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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政府概念的演進:從虛擬政府到智慧政府

作者:吉林大學行政學院教授 張銳昕

內容提要:在各國構建電子政府實踐發展過程中, 伴隨著科技的進步、需求的增長、實踐的要求和政府的自覺, 虛擬政府、資訊政府、一站式政府、電視政府、移動政府、智慧政府等一系列相關概念陸續應勢應需應運派生出來, 並有不同程度的進展。 理論界和實踐界對這些派生概念在電子政府中的角色定位與功用擔當多有分歧, 加之摻以各種誤解誤判, 不僅干擾了派生概念各自前行, 也在一定程度上制約了電子政府發展。 為澄清誤解, 消除干擾, 需要梳理這些派生概念產生的緣由,

並解析電子政府與這些派生概念之間的關聯與互動。 總的說來, 相關派生概念及其實踐進展發展了電子政府概念, 並使電子政府概念得以不斷演進。

關 鍵 詞:電子政府/虛擬政府/資訊政府/一站式政府/電視政府/移動政府/智慧政府/Electronic Government/Virtual Government/Information Government/One-stop Government/TV Government/Mobile Government/Smart Government

一、引言

筆者曾專門撰文《電子政府內涵的演進及其界定》, 歷數有關電子政府內涵理解的不同觀點, 並提取其中的核心觀念作為標識不同認識層面的主題標籤, 歸納整理出十類典型定義——工具說、系統說、能力說、機制說、模式說、形態說、服務說、改革說、過程說和政府說, 藉以反映理論界和實踐界在電子政府發展過程中對電子政府內涵認知的進展軌跡與相應成果。

嚴格來說, 這十類定義可以再行歸併排序, 如:可將系統說和機制說歸於工具說之類, 因為隨著電子政府實踐的發展, 有些原來持有系統說和機制說觀念的人們認識發生了改變, 與持有工具說的人們在某種層面或程度上達成了一致;也可將改革說與過程說等的次序變換, 因為持有不同觀念的人們的占比會隨時間變化發生改變, 故可依占比次序而非依認知應然遞進序列再行排序;但要去其一二卻難以辦到, 因為儘管大多數國家已然在國家層面上將電子政府構建視為提升國家實力和綜合競爭力的基本國策, 提高到國家戰略高度, 以國家規劃制定實施, 並舉一國之力倡議推行, 且隨著電子政府實踐內容的拓展和程度的加深,
人們對電子政府的認識也的確在不斷提高, 但是, 人們的信心信念還是會因遭遇體制、資源、利益問題阻礙或面對理論、技術、政府基礎難題難克而受挫, 使之在權衡電子政府有可能給國家帶來長期利益但也有可能給個人帶來政治風險和利益損失之間搖擺, 有可能選擇被動、消極乃至對抗態度和行動。 由此可見, 十類認識層次分野並非涇渭分明、一成不變, 而是邊界模糊、時有變動, 是有其實際原因的。

電子政府(electronic government, 簡稱e-government、eGovernment、e-Government 、Egovernment或e-gov)概念提出的初衷是推動行政管理改革, 其基礎建設始於1993年美國時任副總統戈爾宣導實施的“資訊公路計畫”, 實踐應用發軔于同年戈爾發起的“國家績效考察”運動, 而理論支持得益於美國自然科學基金支援的數字政府研究計畫。

“電子政府是一個新的概念、新的研究領域, 更是一種全新的政府管理模式。 它的構建過程, 是資訊技術、互聯網與政府進行深度結合的過程, 這種深度結合的影響和後果, 是導致政府管理變革的發生和對現有行政管理理論提出挑戰”①, 這是實踐界必須面對的嚴峻現實。 但從理論成果上看, 理論界對這一偉大實踐的反應顯然有失敏銳, 反響莫衷一是, 反映難以服眾, 尤其是每當科技的進步、需求的增長、實踐的要求和政府的自覺引致電子政府派生出新的前沿性概念, 隨之提出各種創新性觀點並引入具體實踐之後, 針對電子政府概念的各種反對聲音與替代之說紛至遝來,
莫衷一是, 難達共識, 極易產生擾亂人心, 干擾實踐的結果。 雖然研究者應該理性、寬容地對待所有不同觀點, 也無需強求一致認同, 但面對迅速發展的實踐的追問和亟需理論指導的要求, 理論研究工作者如不能做出及時的回應, 不能提出有力指導實踐的成果, 顯然是不應該的。

目前, 雖然人們對電子政府內涵的認識都或多或少地有了改變, 但距離達成一致或共識顯然還有距離。 令人欣慰的是, 雖然十類認識所持觀念各有不同, 但明顯表現出的核心要點交叉重複或彼此近似, 相互之間內在關係密切, 亦具有高度的同向性②。 這三個明顯特徵, 體現出電子政府內涵演進的規律性和趨勢。 而相應地, 比照電子政府發展的各個階段人們對電子政府概念的認知的偏重、分歧和誤解、誤判, 進而關注電子政府概念的演進過程,我們會發現它也經歷了類似的歷程,同樣存在著這三個明顯特徵。只不過不同的是,電子政府概念的演進催生了一些新的概念,這些新的概念從電子政府脫胎出去(因之謂之派生)後獨立發展仍具旺盛的生命力,對電子政府的生存與發展施加作用和影響(因之謂之相關)後與之更趨互動融合。正是這些相關概念的應勢應需應運產生、相對獨立發展以及與電子政府的互動關聯,將人們對電子政府概念自身的認知推進到更高層面和更深層次。跳出電子政府之外,從派生概念角度看電子政府,能理性、審慎地檢討電子政府遇到的生存矛盾、發展危機和問題,發現自身解決矛盾、危機和問題必須採用的方式、方法、路線和方案;回歸電子政府本體,從電子政府的視角看派生概念,收集、整理其各種屬性和規定的行為,能發現它們的存在對電子政府的生存和發展所具有的意義和價值,所以,電子政府應該對派生概念的發展予以關注並保持警覺,主動、有序、合理地收集有關它們的屬性和規定的知識,並把收集到的知識進行整理、分析和處理,以不斷發現新問題,修正和完善電子政府概念,在新的有所改進的認識意識指揮下,使認識行為更加合理和富有效率。

基於上述原因,筆者對深入研究電子政府發展過程的各個階段的建設重點、價值偏好產生了濃厚的興趣。寫作本文大致沿著電子政府實踐進展軌跡(實踐的先後)及脫胎於它的相關概念的登場時序(提出的先後),即依循從虛擬政府、資訊政府到一站式政府,從電視政府、移動政府到智慧政府的順序,依次對這些概念輪番登場與間或在場的原因、偏重,以及引致的分歧、誤解或誤判,還有它們對電子政府概念演進施加的作用和影響等進行探討。本文研究的一個額外目的是想讓那些試圖以相關術語來替代電子政府概念的人們放棄執念,繼續秉持電子政府的初衷,並堅定踐行電子政府構建的信心信念。

二、從虛擬政府、資訊政府到一站式政府

由於佔據技術設施先進、實踐應用領先、理論成果前沿的絕對優勢,美國在電子政府(初期理論界更多地使用數字政府一詞)理論和實踐方面一直佔據領先優勢,處於引導地位,它所倡議、實施的虛擬政府、資訊政府以及歐洲最早提出的一站式政府,從以職能為中心到以公眾為中心,從技術驅動到需求驅動,旨在令公眾滿意,相關成果被各國政府爭相借鑒吸納,成為促進電子政府發展的引擎和助推劑。

1.虛擬政府

虛擬一詞“表示潛在的可能性,它像現實一樣真實,但卻是用不同的方式”③。相應地,虛擬政府是在虛擬世界——網路空間中運作,它是現實政府在網路空間映射的結果,是像現實政府一樣真實的虛擬實在,它可令政府工作人員在電子化方式下一起工作,通過電子化手段交流互動,利用資訊技術代替組織某些部分行事或增加組織某些方面影響,具有隨時開放、成本低廉、可忽略物理位置和組織邊界合作、解決問題不需讓人面對面等特點,可借助虛擬化應用、以虛擬化方式付諸實踐。

一般來說,組織可以虛擬化的內容有五方面,包括組織的位置、組織介面或邊界、組織過程、組織結構和產品/服務,而驅動組織虛擬化的原因有三點,主要是:要對市場快速變化作出反應,使能技術(包括電腦、計算應用程式和局域網等通信網路)的可得性,以及減少成本的要求④。可見,虛擬化具有能夠幫助政府“超越現實,以便更好地適應環境”⑤的潛能。

電子政府原本自政府辦公自動化發展而來,其原意就是指利用網路技術構建一個虛擬政府(virtual government),“目的是使政府與公民(G2C)、政府與企業(G2B)、政府機構之間(G2G)更友好、方便、透明、低成本地互動”⑥。虛擬政府的主要任務是在政府機構之間互聯,建立交流溝通管道,推行跨部門合作,因此,自提出到現在,虛擬政府一直被視作電子政府的最重要的內涵和精髓,其內容和形式建設也由此成為早期電子政府構建的主要目標和重點工作。只是由於遭遇來自官僚體制內外的各方阻力的原因,使得政府機構接受虛擬政府觀念乃至將其付諸行動的進展一直緩慢,導致很多國家的政府部門至今還在投入大量的資源和精力彌補後臺建設的缺陷,無疑限制了政府機構之間的流程重組和業務協同,制約了電子政府業務流程自動化的腳步,對電子政府快速發展極為不利,這種局面必須加以改變。

