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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性陪產假"落地難":何以成"紙面上的福利"

調查動機

最近幾年,男性陪產假是一個討論較多的話題。 儘管一些地方在地方立法中都明確了男性陪產假這一假期,但一直面臨“落地難”的問題。 前不久,有消息稱江蘇省擬立法明確男性共同育兒假,在男性陪產假的基礎上增加假期。 這一消息再次將男性依法請假照顧妻子、孩子這件事情推到輿論前臺。 在現實中,男性陪產假為何難“落地”?《法制日報》記者對此進行了調查。

隨著全面二孩時代的來臨,男性假期逐漸引起人們的關注。

《江蘇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婦女權益保障法〉辦法(草案)》近日提交審議,草案中首次提出男性共同育兒假,鼓勵單位給男性多放5天假回家帶孩子。

也就是說,在目前江蘇男性享有15天護理假的基礎上,再增加5天假期。

記者在採訪中瞭解到,儘管男性共同育兒假有一定現實必要性,但目前通常意義上的陪產假“落地”尚且面臨困難,江蘇省這一草案裡提及的增加5天假期能否推廣?

長時間請假影響公司業務

記者注意到,此前,一些地方也設立了陪產假,通常為15天。

以北京市為例,在北京市人大常委會通過的《北京市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中提到,北京女職工生育後,其配偶可享受陪產假15天。

4個月前,家住北京市西城區的陸敏成為母親。 陸敏的先生在一家大型保險公司上班,業務繁忙,加班是家常便飯。

“我生孩子的時候,我先生加上雙休一共休息了五天,而且我先生向單位申請的是事假,並非男性陪產假。 ”陸敏說。

陸敏的先生所在的公司一直以來都沒有男性請15天陪產假的先例,這基本上已經成為公司默認的“傳統”。

“他在保險公司上班,平時就忙得腳不沾地,休年假時都得加班,他們公司所有人都沒有請過15天這麼長時間的假。 半個月的時間,對公司業務的影響太大了,領導肯定不會允許的。 ”陸敏說。

陸敏有產假6個月,加上晚婚假1個月,一共有7個月。 在這7個月的時間裡,幾乎就是陸敏和保姆共同照顧孩子。

“當媽媽的第一個月最辛苦了,我年紀大吃不了苦,先生又請不了假幫我,於是直接住到月子中心裡去了,當時花了將近8萬元。

月子中心確實太貴,但是我先生太忙也沒別的辦法。 ”陸敏說。

其實,陸敏在生孩子之前也知道男性陪產假的存在,但是並沒有讓丈夫向公司爭取。 “五六天和半個月也沒差多少,再說本來他就幫不上什麼忙,還不得事事都靠我。 他要是一直在家沒准我倆還拌嘴。 最重要的是,和上班掙錢比起來,請假照顧孩子得不償失。 ”陸敏說。

如果要第二個孩子,陸敏又該如何應對?

“如果有共同育兒假還是很有意義的。 到那個時候,我還是希望我先生的假期能更長一點,因為二孩的生育壓力更大了。 ”陸敏對記者說。

企業主管自身更容易請假

家住北京市朝陽區的宋瑞是一家建築公司的部門主管,他和妻子正計畫要寶寶。

宋瑞在公司裡的職位已經處於管理層,相對于普通員工“不敢請假”來說,宋瑞在這方面並沒有太多擔憂。

“我肯定會申請陪產假。 15天雖然不算特別長,但是在我太太剛剛生產完比較虛弱的那幾天裡,我能時時陪在她身邊,哪怕端個茶倒個水,多多少少還是有些作用。 ”宋瑞說,“我自然希望男性陪產假能更長一些,如果有共同育兒假就更好了。 就算法律規定了只有一天,我也會盡我所能去請假,給妻子減輕負擔。 ”

當記者問宋瑞是否雇請月嫂時,宋瑞說,“我覺得月嫂只是在生活細節上照顧我的妻子,我自己的作用更多是在心靈關懷上。 月嫂怎麼能代替丈夫呢?何況,新生兒成長和變化速度最快,能親眼見證是很好的事情”。

家住北京市海澱區的鄭先生是北京一所高校的教師,已經有了兩個孩子,小兒子剛剛半歲。 鄭先生告訴記者,因為教師這份工作的特殊性,具有比其他職業更長時間的假期——寒暑假,所以他和太太會有計劃地讓寶寶降生在寒暑假。

“寒暑假就算是共同育兒假吧,留給我的時間很充足。 如果像其他職業的上班族一樣,只有一兩周,那情況可能會困難很多。 因為有寒暑假的原因,我和其他教師,絕大多數都會優先選擇寒暑假生孩子,所以基本上不會主動向學校申請陪產假或者共同育兒假,而且自己也不清楚應該有多少天假。 ”鄭先生說。

