也要請示過“妻”的, 古代就有規定, “妻”不在家, 丈夫去小妾那, 只能做房事, 完事也不能過夜。 而且, 當妻子的到了生理期不能房事, 當妾的也不能僭越。 這也導致古代男人有“獨守空房’的日子。
古代, ”一夫一妻多妾制“只有少數人才能享有的遊戲, 有錢人都以多妾為榮, 相互攀比, 對於那時候的普通老百姓, 能有一個傳宗接代的妻子就不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