“虛擬政府指的是這樣一種政府,它的資訊流動和傳播流動越來越依靠網路而不是官僚管道或其他正式管道……它的政府組織日益存在於組織間網路以及網路化的計算系統內,而不是各自獨立的官僚機構內。一個虛擬政府由許多覆蓋在正式官僚結構之上的虛擬機器構(是由網路化的電腦所連接起來的組織)組成。”⑦由此,虛擬政府因為能用電子化的手段低成本地運作並迅速地回應需求而成為電子政府的一個重要的連接管道和運作載體。電子政府原本就是要構建一個跨越時間、地點、部門的全天候的政府服務體,那麼,既然虛擬政府能夠説明它達成這一目的,它理應受到政府機構的熱烈歡迎。然而現實並非如此。原因主要在於:無論是政府外部的國家資訊基礎設施建設,還是內部的電子政務網路建設、相關應用系統開發、工作人員終端購買、上網費用等,都需要政府機構在建設初期投入大量資源,之後的長久運行也需要支付大量的維護費用,況且新的合作環境對業務流程、合作模式等提出更高要求,需要流程、機構等進行再設計,需要開發辦公自動化系統以實現綜合業務管理和資料分析,需要從單個的應用程式過渡到更大的集成程式和資料共用,這些內容建設都牽涉到個人和集體利益平衡問題,需要贏得政治、行政、財力、技術等方面的大力支持方能解決。現實中,因為相關問題解決不好,資源不能到位,往往會招致機構對快速推進虛擬機器構及虛擬政府建設的諸多抱怨,也導致一些分歧產生。此外,技術採用的路徑依賴問題需要克服,具體部門在政府內部利用技術方面的角色需要明確,這些問題都需要政府採取措施加以解決,以保證電子政府能更好地把握數位化和自動化的機遇,提高工作效率,加強科學決策水準,為社會公眾提供更好更多的資訊和服務。可見,虛擬政府建設階段不可跨越,落下的功課需要補上。

2.資訊政府

就資訊體量而言,政府無疑是最大的資訊機構。資訊是政府管制和管理的基礎,也是政府決策和服務的支撐。對政府來說,資訊非常重要,擁有大量的資訊很重要,很好地駕馭資訊更重要,這就需要對資訊流動的任務及其過程予以同等關注。維克托·邁爾-舍恩伯格和大衛·雷澤爾(ViktorMayer-Schonberger和David Lazer)曾提出,“電子政府太多關注於技術——技術上可行——而不是資訊的流動。”⑧蘇巴斯·巴特納格爾(Subhash Bhatnagar)在比較電子治理和電子政府時,也對電子政府提出過批評,認為“在向所有利益相關者提供服務中,電子治理關注流程,而電子政府主要關心產出。”⑨令人欣慰的是,電子政府不關注資訊流動這一缺欠因資訊政府(information government,簡稱I-government)的適時應需提出而得以彌補。維克托·邁爾-舍恩伯格和大衛·雷澤爾在《電子政府和即將到來的資訊政府革命》一文中提出,電子政府“要牽涉流程反思,借此社會共同決定怎樣達成確定的目的。我們需要將電子政府構建進展到資訊政府”⑩。在另一文中他們又提出,“資訊政府不是電子政府的另一個階段,不如說它是一種概念上的拉長,以提供一個互補的觀點,來理解政府變化的性質及其與公民的關係。”(11)這些觀點提醒我們:第一,不管是把資訊政府當作電子政府的一個階段來看,還是看作電子政府概念的延伸,它都是電子政府需要建設的內容,是電子政府必須有的經歷,是其有益補充。認識到這一點,有利於政府以包容、開放的胸懷擁抱資訊政府;第二,流程反思不只局限於政府內部,還有政府外部,故而資訊流程再造(包括公民和政府之間的介面設計)會牽涉政府改革及其內外部關係,既然任何資訊流程環節的變化都會影響到政府整體,而流程再造又要由社會共同決定,政府就應有勇氣面對資訊政府建設的互動難題,擔當起相應的責任;第三,資訊政府並不是要我們放棄電子政府,而是提醒我們,當電子政府發展到了作為組織設計的關鍵驅動因素的資訊流程已經成為其繼續前行的阻礙時,就需要適時實施資訊政府建設,進行組織結構重組,並與社會公眾一起解決資訊流動中的資訊安全、隱私保護和交易夥伴的可靠性等問題,以此為基礎使電子政府得以建構在安全可靠的資訊流程之上,這無疑對電子政府構建路徑和路線選擇起到了引導和保障效用。

3.一站式政府

如果說資訊政府是對資訊流的著重關注,那麼一站式政府則是對服務品質的極致追求,是服務型政府職能衍生之必然結果。

一站式政府(one-stop government)是當代政府努力追求的公共服務供給模式的一種理想化狀態,目的是提高服務效率和改進服務品質。其實一站式政府並不是新事物,它的提出源於20世紀70年代初自商業領域引入公共領域的一站式服務,最初的一站式行政服務機構是由瑞士的聖加爾市和美國的IBM公司聯合開發的市民辦公室(12)。而後,一站式政府實踐大致遵循著自發產生(1974-1979)、國家推動(1979-1993)、技術助力(1993-1999)和組織重塑(1999-至今)四個階段的演進軌跡,不斷發展成熟。(13)歷經40多年發展,全球一站式政府建設已經取得了重大進展,積累了一些典型經驗,比如歐洲的一站式政府專案(One Stop Gov),“旨在列舉、開發和評估一個面向生命事件的、綜合的、交互操作的平臺,以實現一個基於積極生活事件門戶網站概念的、全面包容的一站式政府”(14);再比如希臘的一站式政府專案(One-Stop-Shop,e-Government Environments),構建了一個供部級部門提供電子化服務的完整的電子政府框架,主要目標是支援共同的身份驗證和註冊機制,以訪問所有可用的電子服務,以及開發名為"Ermis"的中央門戶網站(http://www.ermis.gov.gr),作為一站式服務點經營,通過向公眾提供公共介面,為之提供所有公共部門的電子服務(15)。但這些都還不能算是最完善的一站式政府。理想化的一站式政府應是:“(1)公共服務是通過單一入口或單一接觸提供的;(2)對後臺的業務流程進行再造進而實現一體化的服務供給;(3)整個服務過程均以公民為中心展開,強調對公民需求的關注與回應;(4)服務主體不僅包括政府,還應包括企業或第三部門提供者;(5)公民能夠全天候和全方位獲取政府服務。”(16)

人們對一站式政府的認識有著不同的理解,如將視角定位在服務提供的前臺和入口,有單一接觸說和單一網站說;將視角定位在服務後臺管理,則有服務一體化說和全方位服務說。(17)廣受認同的定義是,“一站式政府指的是單點訪問不同的公共機構提供的電子服務和資訊,所有公共部門是互聯的,公民可以由一個點訪問公共服務,即使這些服務由不同的公共機構或私營服務提供者來提供。它還要求公民能以一個結構良好的、可以理解的方式訪問這些服務,以滿足他/她的觀點和需求。”(18)這個定義告訴人們,只要是能做到單點訪問便可獲得政府提供的服務和資訊,不論這個點是物理位置的地點還是門戶網站的位址,就都符合一站式政府的要求。還有,如果服務完全由公共機構提供,服務平臺大有可能會建在電子政府網路上,只在互聯網的政府門戶網站上提供個單一視窗,對公民來說,它不可視,難知情,過程無從監督;而如果服務提供方中有私營服務部門參與,那服務平臺就必須建在互聯網上,相對來說,平臺是開放的、流程是透明的,因此過程可視,便利公眾廣泛監督,同時,公眾也可以參與過程,提出觀點和需求,因有良好的體驗感而相應地滿意度會提高。

其次,一站式政府要達成的理想化狀態,過去和現在是追求成熟——一個點接入服務、一次性提出服務需求、一體化塑造組織、一站式提供服務,即只要公眾有需求,單點訪問政府的某個服務平臺就能解決問題,無需再找另一家。其核心理念是“以公民為中心”、“以問題為導向”,關鍵在於找准公民需要解決的問題,然後才涉及如何提供全方位、一體化、個性化的服務。而未來,一站式政府則應是達至完善——有關人的生命的各個階段的生活事件的相關服務專案,以公民身份號碼為惟一標識,由政府主動定址為所有公民主動推送個性化精准服務,而無需公眾個人操心。為實現這一目標,政府必須首先厘清本國公民生命中的大事件,可行的策略是“以編制‘基本公共服務目錄’為基點,從梳理中國公民從‘搖籃到墳墓’的整個生命里程中所應享受的基本公共服務內容入手,以資訊共用、標準統一、多證合一、平臺對接、制度銜接為前提條件,以政府在公民不同生命里程中應適時提供的服務內容為依據,把散落各處的相關服務組織好、對應好、銜接清”(19)。無疑,這些內容的實現對電子政府基礎提出了更高要求,相應地促進了電子政府的職能維度的各項內容的建設和完善。“基於目前的技術,人類的機構和認知的彈性遠不如技術”(20)這種認識,政府應努力挖掘一站式政府的潛力,為電子政府構建補充各種基礎條件。

