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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不信由你|如此另類的廣吿策略,太有創意了,值得深思

明朝時候, 蘇州城的刻書刊印很有名, 出版商的利潤非常可觀。 於是, 有些外地人眼紅了, 紛紛拿了蘇州人的書籍, 私自刻版發行。 蘇州人印刷的書出版不久, 盜版就跟著充斥市場。 弄得蘇州出版商無利可圖, 大為惱火。

當時, 有個出版商叫俞安期, 他編輯刻印了一本《唐類函》, 在該書即將印成發行之前, 他向蘇州官府遞上了訴訟狀子, 無中生有地說自己新印了《唐類函》, 其中有多少發往來地, 半道上遇到了強盜, 書全被搶走了, 請求官府為他出通緝令捕盜, 並聲稱願意拿出多少銀兩作為賞錢, 用來獎勵捉到搶書強盜的人。 官府的懸賞緝拿文告一出, 立即傳遍各處, 新書《唐類函》的名聲隨之傳了出去。 當然, 在官府浩大的嚴打聲勢之下, 沒人敢私刻這本書, 生怕到時候說不清楚, 官府把自己當強盜抓起來。

盜竊案在任何時代都是人們關心的重要話題, 茶餘飯後不管與自己有沒有關係, 總能引起人們的興趣, 更不用說官府佈告和懸賞所起的推波助瀾的作用了。 而且, 強盜歷來專搶值錢的東西, 現在竟然連書也搶了, 也不嫌累贅, 那《唐類函》一定是本好書, 值得一看。 於是《唐類函》剛一上市, 人們就紛紛搶購,

欲先睹為快。 這樣, 書商沒有花費一分一厘成功地做了一次廣告, 既提高了新書的知名度, 又堵住了盜版的漏洞, 真是一舉兩得。

在我們的生活中充斥著五花八門的廣告, 人們對廣告已經產生了膩煩心理, 對很多廣告產品持不信任的態度。 借助新聞事件變相“廣而告之”於是便成了商家越來越青昧的行銷手段, 這也就是所謂的事件行銷。 在人們街頭巷尾的談論聲中, 事件行銷往往能讓商家獲得比競爭對手更多的成功機會。 明朝蘇州書商這種聰明的“廣告”手法, 一直傳到現在還有人在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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