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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為療法之厭惡療法

厭惡療法又叫“對抗性條件反射療法”, 它是應用懲罰的厭惡性刺激, 即通過直接或間接想像, 以消除或減少某種適應不良行為的方法。

厭惡療法的特點是, 治療期較短, 效果較好。 厭惡療法的使用, 從資料看, 確實源遠流長, 中國古代婦女為了避孕, 故意延長哺乳時間, 以致小孩到了6~7歲仍未斷奶。 而此時, 要使孩子斷奶, 成年人往往只能採用在乳頭塗黃連或難看的顏色, 使兒童望而生畏, 產生厭惡感, 以達到斷奶的目的。

現代臨床心理醫師也在使用這種方法幫助人們戒酒, 讓嗜酒者服吐酒石, 或注射阿樸嗎啡、吐根堿, 在即將出現噁心時, 讓嗜酒者飲酒。 如此每天一次, 重複7~10次, 直到嗜酒者不使用藥物而單純飲酒也出現噁心, 對酒產生厭惡情緒止。 此即說明條件反射已充分建立, 以後每年仍可作1~2次鞏固性治療。 據萊蒙(Lemere)所行的4096例以此種方法戒酒的效果統計,

一個療程治療後, 維持戒酒5年以上者占38%, 維持10年以上者占23%, 其餘的人以後又繼續喝酒。

厭惡療法的一般原理是:利用回避學習的原理, 把令人厭惡的刺激, 如電擊、催吐、語言責備、想像等, 與求治者的不良行為相結合, 形成一種新的條件反射, 以對抗原有的不良行為, 進而消除這種不良行為。

厭惡治療的形式以有下列三種:

第一種是電擊厭惡療法。 即將求治者習慣性的不良行為反應與電擊連在一起, 一旦這一行為反應在想像中出現就予以電擊。 電擊一次後休息幾分鐘, 然後進行第二次。 每次治療時間為20~30分鐘, 反復電擊多次。 治療次數可從每日6次到每二個星期一次, 電擊強度的選擇應徵得求治者的同意。

第二種是藥物厭惡療法。

即在求治者出現貪戀的刺激時, 讓其服用嘔吐藥, 產生嘔吐反應, 從而使該行為反應逐漸消失。 藥物厭惡療法多用於矯治與吃有關的行為障礙, 如酗酒、飲食過度等, 其缺點是耗時太長, 且易弄髒環境。

第三種是想像厭惡療法。 即將施治者口頭描述的某些厭惡情境與求治者想像中的刺激聯繫在一起, 從而產生厭惡反應, 以達到治療目的。 此法操作簡便, 適應性廣, 對各種行為障礙療效較好。

為了改變性變態行為, 有人也使用過此種療法。 如在戀物癖求治者頭腦中出現竊取戀物的觀念或出現此種行為之際, 令患者用通電或是用針刺痛自己, 重複結合多次之後, 可以減輕或消除患者此類適應不良行為。

此外有人用同樣的方法治療習慣性肌肉抽動症。 Philpott醫師在治療強迫觀念時, 也使用過類似的方法, 他用的不是疼痛刺激;而是當求治者每次出現強迫觀念時即自動停止呼吸, 用憋氣導致的窘迫感來抑制強迫觀念的湧現。

還有一種方法, 是在想像中主動呈現厭惡景象, 並讓這一景象與某種適應不良的衝動(或行為)相結合, 以達到治療目的的。 例如性變態患者, 當其出現這方面的欲望或行為時, 讓自己立即閉上眼睛, 想像面前站著一個高大員警面孔冷峻, 手裡拿著鐐銬在盯著他。 或是回憶過去被拘留、被群眾憤怒申斥的場面, 以達到減少與控制此種適應不良行為的效果。 除此之外, 有心理醫師還設計用想像噁心嘔吐來抑制酒癮或貪食症,

但想像的方法究竟不如實際的、具體的給予的刺激那樣有效。 通過想像厭惡刺激來矯治適應不良行為的方法, 又稱內隱致敏法(Covert Sensitization)。 對於隱入悲觀失望狀態的失戀青年, 內隱致敏法對於消除其癡情有一定的效果。 有人說內隱致敏法所起的作用與紅樓夢中的風月寶鏡相同。