儘管一站式政府提出的時間要早於電子政府,但從未來發展來看,一站式政府建設將是電子政府建設的重要組成部分。首先,電子政府職能範圍包括經濟調節、市場監管、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等,而一站式政府則專注於公共服務供給和改善方面。克勞斯·蘭克(Klaus Lenk)認為,“將電子政府降格為電子服務傳輸表明了一個對政府和公共部門的總的議程的歪曲。”(21)服務職能資訊化和網路化的前提是公共服務的標準化建設,這些基礎性的建設能夠有益於電子政府構建。其次,一站式政府運行模式包含了實體模式和網路模式兩方面(22),但隨著實體一站式服務機構的資訊化改造,最終一站式政府將呈現“多元前臺,單一接觸;多層前臺,一體服務”的服務形式,其實質即是電子政府一站式服務模式。

三、從電視政府、移動政府到智慧政府

從一站式政府進展到電視政府,雖然它們的便民目標是一致的,但是服務內容的表現形式和對受眾的要求卻有本質的不同。一站式政府對資訊富人們更有利,但加大了數位鴻溝,電視政府更關注弱勢人群——視力缺陷者、聽覺缺陷者等,對資訊窮人們也能提供服務,因此自有其優勢和發展的必要。自電視政府到移動政府,標誌著政府由關注網路管道轉到多種媒體管道並用,而進行到智慧政府建設階段,則意味著政府從智慧實現轉到智慧擔當,朝向讓公眾感動的層面前進了一步。

1.電視政府

電視政府(television government,簡稱TV government),也有人用Tgovernment作簡稱,鑒於它易與T(transforming)government混淆,不建議使用。電視政府概念的提出始於數位電視(digital television,簡稱DTV),而數位電視始於電視(TV)。從20世紀50年代開始,美國哥倫比亞廣播公司(CBS)的播音員就開始嘗試為兒童實驗開發互動和參與節目(Dindy Dink &You)了,這個節目當時獲得了很大成功。但批評者認為,電視節目根本沒做互動電視,相反卻看到孩子們在與他們的電視機互動,家長們也抱怨說孩子們在用螢幕紙和特製筆損壞螢幕。該節目5年後雖然停播,但英國、美國、法國等國開發互動和參與節目的嘗試一直在繼續,人們由此體驗到其實電視遠比他們期望的能做得更多,也可以做得更好。很多嘗試歸於失敗幾乎都是因為價格或費用的原因。最具決定性的幾年出現在90年代,那時一些頻道把電腦聊天室放到了電視螢幕上,使之成為最早的雙螢幕互動電視,電視觀眾在觀看節目的同時可以使用電腦。這之後,一些國家開始鼓勵數位傳輸技術發展,促進了DTV研發。DTV所提供的交互通信平臺,對所有想獲得更多公眾的組織都有價值,對政府向居家者提供資訊和服務也帶來機會,許多政府部門發現DTV是他們服務供給策略的非常重要的因素。當公眾開始理解交互的DTV的潛力,需求就快速增長,家庭中使用電視機的方式就發生了變化。政府開始應用DTV向公眾提供資訊服務,市民可以與公共部門互動,互動式電視(interactive television,簡稱ITV)的出現讓數位電視一直想要讓電視觀眾超越被動的觀看體驗而能做出選擇並採取行動的夢想成真。再之後有了數位地球電視(Digital terrestrial television,簡稱DTT),能提供大量的頻道、雙向通訊以及高品質的聲音和圖像。這一系列技術改變了人們的生活,也給了人們更多的選擇機會。鑒於DTT包括更多的資訊技術功能,能使我們生活得更容易,英國和義大利等國做出了很多努力,使電視政府有了鮮活的實例。(23)

目前,電視政府的主要目的是為公眾提供資訊、交互和交易服務。電視功能很簡單,容易掌握,稍微學習就能操作,它為人們與政府打交道提供了新的媒介,能説明人們去除與政府面對面的阻礙,能改變政府部門間的通信,使得公眾不必再應付不同部門提出的同樣資訊要求,政民交互變得更容易、輕鬆和便利。國外有一些有關電視政府的研究成果,對其作用價值進行了深入研究,但搜遍中國知網卻一篇都找不到,不是因為中國沒有相關實踐,實際上中央政府自2001年開始一直在倡議的“三網融合”就是在為電視政府、移動政府乃至智慧政府鋪路。

所謂“三網”即是電信網、廣播電視網、互聯網。“三網融合”是要達成這樣一種結果,即在向寬頻通信網、數位電視網、下一代互聯網演進的過程中,三網通過技術改造,其技術功能趨於一致,業務範圍趨於相同,網路互聯互通、資源分享,能為使用者提供語音、資料和廣播電視等多種服務。目前,“三網融合”進展並不順利,專家評說是因為“三網”內涵外延不對等不匹配,主體的功能屬性不在同一“頻道”,存在的時空體系不在同一時代,很難相提並論,亦更難以融合,為此專家認為目前只能寄希望于行政力量,靠中央各大部委聯合發文,實行硬性整合,而三網融合新方案要真正落到實處,關鍵在於能否將政府決策和部門行為有效轉變為企業的市場行為(24)。可見,在電視政府建設上,我國有很長的路要走,這方面內容建設不好,電子政府的資訊惠民和讓人民共用資訊化成果的目標就難以達成。

2.移動政府

移動通信技術隨時隨地可及的特性以及移動設備產品設計的不斷改進和功能的持續豐富,使得行動電話應用內容迅速增多、智慧性迅速提升、滲透力迅速加強,它不再是從前單純的通話設備,而是快速取代了人們常用的電子設備,成為廣受歡迎的資訊傳播工具和電子服務手段,改變了人們的生活方式以及周邊的行業。目前,移動政府已成為電子政府實施的一大戰略,政府開始在電子政府中引入移動通信技術,將移動通信網路作為提供高效率服務的新管道,將移動手機作為向社會公眾提供資訊、服務、參與機會的新手段,由此移動政府(mobile government,簡稱m-Government或mgovernment)因應技術進步和使用者需求自電子政府派生出來,成為電子政府的新的子域和有益補充,擴展了電子政府的應用範圍。曾幾何時,由於電腦及其與互聯網連接成本昂貴,互聯網普及受到限制,電子政府應用可及性受到制約。人們難以想像政府能不加人為干預地提供預約服務、金融交易、付費等電子服務。而如今,擁有移動手機的成本已遠低於購買電腦及將其與互聯網連接的成本,且移動設備操作簡單、服務資費便宜、私密性強,這促進了移動手機用戶及其應用需求的增長,“由於許多公眾在使用行動電話,移動技術就成為了提供資訊的最有效的管道。”(25)

移動政府旨在實現移動通信、移動服務、電 子民主、電子政務四個目的,它的最大好處是打破邊界的潛力,核心益處反映在增加公共服務人員的生產力,改進政府資訊和服務供給,增加公共互動管道,以及降低成本帶來更多參與等方面(26)。由於它能幫助政府直達公眾,又能在政府機構內部及機構之間加強電子聯繫,做到彼此之間快速交流互動和及時傳遞資訊,因此,它擴展了電子政府的服務空間,增加了電子政府的應用範圍,豐富了電子政府的應用形式,推進了電子政府的健康發展。但是,移動政府卻不可能取代電子政府。原因在於:首先,“不是所有的應用都可以在移動設備上運行,它們也不應該如此。不是所有的無線連接在成本上都能競爭得過有線連接。”(27)這說明至少那些不能在移動設備上運行的應用是移動政府力所不能及的,電子政府的有線連接也還是要使用的。其次,隨著智慧型手機比功能型手機(也稱為智障型手機)更多佔領市場並獲得廣泛應用,移動電信運營商已經陸續在手機上開發出各式應用產品並提供諸多應用功能,無論是在移動服務的內容上還是形式上,都取得了突破式進展。以應用產品Google地圖和全球定位系統(GPS)為例,利用它能為市民提供所有服務機構地點的定位導航功能,方便市民尋找服務機構所在地,而當市民進入沒有人造衛星覆蓋的服務機構的建築物之後,又可以利用建築物內提供的無線寬頻(Wi-Fi),使用其他的手機應用程式,如室內導航系統,為每個辦公室定位,或按照樓層平面圖顯示建築物內所有可供市民使用的服務設施以及所有辦公室的服務專案。與此同時,政府也可以根據市民手機的搜尋和定位紀錄,即時瞭解在場的每一位市民的行動軌跡、搜尋的目的機構及當前所處的位置,據以掌控到訪總人數、人流情況、各機構接待人數、服務設施使用情況,並根據建築物、服務設施和服務機構承受能量,據以分析市民可期服務的可及性和有效性,預測可能出現的緊急狀況,以便盡可能地做出事先安排,如準確控制到訪人數,預先提供預約排隊,合理安排服務人員等。考慮到功能型手機在孩童、老年人、高科技產業涉密或研發人員、軍隊和政府單位人員中還有相當大的應用空間,政府在為所有手機使用者提供資訊和服務時必須要考慮到各種類型手機的接收能量,為不同類型手機用戶量身定制不同形式的資訊和服務,以滿足市民不同層次的個性化需求。最後,“將移動業務應用程式應用於政務活動可能不是很容易,儘管有令人信服的理由應該這樣做。”(28)所以,要使移動政府真正成為電子政府的重要成分和有益補充,還需要政府繼續推動包括電信網、廣播電視網、互聯網在內的三網融合,即實現其高層業務應用融合,以此打破行業壟斷和惡性競爭狀態,做到為公眾提供更加便利、廉價、增值的服務。

