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新聞網訊12月28日, 市政府新聞辦召開新聞發佈會, 公佈《威海市海洋經濟創新發展示範城市專案管理辦法》。 目前, 海洋經濟創新發展示範城市第一批啟動資金6646萬元已經下撥, 共涉及到56個海洋生物、海洋高端裝備行業方面的項目。
2017年6月, 我市入選第二批海洋經濟創新發展示範城市。 按照政策要求, 中央財政將在三年示範期內, 對我市給予專項補助資金3億元, 用以推進海洋生物、海洋高端裝備產業的產業鏈協同創新和產業孵化集聚創新, 探索海洋經濟創新發展的有效模式, 促進海洋科技等創新要素高效配置。
市海洋與漁業局副局長王傳良介紹, 目前, 海洋經濟創新發展示範城市第一批啟動資金6646萬元已經下撥, 主要用於海洋生物、海洋高端裝備產業方面的56個項目。 市海洋與漁業局聯合市財政局已經組織了對專案申報單位元提交的實施方案進行要件審核, 並進行現場考察。 對通過要件審核和現場考察的專案, 市海洋與漁業局聯合市財政局制訂了海洋經濟創新發展示範城市專項資金預撥付方案, 將專項資金及時下撥到專案申報單位監管帳戶上。
“專案申報單位申請使用專項資金時, 應填寫《財政專項資金銀行限額支取審批表》, 並提供合同、發票等證明材料。 ”市財政局副局長閆俊達表示, 之後經各區市財政部門、海洋主管部門批准後,
下一步, 各區市海洋主管部門、財政部門將按屬地管理原則具體做好專案日常監督管理, 主要通過督查、抽查、考核、驗收等方式, 依託專案定期報告、績效考評、現場督導檢查、重大事項報告四項制度, 切實加強項目監督管理。 市、縣兩級財政部門將會同海洋與漁業部門對專項資金扶持專案實施跟蹤問效制度, 掌握項目執行、資金使用、財務管理和專案實施效果等情況, 確保資金專款專用, 發揮財政資金的最佳效益。
此外, 王傳良介紹, 我市曾入選“十二五”海洋經濟創新發展區域示範, 與在全國範圍內評選的海洋經濟創新發展示範城市不同的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