運用厭惡療法進行治療時, 厭惡性刺激應該達到足夠強度, 通過刺激確能使求治者產生痛苦或厭惡反應, 持續的時間為直到不良行為消失為止。 如強迫觀念患者, 用拉彈橡皮圈法進行治療, 頭幾天, 當強迫觀念出現時要接連拉彈30~50次, 才能使症狀消失。 另外, 要求求治者要有信心, 主動配合, 當治療有進步時要及時鼓勵, 必要時最好取得其家人的配合,這樣效果會更好。

使用厭惡療法時應注意:

(1)厭惡療法會給求治者帶來非常不愉快的體驗,施治者在決定採用此法之前,務必向求治者解釋清楚,在征得求治者的同意後,方可進行治療。並且,施治者一般應把厭惡療法作為最後一種選擇。

(2)在使用厭惡療法的同時,應努力幫助求治者建立辨別性條件反應。例如對一位同性戀者使用厭惡療法,施治者應將呈現厭惡刺激,限制在求治者的同性間性行為表現的範圍內;同時,讓求治者形成對正常的異性間性活動的愉快反應。只有這樣才能在消除非適應性行為的同時,建立適應性行為。

什麼是厭惡療法?

厭惡療法,或稱厭惡性條件法,是一種具體的行為治療技術。其內容為:將欲戒除的目標行為(或症狀)與某種不愉快的或懲罰性的刺激結合起來,通過厭惡性條件作用,而達到戒除或至少是減少目標行為的目的。

厭惡療法並非是現在的新創造,例如,在我國農村,古來就有採用延長哺乳期避孕的情況,兒童到6、7歲時還未斷奶,造成不良習慣。等到要斷奶時,想用說服的辦法禁斷兒童這種不良行為很困難。民間採用的斷奶方法通常有兩種:一是在乳頭上塗些黃連一類的苦味劑,兒童在吸吮1、2次後,就不敢再提吮乳要求。另一種辦法是在乳房上塗難看的顏色,使兒童望而生畏,此後連吮奶的嘗試都不敢再有。這兩種斷奶方法就是利用了我們現在所講的厭惡療法。當然,那時還是素樸的,並沒有揭示其理論依據。

40年代,臨床醫師使用了厭惡療法治療酒精依賴。先讓病人服吐酒藥,或注射阿樸嗎啡,在即將出現噁心、嘔吐時,即讓病人飲酒。如此每天1次,重複7…10次,直到病人單獨飲酒也出現噁心、嘔吐,對酒產生了厭惡情緒,而自動停止酗酒。以後每月仍可作1一2次鞏固性治療。據萊默等對4096例此種方法戒酒治療療效統計,一個療程治療後,維持戒酒5年以上者占38%,維持10年以上者占23%,其餘的人以後又繼續飲酒。

隨後,厭惡治療採用了痛性電擊作為厭惡性刺激,使用這種方法主要用於治療戀物癖、異性裝扮癖及各種性欲倒錯者。下面以遙控電擊治療儀治療一例窺陰癖患者來說明其治療方法。電擊儀接受治療部分置於患者頭部,指示部分由治療者控制。患者可以在50米內活動,或給予環境(在女廁旁邊),給予異性生殖器模型,當患者側視女廁或注視模型時,或指治療者按動示部的電開關,電擊治療儀即給患者1次電擊。經9次電擊治療以後,患者自述走近女廁或看到模型時,心理就十分恐懼,感到厭惡。

厭惡療法也曾用於精神科病房來矯正精神病人的適應不良行為。如有一女病人患過度著衣癖,全身衣服總重達23斤。治療方法是,在飯廳門口處放一磅秤,首先規定衣服在21斤以下才准進去吃飯,否則挨餓。達到此標準後,繼續提出下一步減輕衣服重量的指標,病人為免于饑餓,逐步丟掉身上多餘的衣物,最後恢復正常穿著。

治療中採用的厭惡刺激還包括巨聲、惡臭、煙熏或呼吸窒息藥等。然而,這些厭惡性刺激不能被普遍使用。因為人們對這些措施提出了道德問題,例如用懲罰來改變行為是否違反道德觀念?雖然社會本身有依賴懲罰手段來控制的傾向,但到目前為止,厭惡性刺激的治療性應用在道德上的合法性仍然是一個問題,當然,在某些情況下,厭惡刺激很有效力;但如有可代替的、有效力的正強化物,我們就應實施正強化。如果使用厭惡刺激,這些刺激應該是沒有嚴重副作用的。動用殘酷的和不尋常的懲罰作為控制變態行為的手段,無論怎樣說都是不道德的。