3.智慧政府

智慧政府(smart government)一詞臨近20世紀末才被創造出來。智慧與智慧的不同,在於前者擁有情商,可以調整後者的智商和能商的正確發揮或控制後者的智商和能商恰到好處地發揮作用,此外,智慧的想法被認為必須是人性化的,是以人為本的,所以要由積極的公共參與來保障,這些都是為什麼在技術專家研究智慧城市(intelligent city)和智慧政府(intelligent government)之後,社科類專家也要加入進來共同研究智慧城市(smart city)和智慧政府解決方案的原因,因為只靠技術是解決不了所有問題的。

智慧城市的概念就像城市自身一樣多種多樣,沒有一個達成共識的定義,就像是世界上有多少個城市,就有多少個智慧城市概念,相應地就有多少個城市管理者界定的智慧政府概念。這意味著,對於不同的政府來說,它的智慧城市和智慧政府的目標和策略也是不一樣的。比如目標,針對資訊化和城市化,植根於已有技術基礎和社會條件的支援,有的定位在促進城市核心基礎設施建設,促進經濟增長以及改善人們生活品質上,還有的附加上機構開發和物理的、社會的、經濟的基礎設施,以及乾淨的、可持續的環境和更多的智慧解決方案應用(29)等等。再比如策略,有的是面向技術的,利用技術人員使其技術應用符合公共利益偏好並為之創造自由的公共空間;而另一些則把社會方面因素放在首位,具體策略涵蓋了技術和社會的所有方面。當然,這些目標和策略是有共同點的,就是都在不斷地把各種事物加到智慧城市和智慧政府的概念上。於是兩個概念的涵義就被擴展到和城市的未來和發展相關的所有事物,推進了社會和技術的創新,並把既有事物更多地聯接在了一起。

要使城市變得智慧,就要使所有的事物都智慧,都做到最好,要使政府變得智慧,決策和管理層的高智商無疑就是必需的了。為此,政府首先要把自己武裝成智慧政府,這種武裝應是全方位的,包括從觀念到認識,從體制到機制,從知識到技能,在智商、能商和情商上都要有質的飛躍。就技能而言,政府要具有把控新工具的技能,特別是資訊共用、虛擬整合、資料管理和資料安全的技能,還要具備開發跨領域、跨部門、跨系統的整合的業務系統的協作能力和競爭性合作能力,以及能快速應對更為複雜的、變化性更強的電子秩序的能力。而就管理而言,政府必須實現自我超越,一方面,要把城市作為一個整體,主動適應外部環境變化制定戰略戰術,事先提出智慧城市和智慧政府的目標和解決方案,保證所有建設都是精心設計的,以保證充分利用整合的資訊資源和小心謹慎地使用其他資源,保持城市的生態環境綠色、低碳、可持續;另一方面,要努力做到管理有序、張馳有度,既要勇於打破原有的組織邊界,採用動態的組織結構,注意合作方的差異性互補,充分發掘組織及人的潛能,加強組織間合作,又要注意人性要素,給以人文關懷,實施人性化的治理與服務,提供適於人們生存的潔淨的生態環境,保證城市中的人們的經濟競爭的安全和生活的品質,以維護社會秩序和諧,保證人們可持續地發展和提高。而政府要做到這些,無疑使電子政府構建前進了一大步,因為其中所需的資訊素養和政府基礎都是電子政府最需要補充的營養。

四、結論

電子政府已經存在,電子政府構建的目標還沒有達成,這需要政府針對電子政府構建的目標和需求,逐一審視從虛擬政府到智慧政府建設中的問題和意義,既推進它們各自健康發展,又保證它們與電子政府有序協同。應該說,將虛擬政府、資訊政府、一站式政府、電視政府、移動政府和智慧政府等作為電子政府不同發展階段的主要工作和重點任務,至今應是政府努力推進的重點和熱點,無論是過去的以職能為中心還是現在的以公眾為中心,無論是從前的僅關注網路管道還是現在追求的多種管道並用,無論是技術驅動還是需求驅動,無論是智慧實現還是智慧擔當,這些派生概念在電子政府構建過程中都產生了重要影響,發揮了巨大作用。今後,政府針對這些概念支撐的實踐工程,還需繼續檢討其不足和差距,不斷地促進電子政府跨上新臺階。

作為理論研究工作者,我們應該認識到當國家電子政府實踐快速發展、各種觀點精彩紛呈之時,能使人們以積極、客觀和發展的眼光對待電子政府及其派生概念是多麼重要,而建立起具有一致性的電子政府的話語體系,使人們能在較高的認知層面上協調和容納與這一交叉學科領域相關的不同學科的相應術語體系,並使學科之間的交流與合作能夠順暢進行又是多麼必要。面對諸多關涉相關概念的意見分歧,我們更主張把資訊政府、一站式政府、智慧政府、互聯網+政府作為電子政府在其不同發展階段的關注重心和目標追求來解讀,需知電子政府重心有偏移是客觀發展要求、現實環境和公眾需求使然,電子政府追求公共利益、滿足公共需求和提供公共服務的主旨一直未變,也不應改變。當然,還要採取措施對電子政府構建中的不作為、消極作為和對抗現象予以糾正,以及時清除發展中的來自體制內外的各種阻礙。這一方面需要實踐工作者(包括政府工作人員和社會公眾)學習有關電子政府的知識並接受有關其價值、意義、目標、任務的宣傳教育,加深對電子政府的認識,另一方面需要理論工作者不斷地總結實踐、昇華成果,在反復經歷由實踐到認識、再由認識到實踐的歷程中,吸取認識成果之精華,去除認識成果之糟粕,在求得共識基礎上,鼓舞人們做出更積極的努力,以實現電子政府的理想目標。

注釋:

①張銳昕.電子政府概論(第二版)[M].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10:12

②張銳昕.電子政府內涵的演進及其界定[J].社會科學輯刊,2011(5):48-51

③Virtual[EB].https://en.wikipedia.org/wiki/Virtual

④David Gould.Virtual Organization[EB/OL].http://seanet.com/~daveg/Virtual%20Organizing.pdf

⑤殷正坤.虛擬與現實[J].新華文摘,2000(7):35

⑥Subhash Bhatnagar.Unlocking E-Government Potencial:Concept,Cases and Practical Insights[M].New Delhi:SAGE Publications India Pvt Ltd,2009,p.4

⑦[美]簡·E.芳汀.構建虛擬政府,邵國松譯[M].北京: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04:113

⑧Viktor Mayer-schonberger and David Lazer.Governance and Information Technology:From Electronic Government to Information Government[A].Boston:The MIT Press,2007,pp.1-14

⑨Subhash Bhatnagar.Unlocking E-Government Potencial:Concept,Cases and Practical Insights[M].New Delhi:SAGE Publications India Pvt Ltd,2009,p.10

⑩Viktor Mayer-Schonberger,David Lazer.E-Gov and the Coming Revolution of Information Government [EB/OL]http://belfercenter.ksg.harvard.edu/files/intro-wp.pdf

(11)Viktor Mayer-Schonberger and David Lazer.Governance and Information Technology:From Electronic Government to Information Government[A].Boston:The MIT Press,2007,pp.1-14

(12)段龍飛.境外“一站式”行政服務機構建設實踐及啟示[J].資訊化建設,2007(5):37-40

(13)劉紅波.一站式政府的演進軌跡與轉型機理[J].電子政務,2012(12):22-29

(14)Marios Chatzidimitriou,Adamantios Koumpis.Marketing One-stop E-Government Solutions:the European OneStopGov Project[EB/OL].http://www.iaeng.org/IJCS/issues_v35/issue_1/IJCS_35_1_11.pdf

(15)Prokopios DROGKARIS,Costas LAMBRINOUDAKIS,Stefanos GRITZALIS.Introducing Federated Identities to One-Stop-Shope-Government Environments:The Greek Case[EB/OL].http://www.icsd.aegean.gr/publication_files/conference/886491186.pdf

(16)劉紅波.一站式政府研究:以公共服務為視角[D].吉林大學,2011.

