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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創」西遊法蘊(九)大話西遊之世間沒有“哲學王”——如來的過失

古希臘哲學家柏拉圖有一個為人熟知的觀點, 即“哲學王之治”。 因為哲學家是最具智慧和學問、最富遠見卓識、胸襟最廣闊和最熱愛真理的人, 除非哲學家成了國王,否則人類將禍害無窮,永無寧日。 按此標準, 西遊的世界裡, 最有資格成為哲學王的, 非如來莫屬。 然而, 細讀西遊就會發現, 如來的言行竟也存在諸多缺失, 與“哲學王”的完美形象相去甚遠。

一、違背“法無授權不可為”原則

在《西遊記》中, 玉帝是天庭的最高領導, 享有最高的管理權力。 然而, 在孫悟空事件的處理上, 如來絲毫沒有尊重玉帝的權力, 完全是按照自己的主觀意志行事, 實有僭越職權的嫌疑。

孫悟空大鬧天宮, 直接挑戰天庭, 屬“十惡不赦”之重罪, 此前已經被玉帝明確地判了死刑, 如來在出手降服孫悟空解救天庭危難的時刻, 就應該將孫悟空處死, 這是對玉帝先前死刑判決的繼續執行。

然而, 如來在沒征得玉帝許可的情況下擅作決定, 直接將已被判死刑的孫悟空壓在五行山下, 這一做法, 等於是越權行使司法裁判權。 進而, 在沒有經過任何審批程式的情況下, 如來即決定把孫悟空從五行山下釋放出來, 委以保護取經人的重任。 而釋放權無疑應該歸屬於玉帝。

“法無授權不可為”。 如來的上述行為嚴重違背了這一原則, 不但在根本上觸犯了玉帝的個人利益, 在某種意義上也是蔑視玉帝的權威, 挑戰了整個天庭的根本秩序, 這和孫悟空大鬧天宮的行為沒有本質區別。

二、違背“責罰相當”原則

責罰相當原則強調責任的大小、處罰的輕重應該與責任人行為的輕重相適應, 而如來有兩種情形違背了這一原則

1、罰過其責

(第三十九回)孫悟空指責文殊菩薩縱容自己的青毛獅子作惡, 菩薩反駁道, 他的坐騎之所以下界, 是奉了如來的旨意, 並言稱“當初這烏雞國王在那禦水河中浸了我三日三夜。 ……如來將此怪令到此處推他下井, 浸他三年, 以報吾三日水災之恨。 ”這裡, 烏雞國的國王只是把文殊菩薩浸泡了三天三夜, 而如來卻“浸他三年”, 從而導致在恢復正義的過程中, 正義第二次被侵犯。

2、罰不及其責

禍害人間的妖怪, 和靈山有關聯的有四個, 分別是黃風怪、蠍子精、大鵬金雕、金鼻鼠。 黃風怪傷生造孽, 如來認為不該死罪, 只是指派靈吉菩薩看管。 大鵬金雕吃人滅國, 是整部《西遊記》中為禍最劣的妖怪, 如來非但沒有責罰, 而是重新給他安排了工作。 金鼻鼠被哪吒父子拿住, 如來命令其當場釋放。 對這四名妖怪的處理, 如來均沒有做到責罰相當、罰當其罪, 同行為人的罪責相比, 處罰畸輕。 另外, 其他歸納下界的妖怪, 和太上老君有關聯的有三個(金角大王、銀角大王、青牛精),

和觀音有關聯的有兩個(金魚精、金毛怪), 和壽星有關聯的一個即白鹿, 這難免讓人產生某種合理懷疑:誰在天庭有勢力, 誰就更有實力充當下界黑惡勢力的保護傘。

三、承擔管理失察責任

1、縱容“吃拿卡要”