近年來用作厭惡性的刺激一般採用隨身攜帶的袖珍電刺激盒,或套在就診者手碗上,隨時可自彈致痛的橡皮圈。還有一種更易為大家接受的厭惡訓練是暫停技術,這就是在異常的行為之後,接著是1次短暫的不活動或隔離。例如在一所學校裡留出一個隔離房間或區域,當孩子愛挑畔或漫不經心時,他就必須呆在這所房子裡,直到其行為停息為止。

還有一種可供選擇的方法叫做內隱致敏法,或稱想像厭惡療法。以性心理變態患者為例,當患者出現這方面的欲望或行為時,要他立即閉上眼睛,想像眼前站著一個高大員警,嚴峻的面孔;或是想像被人當場抓住,拉到公安部門去,當眾受到批評、判刑的場面。想像在這種場合自己又如何身敗名裂,無地自容,羞愧難忍,從而達到減少與控制此種適應不良行為的效果。

厭惡療法既可用于消除單個行為如咬指甲、拔毛癖或及煙煙等,也可用于強迫觀眾或強迫行為;還可用於酒精濫用、藥物癮癖、異性戀及各種性欲倒錯者;對於嬰兒孤獨症或重度精神發育遲滯患兒的自傷行為同樣可採用厭惡治療。

厭惡治療多半是用作廣泛行為治療的一個部分,很少單獨使用,當然也不能把厭惡刺激當成一種處罰措施來使用。(姜長青撰梁寶勇審)厭惡療法的理論基礎是什麼?

厭惡療法與其它行為療法的理論基礎相同,是巴甫洛夫的經典條件反射學說,和斯金納的操作條件反射學說。認為錯誤的與病態的行為,是在生活經歷中特別是心理創傷的體驗中,通過學習或條件反射固定下來的。通過再學習、條件反射和強化手段,也能消除和糾正病態行為或功能障礙,建立起健康的行為。

經典條件反射有動物行為的研究結果作根據,1937年尼克萊夫曼等用8條狗做實驗,注射阿朴嗎啡作為無條件刺激,皮下注射40毫克阿樸嗎啡即可引起噁心、嘔吐、發顫及大量流唾液等症狀,這種過程每日重複達數月之久。其實這種實驗開始不久就使狗有了複雜反應,剛上木架等待之時,雖尚未注射阿樸嗎啡,狗就開始噁心、嘔吐。這是典型的巴甫洛夫式的條件反射實驗。根據這個實驗原理而設計的厭惡療法,在臨床上對於戒煙、戒酒、革除同性戀等惡習均有效。以革除酗酒為例,具體做法是:

把酒(包括酒的色、香、味)看作條件刺激(CS),把見酒就貪飲的行為看作習得的條件反應(CR)。

安排一負增強刺激(電擊或噁心藥)作為五條件刺激(UCS),以引起個體的痛苦反應即無條件反應(UCR)。

按照經典條件反射實驗過程,結合酗酒者個人的生活習慣,即患者最喜歡飲酒的時刻把酒擺在患者面前,隨後使他受到厭惡性刺激,這時皮肉痛苦或嘔吐與對酒的厭惡、恐懼等會同時出現。經過幾次結合以後,新的條件反射就建立起來,即只要患者見到酒後,就會出現對酒厭惡、恐懼而逃避,並消除了原來酗酒的不良行為。

厭惡療法所依據的操作條件反射是逃避學習的實驗。實驗方法是將一個木箱從中隔開,但留有小孔,箱右側的安有帶電的裝置,先將老鼠放人右側箱內,老鼠因受電擊會通過小孔逃向左側箱內。這樣反復數次後,只要將老鼠一投人右側箱內,它就會馬上逃到左側箱裡去,從而學會了逃避學習這種行為。

以上實驗中,動物是靠積極地學會適應環境的新行為(逃向左側箱內)來逃避懲罰的,因此條件行為就成了逃避懲罰的手段或工具。現以上一條目介紹的過度著衣癖來說明操作條件反射原理的厭惡療法的應用。

可以把病人穿過多的衣服看作是一種條件刺激(CS),對於這種條件刺激,病人可有兩種選擇,或者是脫掉一些過多的衣服,或者是保持不變,而其中後一種情況正是已習得的條件反應(CR),針對這種情況,我們給她一個無條件刺激(UCS),即穿衣超過一定重量,不准進入食堂。為了免于饑餓,病人就會脫掉一些衣服。這樣多次結合以後,病人就會全部丟掉身上多餘的衣服,恢復正常穿著。