(17)劉紅波.一站式政府的概念解析與角色定位[J].電子政務,2012(8):67-78

(18)S.Vasavi,S.Kishore.Need for Semantic Interoperability of E-Government Web Services within One Stop Web Portals:A Case Study[J].International Journal of Computer Science and Technology,2011(2),pp.136-140

(19)於躍.“問題導向,創新服務”該如何破解[J].電子政務,2016(8):14-16

(20)Viktor Mayer-Schonberger and David Lazer.Governance and Information Technology:From Electronic Government to Information Government[A].Boston:The MIT Press,2007,pp.1-14

(21)Klaus Lenk.Electronic Service Delivery-A Driver of Public Sector Modernization[J].Information Polity,2002(7),pp.87-96.

(22)張銳昕,劉紅波.一站式政府的邏輯框架與運行模式[J].電子政務,2011(5):2-11

(23)Patrizia Bertini.Designing Accessibile T-government Services [R].DTT:A Technological challenge to create an info-inclusive information society

(24)任隴嬋.關於三網融合是時候該說說真話了[EB].http://digi.tech.qq.com/a/20160301/031604.htm

(25)Abdulmohsen Abanumy,Pam Mayhew.M-government Implications For E-Government In Developing Countries:The Case Of Saudi Arabia[EB/OL].http://workspace.unpan.org/sites/internet/Documents/UNPAN033540.pdf

(26)Rameesh Kailasam.M-Governance...Leveraging Mobile Technology to Extend the Reach of E-Governance[EB/OL].file:///C:/Users/rxzhang/Downloads/m-Governance%20%E2%80%A6Leveraging%20Mobile%20Technology%20to%20extend%20the%20reach%20of%20e-Governance.pdf

(27)Rameesh Kailasam.M-Governance...Leveraging Mobile Technology to Extend the Reach of E-Governance[EB/OL].file:///C:/Users/rxzhang/Downloads/m-Governance%20%E2%80%A6Leveraging%20Mobile%20Technology%20to%20extend%20the%20reach%20of%20e-Governance.pdf

(28)Rameesh Kailasam.M-Governance...Leveraging Mobile Technology to Extend the Reach of E-Governance[EB/OL].file:///C:/Users/rxzhang/Downloads/m-Governance%20%E2%80%A6Leveraging%20Mobile%20Technology%20to%20extend%20the%20reach%20of%20e-Governance.pdf

(29)What is Smart City.[EB/OL].http://smartcities.gov.in/writereaddata/What%20is%20Smart%20City.pdf

進而關注電子政府概念的演進過程,我們會發現它也經歷了類似的歷程,同樣存在著這三個明顯特徵。只不過不同的是,電子政府概念的演進催生了一些新的概念,這些新的概念從電子政府脫胎出去(因之謂之派生)後獨立發展仍具旺盛的生命力,對電子政府的生存與發展施加作用和影響(因之謂之相關)後與之更趨互動融合。正是這些相關概念的應勢應需應運產生、相對獨立發展以及與電子政府的互動關聯,將人們對電子政府概念自身的認知推進到更高層面和更深層次。跳出電子政府之外,從派生概念角度看電子政府,能理性、審慎地檢討電子政府遇到的生存矛盾、發展危機和問題,發現自身解決矛盾、危機和問題必須採用的方式、方法、路線和方案;回歸電子政府本體,從電子政府的視角看派生概念,收集、整理其各種屬性和規定的行為,能發現它們的存在對電子政府的生存和發展所具有的意義和價值,所以,電子政府應該對派生概念的發展予以關注並保持警覺,主動、有序、合理地收集有關它們的屬性和規定的知識,並把收集到的知識進行整理、分析和處理,以不斷發現新問題,修正和完善電子政府概念,在新的有所改進的認識意識指揮下,使認識行為更加合理和富有效率。

基於上述原因,筆者對深入研究電子政府發展過程的各個階段的建設重點、價值偏好產生了濃厚的興趣。寫作本文大致沿著電子政府實踐進展軌跡(實踐的先後)及脫胎於它的相關概念的登場時序(提出的先後),即依循從虛擬政府、資訊政府到一站式政府,從電視政府、移動政府到智慧政府的順序,依次對這些概念輪番登場與間或在場的原因、偏重,以及引致的分歧、誤解或誤判,還有它們對電子政府概念演進施加的作用和影響等進行探討。本文研究的一個額外目的是想讓那些試圖以相關術語來替代電子政府概念的人們放棄執念,繼續秉持電子政府的初衷,並堅定踐行電子政府構建的信心信念。

二、從虛擬政府、資訊政府到一站式政府

由於佔據技術設施先進、實踐應用領先、理論成果前沿的絕對優勢,美國在電子政府(初期理論界更多地使用數字政府一詞)理論和實踐方面一直佔據領先優勢,處於引導地位,它所倡議、實施的虛擬政府、資訊政府以及歐洲最早提出的一站式政府,從以職能為中心到以公眾為中心,從技術驅動到需求驅動,旨在令公眾滿意,相關成果被各國政府爭相借鑒吸納,成為促進電子政府發展的引擎和助推劑。

1.虛擬政府

虛擬一詞“表示潛在的可能性,它像現實一樣真實,但卻是用不同的方式”③。相應地,虛擬政府是在虛擬世界——網路空間中運作,它是現實政府在網路空間映射的結果,是像現實政府一樣真實的虛擬實在,它可令政府工作人員在電子化方式下一起工作,通過電子化手段交流互動,利用資訊技術代替組織某些部分行事或增加組織某些方面影響,具有隨時開放、成本低廉、可忽略物理位置和組織邊界合作、解決問題不需讓人面對面等特點,可借助虛擬化應用、以虛擬化方式付諸實踐。

一般來說,組織可以虛擬化的內容有五方面,包括組織的位置、組織介面或邊界、組織過程、組織結構和產品/服務,而驅動組織虛擬化的原因有三點,主要是:要對市場快速變化作出反應,使能技術(包括電腦、計算應用程式和局域網等通信網路)的可得性,以及減少成本的要求④。可見,虛擬化具有能夠幫助政府“超越現實,以便更好地適應環境”⑤的潛能。

電子政府原本自政府辦公自動化發展而來,其原意就是指利用網路技術構建一個虛擬政府(virtual government),“目的是使政府與公民(G2C)、政府與企業(G2B)、政府機構之間(G2G)更友好、方便、透明、低成本地互動”⑥。虛擬政府的主要任務是在政府機構之間互聯,建立交流溝通管道,推行跨部門合作,因此,自提出到現在,虛擬政府一直被視作電子政府的最重要的內涵和精髓,其內容和形式建設也由此成為早期電子政府構建的主要目標和重點工作。只是由於遭遇來自官僚體制內外的各方阻力的原因,使得政府機構接受虛擬政府觀念乃至將其付諸行動的進展一直緩慢,導致很多國家的政府部門至今還在投入大量的資源和精力彌補後臺建設的缺陷,無疑限制了政府機構之間的流程重組和業務協同,制約了電子政府業務流程自動化的腳步,對電子政府快速發展極為不利,這種局面必須加以改變。

“虛擬政府指的是這樣一種政府,它的資訊流動和傳播流動越來越依靠網路而不是官僚管道或其他正式管道……它的政府組織日益存在於組織間網路以及網路化的計算系統內,而不是各自獨立的官僚機構內。一個虛擬政府由許多覆蓋在正式官僚結構之上的虛擬機器構(是由網路化的電腦所連接起來的組織)組成。”⑦由此,虛擬政府因為能用電子化的手段低成本地運作並迅速地回應需求而成為電子政府的一個重要的連接管道和運作載體。電子政府原本就是要構建一個跨越時間、地點、部門的全天候的政府服務體,那麼,既然虛擬政府能夠説明它達成這一目的,它理應受到政府機構的熱烈歡迎。然而現實並非如此。原因主要在於:無論是政府外部的國家資訊基礎設施建設,還是內部的電子政務網路建設、相關應用系統開發、工作人員終端購買、上網費用等,都需要政府機構在建設初期投入大量資源,之後的長久運行也需要支付大量的維護費用,況且新的合作環境對業務流程、合作模式等提出更高要求,需要流程、機構等進行再設計,需要開發辦公自動化系統以實現綜合業務管理和資料分析,需要從單個的應用程式過渡到更大的集成程式和資料共用,這些內容建設都牽涉到個人和集體利益平衡問題,需要贏得政治、行政、財力、技術等方面的大力支持方能解決。現實中,因為相關問題解決不好,資源不能到位,往往會招致機構對快速推進虛擬機器構及虛擬政府建設的諸多抱怨,也導致一些分歧產生。此外,技術採用的路徑依賴問題需要克服,具體部門在政府內部利用技術方面的角色需要明確,這些問題都需要政府採取措施加以解決,以保證電子政府能更好地把握數位化和自動化的機遇,提高工作效率,加強科學決策水準,為社會公眾提供更好更多的資訊和服務。可見,虛擬政府建設階段不可跨越,落下的功課需要補上。

