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機動車運轉安全技能條件》即將於2018年1月1日起替代現行的規範, 大師兄為你解讀新政。
新規範傍邊, 較為值得重視且與廣闊車主切身相關的有以下五點:
a、一切車有必要隨車帶一件反光背心, 路旁邊泊車或下車檢查車輛時, 需穿上反光背心;
b、一切車輛不能隨意懸掛與車輛品牌不符合的廠標;
c、新能源轎車起步或低速行進(低於20km/h)時應有發聲警示;
d、皮卡車不需要像傳統卡車一樣在車身上噴字、貼反光條;
e、一切座位都要配三點式安全帶, 包含後排中心安全帶, 電動車窗有必要具備防夾功用。
這樣看來的話:
新車有必要裝備反光背心, 首要意圖就是在夜間泊車時更好的提示交通參與者, 提示車輛前方有人, 更大限度的保證下車人的安全。
關於轎車不能懸掛與車輛不符合的廠標, 這樣以來, 那些懸掛五菱宏光的超級跑車估量就要違章了, 只能靜靜的拆下來, 將五菱宏光的信念放在心中。
新能源車起步須有警示聲, 那會不會有廠家搞出一個“開車請注意!開車請注意!”, 那這樣的話就太搞笑了。
皮卡車不需要噴字、貼反光條, 那什麼時候能進城呢?
一切的座位都有必要裝備三點式安全帶, 中心乘客就會愈加安全了, 電動車窗有了防夾功用, 對消費者又是一個利好的音訊。
今後關於轎車安全的法規會越來越全, 對於轎車廠商的要求也越來越高, 可是終歸羊毛出在羊身上, 功用多了, 消費者買車的單價會更貴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