必要時最好取得其家人的配合,這樣效果會更好。

使用厭惡療法時應注意:

(1)厭惡療法會給求治者帶來非常不愉快的體驗,施治者在決定採用此法之前,務必向求治者解釋清楚,在征得求治者的同意後,方可進行治療。並且,施治者一般應把厭惡療法作為最後一種選擇。

(2)在使用厭惡療法的同時,應努力幫助求治者建立辨別性條件反應。例如對一位同性戀者使用厭惡療法,施治者應將呈現厭惡刺激,限制在求治者的同性間性行為表現的範圍內;同時,讓求治者形成對正常的異性間性活動的愉快反應。只有這樣才能在消除非適應性行為的同時,建立適應性行為。

什麼是厭惡療法?

厭惡療法,或稱厭惡性條件法,是一種具體的行為治療技術。其內容為:將欲戒除的目標行為(或症狀)與某種不愉快的或懲罰性的刺激結合起來,通過厭惡性條件作用,而達到戒除或至少是減少目標行為的目的。

厭惡療法並非是現在的新創造,例如,在我國農村,古來就有採用延長哺乳期避孕的情況,兒童到6、7歲時還未斷奶,造成不良習慣。等到要斷奶時,想用說服的辦法禁斷兒童這種不良行為很困難。民間採用的斷奶方法通常有兩種:一是在乳頭上塗些黃連一類的苦味劑,兒童在吸吮1、2次後,就不敢再提吮乳要求。另一種辦法是在乳房上塗難看的顏色,使兒童望而生畏,此後連吮奶的嘗試都不敢再有。這兩種斷奶方法就是利用了我們現在所講的厭惡療法。當然,那時還是素樸的,並沒有揭示其理論依據。

40年代,臨床醫師使用了厭惡療法治療酒精依賴。先讓病人服吐酒藥,或注射阿樸嗎啡,在即將出現噁心、嘔吐時,即讓病人飲酒。如此每天1次,重複7…10次,直到病人單獨飲酒也出現噁心、嘔吐,對酒產生了厭惡情緒,而自動停止酗酒。以後每月仍可作1一2次鞏固性治療。據萊默等對4096例此種方法戒酒治療療效統計,一個療程治療後,維持戒酒5年以上者占38%,維持10年以上者占23%,其餘的人以後又繼續飲酒。

隨後,厭惡治療採用了痛性電擊作為厭惡性刺激,使用這種方法主要用於治療戀物癖、異性裝扮癖及各種性欲倒錯者。下面以遙控電擊治療儀治療一例窺陰癖患者來說明其治療方法。電擊儀接受治療部分置於患者頭部,指示部分由治療者控制。患者可以在50米內活動,或給予環境(在女廁旁邊),給予異性生殖器模型,當患者側視女廁或注視模型時,或指治療者按動示部的電開關,電擊治療儀即給患者1次電擊。經9次電擊治療以後,患者自述走近女廁或看到模型時,心理就十分恐懼,感到厭惡。

厭惡療法也曾用於精神科病房來矯正精神病人的適應不良行為。如有一女病人患過度著衣癖,全身衣服總重達23斤。治療方法是,在飯廳門口處放一磅秤,首先規定衣服在21斤以下才准進去吃飯,否則挨餓。達到此標準後,繼續提出下一步減輕衣服重量的指標,病人為免于饑餓,逐步丟掉身上多餘的衣物,最後恢復正常穿著。

治療中採用的厭惡刺激還包括巨聲、惡臭、煙熏或呼吸窒息藥等。然而,這些厭惡性刺激不能被普遍使用。因為人們對這些措施提出了道德問題,例如用懲罰來改變行為是否違反道德觀念?雖然社會本身有依賴懲罰手段來控制的傾向,但到目前為止,厭惡性刺激的治療性應用在道德上的合法性仍然是一個問題,當然,在某些情況下,厭惡刺激很有效力;但如有可代替的、有效力的正強化物,我們就應實施正強化。如果使用厭惡刺激,這些刺激應該是沒有嚴重副作用的。動用殘酷的和不尋常的懲罰作為控制變態行為的手段,無論怎樣說都是不道德的。