2.資訊政府

就資訊體量而言,政府無疑是最大的資訊機構。資訊是政府管制和管理的基礎,也是政府決策和服務的支撐。對政府來說,資訊非常重要,擁有大量的資訊很重要,很好地駕馭資訊更重要,這就需要對資訊流動的任務及其過程予以同等關注。維克托·邁爾-舍恩伯格和大衛·雷澤爾(ViktorMayer-Schonberger和David Lazer)曾提出,“電子政府太多關注於技術——技術上可行——而不是資訊的流動。”⑧蘇巴斯·巴特納格爾(Subhash Bhatnagar)在比較電子治理和電子政府時,也對電子政府提出過批評,認為“在向所有利益相關者提供服務中,電子治理關注流程,而電子政府主要關心產出。”⑨令人欣慰的是,電子政府不關注資訊流動這一缺欠因資訊政府(information government,簡稱I-government)的適時應需提出而得以彌補。維克托·邁爾-舍恩伯格和大衛·雷澤爾在《電子政府和即將到來的資訊政府革命》一文中提出,電子政府“要牽涉流程反思,借此社會共同決定怎樣達成確定的目的。我們需要將電子政府構建進展到資訊政府”⑩。在另一文中他們又提出,“資訊政府不是電子政府的另一個階段,不如說它是一種概念上的拉長,以提供一個互補的觀點,來理解政府變化的性質及其與公民的關係。”(11)這些觀點提醒我們:第一,不管是把資訊政府當作電子政府的一個階段來看,還是看作電子政府概念的延伸,它都是電子政府需要建設的內容,是電子政府必須有的經歷,是其有益補充。認識到這一點,有利於政府以包容、開放的胸懷擁抱資訊政府;第二,流程反思不只局限於政府內部,還有政府外部,故而資訊流程再造(包括公民和政府之間的介面設計)會牽涉政府改革及其內外部關係,既然任何資訊流程環節的變化都會影響到政府整體,而流程再造又要由社會共同決定,政府就應有勇氣面對資訊政府建設的互動難題,擔當起相應的責任;第三,資訊政府並不是要我們放棄電子政府,而是提醒我們,當電子政府發展到了作為組織設計的關鍵驅動因素的資訊流程已經成為其繼續前行的阻礙時,就需要適時實施資訊政府建設,進行組織結構重組,並與社會公眾一起解決資訊流動中的資訊安全、隱私保護和交易夥伴的可靠性等問題,以此為基礎使電子政府得以建構在安全可靠的資訊流程之上,這無疑對電子政府構建路徑和路線選擇起到了引導和保障效用。

3.一站式政府

如果說資訊政府是對資訊流的著重關注,那麼一站式政府則是對服務品質的極致追求,是服務型政府職能衍生之必然結果。

一站式政府(one-stop government)是當代政府努力追求的公共服務供給模式的一種理想化狀態,目的是提高服務效率和改進服務品質。其實一站式政府並不是新事物,它的提出源於20世紀70年代初自商業領域引入公共領域的一站式服務,最初的一站式行政服務機構是由瑞士的聖加爾市和美國的IBM公司聯合開發的市民辦公室(12)。而後,一站式政府實踐大致遵循著自發產生(1974-1979)、國家推動(1979-1993)、技術助力(1993-1999)和組織重塑(1999-至今)四個階段的演進軌跡,不斷發展成熟。(13)歷經40多年發展,全球一站式政府建設已經取得了重大進展,積累了一些典型經驗,比如歐洲的一站式政府專案(One Stop Gov),“旨在列舉、開發和評估一個面向生命事件的、綜合的、交互操作的平臺,以實現一個基於積極生活事件門戶網站概念的、全面包容的一站式政府”(14);再比如希臘的一站式政府專案(One-Stop-Shop,e-Government Environments),構建了一個供部級部門提供電子化服務的完整的電子政府框架,主要目標是支援共同的身份驗證和註冊機制,以訪問所有可用的電子服務,以及開發名為"Ermis"的中央門戶網站(http://www.ermis.gov.gr),作為一站式服務點經營,通過向公眾提供公共介面,為之提供所有公共部門的電子服務(15)。但這些都還不能算是最完善的一站式政府。理想化的一站式政府應是:“(1)公共服務是通過單一入口或單一接觸提供的;(2)對後臺的業務流程進行再造進而實現一體化的服務供給;(3)整個服務過程均以公民為中心展開,強調對公民需求的關注與回應;(4)服務主體不僅包括政府,還應包括企業或第三部門提供者;(5)公民能夠全天候和全方位獲取政府服務。”(16)

人們對一站式政府的認識有著不同的理解,如將視角定位在服務提供的前臺和入口,有單一接觸說和單一網站說;將視角定位在服務後臺管理,則有服務一體化說和全方位服務說。(17)廣受認同的定義是,“一站式政府指的是單點訪問不同的公共機構提供的電子服務和資訊,所有公共部門是互聯的,公民可以由一個點訪問公共服務,即使這些服務由不同的公共機構或私營服務提供者來提供。它還要求公民能以一個結構良好的、可以理解的方式訪問這些服務,以滿足他/她的觀點和需求。”(18)這個定義告訴人們,只要是能做到單點訪問便可獲得政府提供的服務和資訊,不論這個點是物理位置的地點還是門戶網站的位址,就都符合一站式政府的要求。還有,如果服務完全由公共機構提供,服務平臺大有可能會建在電子政府網路上,只在互聯網的政府門戶網站上提供個單一視窗,對公民來說,它不可視,難知情,過程無從監督;而如果服務提供方中有私營服務部門參與,那服務平臺就必須建在互聯網上,相對來說,平臺是開放的、流程是透明的,因此過程可視,便利公眾廣泛監督,同時,公眾也可以參與過程,提出觀點和需求,因有良好的體驗感而相應地滿意度會提高。

其次,一站式政府要達成的理想化狀態,過去和現在是追求成熟——一個點接入服務、一次性提出服務需求、一體化塑造組織、一站式提供服務,即只要公眾有需求,單點訪問政府的某個服務平臺就能解決問題,無需再找另一家。其核心理念是“以公民為中心”、“以問題為導向”,關鍵在於找准公民需要解決的問題,然後才涉及如何提供全方位、一體化、個性化的服務。而未來,一站式政府則應是達至完善——有關人的生命的各個階段的生活事件的相關服務專案,以公民身份號碼為惟一標識,由政府主動定址為所有公民主動推送個性化精准服務,而無需公眾個人操心。為實現這一目標,政府必須首先厘清本國公民生命中的大事件,可行的策略是“以編制‘基本公共服務目錄’為基點,從梳理中國公民從‘搖籃到墳墓’的整個生命里程中所應享受的基本公共服務內容入手,以資訊共用、標準統一、多證合一、平臺對接、制度銜接為前提條件,以政府在公民不同生命里程中應適時提供的服務內容為依據,把散落各處的相關服務組織好、對應好、銜接清”(19)。無疑,這些內容的實現對電子政府基礎提出了更高要求,相應地促進了電子政府的職能維度的各項內容的建設和完善。“基於目前的技術,人類的機構和認知的彈性遠不如技術”(20)這種認識,政府應努力挖掘一站式政府的潛力,為電子政府構建補充各種基礎條件。

儘管一站式政府提出的時間要早於電子政府,但從未來發展來看,一站式政府建設將是電子政府建設的重要組成部分。首先,電子政府職能範圍包括經濟調節、市場監管、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等,而一站式政府則專注於公共服務供給和改善方面。克勞斯·蘭克(Klaus Lenk)認為,“將電子政府降格為電子服務傳輸表明了一個對政府和公共部門的總的議程的歪曲。”(21)服務職能資訊化和網路化的前提是公共服務的標準化建設,這些基礎性的建設能夠有益於電子政府構建。其次,一站式政府運行模式包含了實體模式和網路模式兩方面(22),但隨著實體一站式服務機構的資訊化改造,最終一站式政府將呈現“多元前臺,單一接觸;多層前臺,一體服務”的服務形式,其實質即是電子政府一站式服務模式。

三、從電視政府、移動政府到智慧政府

從一站式政府進展到電視政府,雖然它們的便民目標是一致的,但是服務內容的表現形式和對受眾的要求卻有本質的不同。一站式政府對資訊富人們更有利,但加大了數位鴻溝,電視政府更關注弱勢人群——視力缺陷者、聽覺缺陷者等,對資訊窮人們也能提供服務,因此自有其優勢和發展的必要。自電視政府到移動政府,標誌著政府由關注網路管道轉到多種媒體管道並用,而進行到智慧政府建設階段,則意味著政府從智慧實現轉到智慧擔當,朝向讓公眾感動的層面前進了一步。