管理者不願男性請陪產假

對於企業管理者而言,並非意識不到陪產假或者共同育兒假的必要性,但是也有難處。

曹振是北京一家房地產銷售公司的門店經理,他的女兒剛滿1歲。他告訴記者,當一個家庭選擇生育第二個孩子時,應當適當增加男性員工的陪產假天數,比如在原來的時長上延長一段時間。因為照看兩個孩子要比照看一個孩子的壓力大多了。

曹振進一步向記者分析說,對於私營企業主來說,有沒有陪產假期這個問題不大受制於企業管理的壓力,反而更多取決於企業主自身。目前一些私企流行職業經理人,如果說職業經理人也算企業管理者的話,那他本質上還是企業的員工,仍然要接受業績考核制度和考勤制度的約束,並不是單純的企業主,並不能隨意地給自己或者手下員工放假,所以並非所有企業管理者都能決定自己或者手下員工的假期。

男性陪產假和企業績效之間究竟存在怎樣的關係?

“從公司的日常運作來看,普通員工和企業主之間存在一個很大的矛盾。站在企業主的角度考慮,肯定希望員工的工作時間越長越好,能為企業創造更多價值。員工的假期多,企業承擔的成本就多。從目前來說,大部分企業的員工還是以男性為主,女性員工所占比例相對較小。在這種情況下,如果男性員工的假期增多,相當於一個企業每年增加5%左右的用工成本。私營企業主當然希望盡可能節約開支,追求更多利潤。老闆想要省錢,員工想要多放假,這就是矛盾根源。”曹振說。

儘管曹振屬於管理層,但他依然建議站在普通員工的角度考慮,將男性陪產假或者共同育兒假上升至法律層面很有必要。有些企業管理者其實沒有那麼高的思想覺悟,會主動給員工放陪產假,如果法律有明文規定,管理者就只能遵從。普通上班族的數量肯定是多過管理者人數的,所以應該尊重多數人的利益。

同樣作為管理者的宋瑞也告訴記者,無論是在國企還是私企,尤其是小單位、小公司,很多職位都是專崗專職。女員工休產假實屬不得已而為之,男性再休陪產假,公司的運作很可能就斷了,一時半會兒也找不到人去頂替那個環節。

“所以一般最後都是公司給一些加班補助,男員工請幾天事假代替陪產假,雙方各退一步。”宋瑞說。(記者杜曉 實習生曹明珠)

曹振是北京一家房地產銷售公司的門店經理,他的女兒剛滿1歲。他告訴記者,當一個家庭選擇生育第二個孩子時,應當適當增加男性員工的陪產假天數,比如在原來的時長上延長一段時間。因為照看兩個孩子要比照看一個孩子的壓力大多了。

曹振進一步向記者分析說,對於私營企業主來說,有沒有陪產假期這個問題不大受制於企業管理的壓力,反而更多取決於企業主自身。目前一些私企流行職業經理人,如果說職業經理人也算企業管理者的話,那他本質上還是企業的員工,仍然要接受業績考核制度和考勤制度的約束,並不是單純的企業主,並不能隨意地給自己或者手下員工放假,所以並非所有企業管理者都能決定自己或者手下員工的假期。

男性陪產假和企業績效之間究竟存在怎樣的關係?

“從公司的日常運作來看,普通員工和企業主之間存在一個很大的矛盾。站在企業主的角度考慮,肯定希望員工的工作時間越長越好,能為企業創造更多價值。員工的假期多,企業承擔的成本就多。從目前來說,大部分企業的員工還是以男性為主,女性員工所占比例相對較小。在這種情況下,如果男性員工的假期增多,相當於一個企業每年增加5%左右的用工成本。私營企業主當然希望盡可能節約開支,追求更多利潤。老闆想要省錢,員工想要多放假,這就是矛盾根源。”曹振說。

儘管曹振屬於管理層,但他依然建議站在普通員工的角度考慮,將男性陪產假或者共同育兒假上升至法律層面很有必要。有些企業管理者其實沒有那麼高的思想覺悟,會主動給員工放陪產假,如果法律有明文規定,管理者就只能遵從。普通上班族的數量肯定是多過管理者人數的,所以應該尊重多數人的利益。

同樣作為管理者的宋瑞也告訴記者,無論是在國企還是私企,尤其是小單位、小公司,很多職位都是專崗專職。女員工休產假實屬不得已而為之,男性再休陪產假,公司的運作很可能就斷了,一時半會兒也找不到人去頂替那個環節。

“所以一般最後都是公司給一些加班補助,男員工請幾天事假代替陪產假,雙方各退一步。”宋瑞說。(記者杜曉 實習生曹明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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