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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體良的“鼓勵教育”

昆體良簡介:

昆體良(Marcus Fabius Quintilianus, 約35—約100年)古羅馬時期的著名律師、教育家和皇室委任的第一個修辭學教授 , 也是西元1世紀羅馬最有成就的教育家。 由於在雄辯術方面的造詣以及在辦學上的卓越成就, 當羅馬帝國在西元78年設立由國家支付薪金的雄辯術講座時, 他成了該講座的第一位教師。 昆體良在拉丁語修辭學校工作了二十年左右, 大約在西元90年左右退休。

在擔任教師的同時, 昆體良還兼任律師, 這使他有可能以當律師的豐富實踐經驗充實教學內容, 把理論與實踐緊密地結合起來。

昆體良對於教育事業懷有很大的信心, 認為教育者應當看到兒童具有無限的潛在能力和發展的可能性, 天賦的素質在學習上固然是重要的, 但不能因此抱怨只有少數人有能力可以接受教育, 而多數人是遲鈍的;相反, 大多數人是敏于理解和樂意學習的, 那些呆笨的人如同不正常的事物一樣,

是非常少的。 他竭力主張並多方論證了公共教育比私人教育優越的觀點。 他要求未來的演說家必須生活在最公開的和陽光普照的公共生活之中, 要善於與社會交往, 從而經常受到新的刺激和鼓舞。 在學習上, 他認為作為一個演說家, 必須有廣博的、穩固的知識基礎。 他特別強調文學教學(包括學習歷史家、科學家和詩人的著作)的重要性, 他說:“除非很好地、真正地打好基礎, 否則, 上層建築就會倒塌。 ”

1、教是為了不教

西元一世紀, 昆體良就提出了“教是為了不教”的深刻見解。 他認為, 教學的最終目的是要“引導班上的學生自己去發現問題, 運用他們的智力”, “除了使我們的學生不需要總是有人教,

我們的教學還能有什麼別的目的呢?”

2、注意激發學生學習的興趣和意願

這是昆體良教學藝術中極有價值的遺產。 “因為專心致志的學習有賴於意願, 而意願是不能強迫的。 ”昆體良在這方面積累了豐富的經驗。 他認為, 要激發學生的學習興趣和意願, 首先要求“教師要以父母般的感情對待學生……他應當嚴峻而不冷酷, 和藹而不放縱, 否則, 冷酷引起厭惡, 寬容招致輕視。 ”教師以自己的理智的愛贏得了學生的尊敬, 學生就能“視教師如父母”, 就為引導學生進步創造了有利條件。 “這種敬師的感情大大有助於進步, 因為在這種感情影響之下, 學生不僅將愉快地聽講, 而且會相信教給他們的東西, 願意仿效教師。 當彙集到學校去的時候,

他們會愉快地、歡欣地聚合在一起;他們的錯誤被糾正時不會生氣, 他們受到稱讚時會感到鼓舞;他們會以專心學習, 努力盡可能取得教師的珍愛。 ”

為了激發學生的學習興趣和意願, 昆體良認為, “應當善於回答學生提出的問題, 向那些不發問的學生提問。

”在課堂上, 教師“還要經常向學生提出問題以測驗學生的判斷能力。 這樣做就可以防止學生的漫不經心, 防止他們對教師的講課聽而不聞。 ”

3、善於糾正學生在學習中出現的錯誤

這是昆體良教學藝術的重要內容, 他指出;“在糾正學生的錯誤時, 如果過於吹毛求疵, 學生就會喪失努力的信心, 意志消沉, 最後會憎恨他的功課, 擔心動輒出錯, 什麼功課也不想做。 ”對於年幼的學生, 在糾正他的錯誤時, 教師的態度要和藹。 昆體良說:不論對錯誤的糾正多麼嚴格, 也要以溫和的手法去施行。 學生作業的有些部分應受到讚揚, 有些要馬虎過去, 有一些要重做, 一定要說出重做的理由。 有時在隱晦難解之處要加進教師的批語, 以進行啟發。”總之,“對不同年齡的學生,糾正錯誤要用不同方法,作業的數量和改正錯誤的標準都應當適合學生的智力水準。”由此可見,一切從學生的年齡特徵出發,正是昆體良教學藝術思想的核心。

昆體良看到並提出了過去一直被忽視的教師在教學過程中的重大作用問題。他對兒童心理特點和教學方法進行了研究,認為教師必須以父母般的態度對待兒童,並徹底瞭解兒童能力的差異和傾向;懲罰、鞭打,乃至嘲諷,只能使幼小的心靈受到創傷。昆體良堅決反對體罰,認為這是對兒童的淩辱。他認為,用體罰的方法來驅使學生學習,不但不能調動學生學習的積極性和自覺性,相反卻會使學生產生厭學的情緒。

4、昆體良對兒童的天賦才能有很高評價

這是他教育理論體系中的精華,他肯定兒童發展的可能性。指出兒童一般都生而具有智力活動與理解能力,愚純和低能只是一種反常現象,是稀有的。他把小學教育看作全部教育的基礎。他不贊成羅馬7歲入學的傳統習慣,主張兒童應提早入學,但學習不能負擔過重,教學中應多滲入遊戲的成份。他相信遊戲可以增強兒童智慧,培養兒童的道德品格,不過不能讓兒童遊戲過度。主張學校課程不宜單科獨進,而應該多科並進,對學生的精神是一種調劑,可以減輕疲勞,提高學習品質。他認為課程門類多,不致造成學生負擔過重,因為青年的接受性強,接受量大,而且在學校學習的時間長。

以進行啟發。”總之,“對不同年齡的學生,糾正錯誤要用不同方法,作業的數量和改正錯誤的標準都應當適合學生的智力水準。”由此可見,一切從學生的年齡特徵出發,正是昆體良教學藝術思想的核心。

昆體良看到並提出了過去一直被忽視的教師在教學過程中的重大作用問題。他對兒童心理特點和教學方法進行了研究,認為教師必須以父母般的態度對待兒童,並徹底瞭解兒童能力的差異和傾向;懲罰、鞭打,乃至嘲諷,只能使幼小的心靈受到創傷。昆體良堅決反對體罰,認為這是對兒童的淩辱。他認為,用體罰的方法來驅使學生學習,不但不能調動學生學習的積極性和自覺性,相反卻會使學生產生厭學的情緒。

4、昆體良對兒童的天賦才能有很高評價

這是他教育理論體系中的精華,他肯定兒童發展的可能性。指出兒童一般都生而具有智力活動與理解能力,愚純和低能只是一種反常現象,是稀有的。他把小學教育看作全部教育的基礎。他不贊成羅馬7歲入學的傳統習慣,主張兒童應提早入學,但學習不能負擔過重,教學中應多滲入遊戲的成份。他相信遊戲可以增強兒童智慧,培養兒童的道德品格,不過不能讓兒童遊戲過度。主張學校課程不宜單科獨進,而應該多科並進,對學生的精神是一種調劑,可以減輕疲勞,提高學習品質。他認為課程門類多,不致造成學生負擔過重,因為青年的接受性強,接受量大,而且在學校學習的時間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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