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句老話說得好, 叫“以其人之道還治其人之身”。 婆婆之前在商量彩禮的時候百般抵賴, 直接把第一次見面答應的20萬彩禮降到了兩萬, 還美名其曰是我自己耳朵聽錯了。
我父母當時都在, 聽到我婆婆這般抵賴, 他們真的是氣得差點就和她吵起來了。 回去後我們一家人坐在一起, 就這門婚事討論著。
我媽是讓我直接把婚退了, 說重新找個也不會找到這樣不講理的婆家。 但是我和老公是談了5年多的大學同學, 這麼多年的感情積澱, 怎麼可能說分就分啊?
我爸還是比較向著我的, 勸我媽別那麼氣, 還是要尊重我的意見。 我媽冷靜下來後, 對著我和我爸說:“我有個主意, 既然她如此刁難, 那我們也以牙還牙, 這樣咱女兒嫁過去也不會受氣。 ”
在聽了我媽的主意後, 我們全家對視一笑, 我媽在我心中的形象一下子高大了好多。
時間過的很快, 到了結婚那天, 老公來接我過去了。 按說要把女方的陪嫁抬在新人的前面, 先放在婚車裡。 老公那邊喊來了好幾個人來幫忙搬我的陪嫁, 走到我家後, 我媽從房間只拿出了一個紅色的皮箱, 遞給了來抬陪嫁的人。
在場的人一下子就傻眼了, 從來沒遇到過這樣的情況啊。
這下好了, 所有的人包括來湊熱鬧的左鄰右舍都在揣測我婆家給我的彩禮錢,
老公也有點站不住了, 好在我媽在他耳邊說了幾句, 及時穩住了他。
誰讓婆婆這樣出爾反爾的, 要是沒錢給, 就不應該許諾給我20萬, 既然許諾了, 就應該做到, 這是做人最根本的原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