1.電視政府

電視政府(television government,簡稱TV government),也有人用Tgovernment作簡稱,鑒於它易與T(transforming)government混淆,不建議使用。電視政府概念的提出始於數位電視(digital television,簡稱DTV),而數位電視始於電視(TV)。從20世紀50年代開始,美國哥倫比亞廣播公司(CBS)的播音員就開始嘗試為兒童實驗開發互動和參與節目(Dindy Dink &You)了,這個節目當時獲得了很大成功。但批評者認為,電視節目根本沒做互動電視,相反卻看到孩子們在與他們的電視機互動,家長們也抱怨說孩子們在用螢幕紙和特製筆損壞螢幕。該節目5年後雖然停播,但英國、美國、法國等國開發互動和參與節目的嘗試一直在繼續,人們由此體驗到其實電視遠比他們期望的能做得更多,也可以做得更好。很多嘗試歸於失敗幾乎都是因為價格或費用的原因。最具決定性的幾年出現在90年代,那時一些頻道把電腦聊天室放到了電視螢幕上,使之成為最早的雙螢幕互動電視,電視觀眾在觀看節目的同時可以使用電腦。這之後,一些國家開始鼓勵數位傳輸技術發展,促進了DTV研發。DTV所提供的交互通信平臺,對所有想獲得更多公眾的組織都有價值,對政府向居家者提供資訊和服務也帶來機會,許多政府部門發現DTV是他們服務供給策略的非常重要的因素。當公眾開始理解交互的DTV的潛力,需求就快速增長,家庭中使用電視機的方式就發生了變化。政府開始應用DTV向公眾提供資訊服務,市民可以與公共部門互動,互動式電視(interactive television,簡稱ITV)的出現讓數位電視一直想要讓電視觀眾超越被動的觀看體驗而能做出選擇並採取行動的夢想成真。再之後有了數位地球電視(Digital terrestrial television,簡稱DTT),能提供大量的頻道、雙向通訊以及高品質的聲音和圖像。這一系列技術改變了人們的生活,也給了人們更多的選擇機會。鑒於DTT包括更多的資訊技術功能,能使我們生活得更容易,英國和義大利等國做出了很多努力,使電視政府有了鮮活的實例。(23)

目前,電視政府的主要目的是為公眾提供資訊、交互和交易服務。電視功能很簡單,容易掌握,稍微學習就能操作,它為人們與政府打交道提供了新的媒介,能説明人們去除與政府面對面的阻礙,能改變政府部門間的通信,使得公眾不必再應付不同部門提出的同樣資訊要求,政民交互變得更容易、輕鬆和便利。國外有一些有關電視政府的研究成果,對其作用價值進行了深入研究,但搜遍中國知網卻一篇都找不到,不是因為中國沒有相關實踐,實際上中央政府自2001年開始一直在倡議的“三網融合”就是在為電視政府、移動政府乃至智慧政府鋪路。

所謂“三網”即是電信網、廣播電視網、互聯網。“三網融合”是要達成這樣一種結果,即在向寬頻通信網、數位電視網、下一代互聯網演進的過程中,三網通過技術改造,其技術功能趨於一致,業務範圍趨於相同,網路互聯互通、資源分享,能為使用者提供語音、資料和廣播電視等多種服務。目前,“三網融合”進展並不順利,專家評說是因為“三網”內涵外延不對等不匹配,主體的功能屬性不在同一“頻道”,存在的時空體系不在同一時代,很難相提並論,亦更難以融合,為此專家認為目前只能寄希望于行政力量,靠中央各大部委聯合發文,實行硬性整合,而三網融合新方案要真正落到實處,關鍵在於能否將政府決策和部門行為有效轉變為企業的市場行為(24)。可見,在電視政府建設上,我國有很長的路要走,這方面內容建設不好,電子政府的資訊惠民和讓人民共用資訊化成果的目標就難以達成。

2.移動政府

移動通信技術隨時隨地可及的特性以及移動設備產品設計的不斷改進和功能的持續豐富,使得行動電話應用內容迅速增多、智慧性迅速提升、滲透力迅速加強,它不再是從前單純的通話設備,而是快速取代了人們常用的電子設備,成為廣受歡迎的資訊傳播工具和電子服務手段,改變了人們的生活方式以及周邊的行業。目前,移動政府已成為電子政府實施的一大戰略,政府開始在電子政府中引入移動通信技術,將移動通信網路作為提供高效率服務的新管道,將移動手機作為向社會公眾提供資訊、服務、參與機會的新手段,由此移動政府(mobile government,簡稱m-Government或mgovernment)因應技術進步和使用者需求自電子政府派生出來,成為電子政府的新的子域和有益補充,擴展了電子政府的應用範圍。曾幾何時,由於電腦及其與互聯網連接成本昂貴,互聯網普及受到限制,電子政府應用可及性受到制約。人們難以想像政府能不加人為干預地提供預約服務、金融交易、付費等電子服務。而如今,擁有移動手機的成本已遠低於購買電腦及將其與互聯網連接的成本,且移動設備操作簡單、服務資費便宜、私密性強,這促進了移動手機用戶及其應用需求的增長,“由於許多公眾在使用行動電話,移動技術就成為了提供資訊的最有效的管道。”(25)

移動政府旨在實現移動通信、移動服務、電 子民主、電子政務四個目的,它的最大好處是打破邊界的潛力,核心益處反映在增加公共服務人員的生產力,改進政府資訊和服務供給,增加公共互動管道,以及降低成本帶來更多參與等方面(26)。由於它能幫助政府直達公眾,又能在政府機構內部及機構之間加強電子聯繫,做到彼此之間快速交流互動和及時傳遞資訊,因此,它擴展了電子政府的服務空間,增加了電子政府的應用範圍,豐富了電子政府的應用形式,推進了電子政府的健康發展。但是,移動政府卻不可能取代電子政府。原因在於:首先,“不是所有的應用都可以在移動設備上運行,它們也不應該如此。不是所有的無線連接在成本上都能競爭得過有線連接。”(27)這說明至少那些不能在移動設備上運行的應用是移動政府力所不能及的,電子政府的有線連接也還是要使用的。其次,隨著智慧型手機比功能型手機(也稱為智障型手機)更多佔領市場並獲得廣泛應用,移動電信運營商已經陸續在手機上開發出各式應用產品並提供諸多應用功能,無論是在移動服務的內容上還是形式上,都取得了突破式進展。以應用產品Google地圖和全球定位系統(GPS)為例,利用它能為市民提供所有服務機構地點的定位導航功能,方便市民尋找服務機構所在地,而當市民進入沒有人造衛星覆蓋的服務機構的建築物之後,又可以利用建築物內提供的無線寬頻(Wi-Fi),使用其他的手機應用程式,如室內導航系統,為每個辦公室定位,或按照樓層平面圖顯示建築物內所有可供市民使用的服務設施以及所有辦公室的服務專案。與此同時,政府也可以根據市民手機的搜尋和定位紀錄,即時瞭解在場的每一位市民的行動軌跡、搜尋的目的機構及當前所處的位置,據以掌控到訪總人數、人流情況、各機構接待人數、服務設施使用情況,並根據建築物、服務設施和服務機構承受能量,據以分析市民可期服務的可及性和有效性,預測可能出現的緊急狀況,以便盡可能地做出事先安排,如準確控制到訪人數,預先提供預約排隊,合理安排服務人員等。考慮到功能型手機在孩童、老年人、高科技產業涉密或研發人員、軍隊和政府單位人員中還有相當大的應用空間,政府在為所有手機使用者提供資訊和服務時必須要考慮到各種類型手機的接收能量,為不同類型手機用戶量身定制不同形式的資訊和服務,以滿足市民不同層次的個性化需求。最後,“將移動業務應用程式應用於政務活動可能不是很容易,儘管有令人信服的理由應該這樣做。”(28)所以,要使移動政府真正成為電子政府的重要成分和有益補充,還需要政府繼續推動包括電信網、廣播電視網、互聯網在內的三網融合,即實現其高層業務應用融合,以此打破行業壟斷和惡性競爭狀態,做到為公眾提供更加便利、廉價、增值的服務。

3.智慧政府

智慧政府(smart government)一詞臨近20世紀末才被創造出來。智慧與智慧的不同,在於前者擁有情商,可以調整後者的智商和能商的正確發揮或控制後者的智商和能商恰到好處地發揮作用,此外,智慧的想法被認為必須是人性化的,是以人為本的,所以要由積極的公共參與來保障,這些都是為什麼在技術專家研究智慧城市(intelligent city)和智慧政府(intelligent government)之後,社科類專家也要加入進來共同研究智慧城市(smart city)和智慧政府解決方案的原因,因為只靠技術是解決不了所有問題的。

智慧城市的概念就像城市自身一樣多種多樣,沒有一個達成共識的定義,就像是世界上有多少個城市,就有多少個智慧城市概念,相應地就有多少個城市管理者界定的智慧政府概念。這意味著,對於不同的政府來說,它的智慧城市和智慧政府的目標和策略也是不一樣的。比如目標,針對資訊化和城市化,植根於已有技術基礎和社會條件的支援,有的定位在促進城市核心基礎設施建設,促進經濟增長以及改善人們生活品質上,還有的附加上機構開發和物理的、社會的、經濟的基礎設施,以及乾淨的、可持續的環境和更多的智慧解決方案應用(29)等等。再比如策略,有的是面向技術的,利用技術人員使其技術應用符合公共利益偏好並為之創造自由的公共空間;而另一些則把社會方面因素放在首位,具體策略涵蓋了技術和社會的所有方面。當然,這些目標和策略是有共同點的,就是都在不斷地把各種事物加到智慧城市和智慧政府的概念上。於是兩個概念的涵義就被擴展到和城市的未來和發展相關的所有事物,推進了社會和技術的創新,並把既有事物更多地聯接在了一起。