近年來用作厭惡性的刺激一般採用隨身攜帶的袖珍電刺激盒,或套在就診者手碗上,隨時可自彈致痛的橡皮圈。還有一種更易為大家接受的厭惡訓練是暫停技術,這就是在異常的行為之後,接著是1次短暫的不活動或隔離。例如在一所學校裡留出一個隔離房間或區域,當孩子愛挑畔或漫不經心時,他就必須呆在這所房子裡,直到其行為停息為止。

還有一種可供選擇的方法叫做內隱致敏法,或稱想像厭惡療法。以性心理變態患者為例,當患者出現這方面的欲望或行為時,要他立即閉上眼睛,想像眼前站著一個高大員警,嚴峻的面孔;或是想像被人當場抓住,拉到公安部門去,當眾受到批評、判刑的場面。想像在這種場合自己又如何身敗名裂,無地自容,羞愧難忍,從而達到減少與控制此種適應不良行為的效果。

厭惡療法既可用于消除單個行為如咬指甲、拔毛癖或及煙煙等,也可用于強迫觀眾或強迫行為;還可用於酒精濫用、藥物癮癖、異性戀及各種性欲倒錯者;對於嬰兒孤獨症或重度精神發育遲滯患兒的自傷行為同樣可採用厭惡治療。

厭惡治療多半是用作廣泛行為治療的一個部分,很少單獨使用,當然也不能把厭惡刺激當成一種處罰措施來使用。(姜長青撰梁寶勇審)厭惡療法的理論基礎是什麼?

厭惡療法與其它行為療法的理論基礎相同,是巴甫洛夫的經典條件反射學說,和斯金納的操作條件反射學說。認為錯誤的與病態的行為,是在生活經歷中特別是心理創傷的體驗中,通過學習或條件反射固定下來的。通過再學習、條件反射和強化手段,也能消除和糾正病態行為或功能障礙,建立起健康的行為。

經典條件反射有動物行為的研究結果作根據,1937年尼克萊夫曼等用8條狗做實驗,注射阿朴嗎啡作為無條件刺激,皮下注射40毫克阿樸嗎啡即可引起噁心、嘔吐、發顫及大量流唾液等症狀,這種過程每日重複達數月之久。其實這種實驗開始不久就使狗有了複雜反應,剛上木架等待之時,雖尚未注射阿樸嗎啡,狗就開始噁心、嘔吐。這是典型的巴甫洛夫式的條件反射實驗。根據這個實驗原理而設計的厭惡療法,在臨床上對於戒煙、戒酒、革除同性戀等惡習均有效。以革除酗酒為例,具體做法是:

把酒(包括酒的色、香、味)看作條件刺激(CS),把見酒就貪飲的行為看作習得的條件反應(CR)。

安排一負增強刺激(電擊或噁心藥)作為五條件刺激(UCS),以引起個體的痛苦反應即無條件反應(UCR)。

按照經典條件反射實驗過程,結合酗酒者個人的生活習慣,即患者最喜歡飲酒的時刻把酒擺在患者面前,隨後使他受到厭惡性刺激,這時皮肉痛苦或嘔吐與對酒的厭惡、恐懼等會同時出現。經過幾次結合以後,新的條件反射就建立起來,即只要患者見到酒後,就會出現對酒厭惡、恐懼而逃避,並消除了原來酗酒的不良行為。

厭惡療法所依據的操作條件反射是逃避學習的實驗。實驗方法是將一個木箱從中隔開,但留有小孔,箱右側的安有帶電的裝置,先將老鼠放人右側箱內,老鼠因受電擊會通過小孔逃向左側箱內。這樣反復數次後,只要將老鼠一投人右側箱內,它就會馬上逃到左側箱裡去,從而學會了逃避學習這種行為。

以上實驗中,動物是靠積極地學會適應環境的新行為(逃向左側箱內)來逃避懲罰的,因此條件行為就成了逃避懲罰的手段或工具。現以上一條目介紹的過度著衣癖來說明操作條件反射原理的厭惡療法的應用。

可以把病人穿過多的衣服看作是一種條件刺激(CS),對於這種條件刺激,病人可有兩種選擇,或者是脫掉一些過多的衣服,或者是保持不變,而其中後一種情況正是已習得的條件反應(CR),針對這種情況,我們給她一個無條件刺激(UCS),即穿衣超過一定重量,不准進入食堂。為了免于饑餓,病人就會脫掉一些衣服。這樣多次結合以後,病人就會全部丟掉身上多餘的衣服,恢復正常穿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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