(第九十八回)阿儺、伽葉公然向唐僧索取“人事”, 不成便只傳白本。 面對孫悟空的質詢, 如來笑道:“你且休嚷……經不可輕傳, 亦不可以空取”, 如來的意思是天下沒有免費的午餐, 要想獲得真經, 應支付一定的對價, 否則一干眾弟子就沒辦法過生活。 大道之行, 天下為公, 金針度人, 這本是一份“山大的福緣, 海深的善慶”, 如來領導的組織並非是一個營利機構, 實無必要把錢財看得如此之重。 其行為過於注重本部門的利益, 忽視公共利益, 帶有明顯的“逐利”傾向,也違背了自己當初苦心孤詣研究真經的初衷。

2、放任下屬為非作歹

(第九十一回)唐僧一行來到金平府,獲知了“佛祖偷油”的故事。當然,在此偷油的並非佛祖,而是三隻犀牛精。犀牛精作惡歷時之長,如來是知情的。此事就發生在靈山腳下,當然屬於如來的管轄範圍。更為嚴重的是,金平府的百姓張冠李戴,把犀牛精的惡行算在如來頭上,因此,于公於私,如來都應該出手。然而,如來並沒有這樣做,他放任犀牛精以自己名義在其身邊長期作惡,是應該承擔相應責任的。

3、宏觀失察

(第九十八回)唐僧來到靈山,如來再次闡述了西行的重大意義,曰:“你那東土乃南贍部洲,只因天高地厚,物廣人稠,多貪多殺,多淫多誑,多欺多詐……”這是對東土大唐的偏見,還是對東土大唐的失察?唐僧西行,在唐朝疆域內沒有遇到一個妖怪,只是出了唐朝國土才接二連三地遇見強盜和妖怪;再有,西行歷經大小十幾個國家,這些國家對唐僧大都極盡禮遇,言必稱上邦高僧,流露出對東土的無限嚮往和崇敬。凡此種種,足以說明如來對四大部洲狀況的觀察是失真的。

綜上,如來是最有資格做“哲學王”的,其言行卻存在種種缺失。天上人間,並不存在一個“哲學王”。基於此,我們是否可以認為,小說本身暗含的意蘊,已經超越了傳統的明君賢相式的人治思維?

來源 | 張未然作品

改編 | 張榮貴馬秀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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帶有明顯的“逐利”傾向,也違背了自己當初苦心孤詣研究真經的初衷。

2、放任下屬為非作歹

(第九十一回)唐僧一行來到金平府,獲知了“佛祖偷油”的故事。當然,在此偷油的並非佛祖,而是三隻犀牛精。犀牛精作惡歷時之長,如來是知情的。此事就發生在靈山腳下,當然屬於如來的管轄範圍。更為嚴重的是,金平府的百姓張冠李戴,把犀牛精的惡行算在如來頭上,因此,于公於私,如來都應該出手。然而,如來並沒有這樣做,他放任犀牛精以自己名義在其身邊長期作惡,是應該承擔相應責任的。

3、宏觀失察

(第九十八回)唐僧來到靈山,如來再次闡述了西行的重大意義,曰:“你那東土乃南贍部洲,只因天高地厚,物廣人稠,多貪多殺,多淫多誑,多欺多詐……”這是對東土大唐的偏見,還是對東土大唐的失察?唐僧西行,在唐朝疆域內沒有遇到一個妖怪,只是出了唐朝國土才接二連三地遇見強盜和妖怪;再有,西行歷經大小十幾個國家,這些國家對唐僧大都極盡禮遇,言必稱上邦高僧,流露出對東土的無限嚮往和崇敬。凡此種種,足以說明如來對四大部洲狀況的觀察是失真的。

綜上,如來是最有資格做“哲學王”的,其言行卻存在種種缺失。天上人間,並不存在一個“哲學王”。基於此,我們是否可以認為,小說本身暗含的意蘊,已經超越了傳統的明君賢相式的人治思維?

來源 | 張未然作品

改編 | 張榮貴馬秀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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