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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曝光十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典型案件!

日前,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紀委公開曝光10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典型案件。 這10起典型案件是:

一、葉城縣原副縣長阿布來提·木拉尼亞孜、塔什庫爾幹縣瑪律洋鄉原黨委書記劉曉軍違規組織參與高消費娛樂活動問題。

2017年6月, 阿布來提·木拉尼亞孜在塔什庫爾幹縣援助災後重建期間, 接受劉曉軍的私人宴請後, 又違規參與其在高檔酒店KTV組織的高消費娛樂活動。 2017年11月, 阿布來提·木拉尼亞孜受到留黨察看二年、行政撤職處分, 劉曉軍受到留黨察看一年、行政撤職處分。

二、新源縣財政局基建科科員楊磊違規收受禮品禮金問題。 2015年至2016年, 楊磊先後多次收受管理服務物件馬某某、趙某某和苟某某微信轉帳禮金1.5萬元、價值0.35萬元的購物卡7張以及價值0.65萬元的煙酒。 2016年7月, 安排某公司專案經理陳某某為其親戚在新源縣賓館開房4間, 未支付費用。 鑒於楊磊已於2015年2月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行政記大過處分,

處分後再次發生違紀違規問題, 性質惡劣, 2017年6月, 楊磊受到留黨察看一年、行政撤職處分。

三、吉木薩爾縣北庭鎮獸醫站原站長張玲違規發放津補貼和福利等問題。 2014年至2017年, 張玲利用職務便利, 多次給單位幹部職工違規發放津補貼和福利共計21萬餘元;長期使用公款支付私家車加油費。 2017年11月, 張玲受到撤銷黨內職務、行政撤職處分。

四、阿勒泰市拉斯特鄉原黨委書記曹金剛公款吃喝問題。 2017年3月, 曹金剛以班子調整為由, 組織16名班子成員在機關食堂公款聚餐飲酒。 此外, 曹金剛還存在其他違紀問題。 2017年10月, 曹金剛受到留黨察看一年、行政撤職處分。

六、民豐縣葉亦克鄉色格孜吾依村原黨支部書記麥提圖爾迪·尼亞孜違規公務接待等問題。

2013年至2016年, 麥提圖爾迪·尼亞孜將本村農牧民上交的土地租金0.1萬元和價值0.5萬元的6只羊用於公務接待。 2015年, 安排收取牧民義務勞動費11.77萬元, 將其中2.73萬元用於接待、送禮等支出。 此外, 麥提圖爾迪·尼亞孜還存在其他違紀問題。 2017年12月, 麥提圖爾迪·尼亞孜受到留黨察看一年處分。

七、博州旅遊局黨組成員、紀檢組長賽傑克違規收受禮品禮金問題。 2013年至2015年逢年過節, 賽傑克多次收受管理服務物件共計2.8萬元禮金以及煙酒、土特產等禮品。 2017年11月, 賽傑克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九、輪台縣輪台鎮黨委副書記、紀委書記莫合塔爾·買買提違規接受宴請問題。 2016年10月至2017年2月, 莫合塔爾·買買提先後4次接受輪台縣輪台鎮亞克巴克村原村委會主任阿卜拉·阿蔔來提為拉近關係組織的宴請,

並在飯後到KTV唱歌、飲酒, 造成不良社會影響。 2017年11月, 莫合塔爾·買買提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十、阿克蘇市供銷合作聯社工作人員李志亮違規領取津補貼問題。 2013年1月至2014年3月, 李志亮被納入事業編制人員後, 仍違規領取董事津貼共計1.5萬元。 2017年11月, 李志亮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通報強調, 2018年元旦、春節假期是黨的十九大後第一個重要時間節點, 能否做到風清氣正, 關乎各族群眾對我們持續推進全面從嚴治党的信心與信任, 關乎黨的十九大後持續深入抓作風建設能否開好局、起好步。 全區各級黨組織和紀檢監察機關要從政治和大局高度,

認真學習領會習近平總書記關於進一步糾正“四風”, 狠抓作風建設的重要批示精神, 充分認識“兩節”期間持續正風肅紀的極端重要性, 嚴格貫徹落實《自治區黨委常委會貫徹落實<中共中央政治局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實施細則>的實施辦法》, 把鞏固和拓展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成果作為嚴肅的政治任務。 緊盯“兩節”期間違規收送節禮、違規宴請、公車私用、違規發放津補貼、微信收發紅包、公款吃喝轉入地下等“四風”及隱形變異“四風”問題, 提前安排部署, 拓寬監督管道, 持續開展監督檢查, 以釘釘子精神持續抓、扎實抓、盯住抓, 在堅持中深化、在深化中拓展, 不斷取得作風建設新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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