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貨車個人為什麼很難辦營運證,掛靠公司當中賺了多少錢?

有開過大貨車的朋友可能會知道如果自己以個人名義辦理營運證使一件很難的事, 在全國只有少數地方政府對私人貨車營運持開放態度, 其它多數地區都只能在公司名義下才能順利辦理營運證。

這個時候掛靠公司應運而生, 由於部分地區不允許以個人名義辦理營運證, 無論用戶是貸款還是全款買車, 都將自己的車掛靠在公司名義下, 這樣意味著這台車的所有權屬於公司。

而一些掛靠公司除了每年向貨車司機徵收一定的所謂的代掛費或者管理費, 還會強制司機上自己指定的保險。 貨車保險和私家車保險不太一樣, 因為貨車每天運輸風險較大, 保額一般較高。 掛靠公司會在保險抽取一定的提成, 這是一筆不小的數目。 除此之外, 還有年檢之類項目, 使每天跑的貨車司機得到的報酬大大減少。

其實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的第二十二條之規定, 申請從事貨運經營的, 應當具備以下條件:(一)有與其經營業務相適應並經檢測合格的車輛;(二)有符合本條例第二十三條規定條件的駕駛人員;(三)有健全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這三項條件。 法規條款中未明文限定申請主體是否是企業還是個人, 所以有些地區貨車不掛靠公司辦不了營運是因為地方政策的限制。

不管這些禁止貨車司機個人申請營業執照的地方政府的出發點是什麼, 但無疑是將貨車司機的一部分報酬轉接給了掛靠公司。 希望以後全國各地在保障交通安全的情況下最大程度的保障貨車司機的利益,

因為他們賺的都是辛苦錢, 同時伴隨著一定的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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