幾年前老婆的弟弟結婚, 由於他的婚房一直沒有錢裝修, 所以就借我家的別墅來做婚房。 我當時就想著是自己家裡人, 沒什麼, 就把房子借給他了。
只是我沒有想到他這麼一住就是七年的時間, 這七年時間他的房子裝修好了, 可是他並沒有搬出去住, 依舊住在我家的別墅裡, 他自己的房子則是租了出去。
想來也是覺得搞笑, 他們住的是我的家, 竟然這樣大膽, 一點沒有自覺性。 我不止一次提醒他, 我要收回房子了, 可是他每次都在裝蒜。
今年我姐姐回來了, 我給他又說了一次, 他嘴巴上答應我, 只要我姐姐一回來, 他就搬出去住。 我以為他真能信守承諾的, 就多給了他幾天時間。
可是, 誰能想到, 我姐姐都已經回來半年時間了, 他依舊不願意搬出, 想想都覺得好笑, 這大概是我這輩子見過最不要臉, 臉皮最後的人。
昨天我終於忍不住了, 找了我老婆, 我告訴她:這房子是我爸爸留給我姐姐的, 她現在回來了, 你弟弟再不搬出去, 我就把鎖換掉, 沒有鑰匙, 他的東西也就別想搬走了。
我下了狠話, 老婆才重視了起來, 把她弟弟趕了出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