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 記者從自治區人社廳獲悉, 畢業年度的廣西區內高等教育全日制畢業生(含技師學院高級工班、預備技師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職業教育類畢業生), 符合相關條件的, 可申領求職創業補貼, 2017屆高校畢業生的發放標準為1120元/人。
近日, 自治區人社廳、教育廳、民政廳、 財政廳 、扶貧辦、殘聯聯合下發《關於做好高校畢業生求職創業補貼發放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 《通知》規定, 畢業年度的廣西區內高等教育全日制畢業生(含技師學院高級工班、預備技師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職業教育類畢業生), 符合身患殘疾、獲得過國家助學貸款、來自貧困殘疾人家庭、來自建檔立卡貧困家庭、來自享受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屬於特困人員(孤兒)等6個條件之一的, 可申領求職創業補貼。
補貼標準按上年度自治區一類地區月最低工資標準的80%一次性發放, 因此2017屆高校畢業生的發放標準為1120元/人。 補貼的申請流程方面:首先符合條件的高校畢業生填寫補貼申請表並提供相關證明材料, 於畢業學年3月10日前向所在高校提出申請;高校對申請材料進行審核並公示後, 於4月10日前將相關材料報送所在地人社部門;人社部門對申請材料進行覆核,
《通知》自2018年1月1日起執行。 2017屆來自貧困殘疾人家庭、建檔立卡貧困家庭或屬於特困人員(孤兒)的高校畢業生, 可于次年與2018屆申請者一起向學校提交申請,
誰可申領求職創業補貼?
符合以下任一條件的大學畢業生, 就可申領求職創業補貼
(一)身患殘疾。 指申請人持有第二代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
(二)獲得過國家助學貸款。 指申請人獲得過校園地或生源地國家助學貸款。
(三)來自貧困殘疾人家庭。 指申請人家庭有殘疾等級為一級或二級的成員。
(四)來自建檔立卡貧困家庭。 指申請人在高校求學期間, 其所在家庭被認定為建檔立卡貧困家庭(含貧困退出戶、脫貧戶、未脫貧戶)。
(五)來自享受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 指申請人在高校求學期間, 其所在家庭享受過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
(六)屬於特困人員(孤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