要使城市變得智慧,就要使所有的事物都智慧,都做到最好,要使政府變得智慧,決策和管理層的高智商無疑就是必需的了。為此,政府首先要把自己武裝成智慧政府,這種武裝應是全方位的,包括從觀念到認識,從體制到機制,從知識到技能,在智商、能商和情商上都要有質的飛躍。就技能而言,政府要具有把控新工具的技能,特別是資訊共用、虛擬整合、資料管理和資料安全的技能,還要具備開發跨領域、跨部門、跨系統的整合的業務系統的協作能力和競爭性合作能力,以及能快速應對更為複雜的、變化性更強的電子秩序的能力。而就管理而言,政府必須實現自我超越,一方面,要把城市作為一個整體,主動適應外部環境變化制定戰略戰術,事先提出智慧城市和智慧政府的目標和解決方案,保證所有建設都是精心設計的,以保證充分利用整合的資訊資源和小心謹慎地使用其他資源,保持城市的生態環境綠色、低碳、可持續;另一方面,要努力做到管理有序、張馳有度,既要勇於打破原有的組織邊界,採用動態的組織結構,注意合作方的差異性互補,充分發掘組織及人的潛能,加強組織間合作,又要注意人性要素,給以人文關懷,實施人性化的治理與服務,提供適於人們生存的潔淨的生態環境,保證城市中的人們的經濟競爭的安全和生活的品質,以維護社會秩序和諧,保證人們可持續地發展和提高。而政府要做到這些,無疑使電子政府構建前進了一大步,因為其中所需的資訊素養和政府基礎都是電子政府最需要補充的營養。

四、結論

電子政府已經存在,電子政府構建的目標還沒有達成,這需要政府針對電子政府構建的目標和需求,逐一審視從虛擬政府到智慧政府建設中的問題和意義,既推進它們各自健康發展,又保證它們與電子政府有序協同。應該說,將虛擬政府、資訊政府、一站式政府、電視政府、移動政府和智慧政府等作為電子政府不同發展階段的主要工作和重點任務,至今應是政府努力推進的重點和熱點,無論是過去的以職能為中心還是現在的以公眾為中心,無論是從前的僅關注網路管道還是現在追求的多種管道並用,無論是技術驅動還是需求驅動,無論是智慧實現還是智慧擔當,這些派生概念在電子政府構建過程中都產生了重要影響,發揮了巨大作用。今後,政府針對這些概念支撐的實踐工程,還需繼續檢討其不足和差距,不斷地促進電子政府跨上新臺階。

作為理論研究工作者,我們應該認識到當國家電子政府實踐快速發展、各種觀點精彩紛呈之時,能使人們以積極、客觀和發展的眼光對待電子政府及其派生概念是多麼重要,而建立起具有一致性的電子政府的話語體系,使人們能在較高的認知層面上協調和容納與這一交叉學科領域相關的不同學科的相應術語體系,並使學科之間的交流與合作能夠順暢進行又是多麼必要。面對諸多關涉相關概念的意見分歧,我們更主張把資訊政府、一站式政府、智慧政府、互聯網+政府作為電子政府在其不同發展階段的關注重心和目標追求來解讀,需知電子政府重心有偏移是客觀發展要求、現實環境和公眾需求使然,電子政府追求公共利益、滿足公共需求和提供公共服務的主旨一直未變,也不應改變。當然,還要採取措施對電子政府構建中的不作為、消極作為和對抗現象予以糾正,以及時清除發展中的來自體制內外的各種阻礙。這一方面需要實踐工作者(包括政府工作人員和社會公眾)學習有關電子政府的知識並接受有關其價值、意義、目標、任務的宣傳教育,加深對電子政府的認識,另一方面需要理論工作者不斷地總結實踐、昇華成果,在反復經歷由實踐到認識、再由認識到實踐的歷程中,吸取認識成果之精華,去除認識成果之糟粕,在求得共識基礎上,鼓舞人們做出更積極的努力,以實現電子政府的理想目標。

注釋:

①張銳昕.電子政府概論(第二版)[M].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10:12

②張銳昕.電子政府內涵的演進及其界定[J].社會科學輯刊,2011(5):48-51

③Virtual[EB].https://en.wikipedia.org/wiki/Virtual

④David Gould.Virtual Organization[EB/OL].http://seanet.com/~daveg/Virtual%20Organizing.pdf

⑤殷正坤.虛擬與現實[J].新華文摘,2000(7):35

⑥Subhash Bhatnagar.Unlocking E-Government Potencial:Concept,Cases and Practical Insights[M].New Delhi:SAGE Publications India Pvt Ltd,2009,p.4

⑦[美]簡·E.芳汀.構建虛擬政府,邵國松譯[M].北京: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04:113

⑧Viktor Mayer-schonberger and David Lazer.Governance and Information Technology:From Electronic Government to Information Government[A].Boston:The MIT Press,2007,pp.1-14

⑨Subhash Bhatnagar.Unlocking E-Government Potencial:Concept,Cases and Practical Insights[M].New Delhi:SAGE Publications India Pvt Ltd,2009,p.10

⑩Viktor Mayer-Schonberger,David Lazer.E-Gov and the Coming Revolution of Information Government [EB/OL]http://belfercenter.ksg.harvard.edu/files/intro-wp.pdf

(11)Viktor Mayer-Schonberger and David Lazer.Governance and Information Technology:From Electronic Government to Information Government[A].Boston:The MIT Press,2007,pp.1-14

(12)段龍飛.境外“一站式”行政服務機構建設實踐及啟示[J].資訊化建設,2007(5):37-40

(13)劉紅波.一站式政府的演進軌跡與轉型機理[J].電子政務,2012(12):22-29

(14)Marios Chatzidimitriou,Adamantios Koumpis.Marketing One-stop E-Government Solutions:the European OneStopGov Project[EB/OL].http://www.iaeng.org/IJCS/issues_v35/issue_1/IJCS_35_1_11.pdf

(15)Prokopios DROGKARIS,Costas LAMBRINOUDAKIS,Stefanos GRITZALIS.Introducing Federated Identities to One-Stop-Shope-Government Environments:The Greek Case[EB/OL].http://www.icsd.aegean.gr/publication_files/conference/886491186.pdf

(16)劉紅波.一站式政府研究:以公共服務為視角[D].吉林大學,2011.

(17)劉紅波.一站式政府的概念解析與角色定位[J].電子政務,2012(8):67-78

(18)S.Vasavi,S.Kishore.Need for Semantic Interoperability of E-Government Web Services within One Stop Web Portals:A Case Study[J].International Journal of Computer Science and Technology,2011(2),pp.136-140

(19)於躍.“問題導向,創新服務”該如何破解[J].電子政務,2016(8):14-16

(20)Viktor Mayer-Schonberger and David Lazer.Governance and Information Technology:From Electronic Government to Information Government[A].Boston:The MIT Press,2007,pp.1-14

(21)Klaus Lenk.Electronic Service Delivery-A Driver of Public Sector Modernization[J].Information Polity,2002(7),pp.87-96.

(22)張銳昕,劉紅波.一站式政府的邏輯框架與運行模式[J].電子政務,2011(5):2-11

(23)Patrizia Bertini.Designing Accessibile T-government Services [R].DTT:A Technological challenge to create an info-inclusive information society

(24)任隴嬋.關於三網融合是時候該說說真話了[EB].http://digi.tech.qq.com/a/20160301/031604.htm

(25)Abdulmohsen Abanumy,Pam Mayhew.M-government Implications For E-Government In Developing Countries:The Case Of Saudi Arabia[EB/OL].http://workspace.unpan.org/sites/internet/Documents/UNPAN033540.pdf

(26)Rameesh Kailasam.M-Governance...Leveraging Mobile Technology to Extend the Reach of E-Governance[EB/OL].file:///C:/Users/rxzhang/Downloads/m-Governance%20%E2%80%A6Leveraging%20Mobile%20Technology%20to%20extend%20the%20reach%20of%20e-Governance.pdf

(27)Rameesh Kailasam.M-Governance...Leveraging Mobile Technology to Extend the Reach of E-Governance[EB/OL].file:///C:/Users/rxzhang/Downloads/m-Governance%20%E2%80%A6Leveraging%20Mobile%20Technology%20to%20extend%20the%20reach%20of%20e-Governance.pdf

(28)Rameesh Kailasam.M-Governance...Leveraging Mobile Technology to Extend the Reach of E-Governance[EB/OL].file:///C:/Users/rxzhang/Downloads/m-Governance%20%E2%80%A6Leveraging%20Mobile%20Technology%20to%20extend%20the%20reach%20of%20e-Governance.pdf

(29)What is Smart City.[EB/OL].http://smartcities.gov.in/writereaddata/What%20is%20Smart%20City.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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