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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日起環烏高速三處路段納入烏魯木齊交警管轄範圍

關於新增部分路段交通管轄權的公告

根據自治區交通運輸廳《關於自治區交通運輸廳與烏魯木齊市人民政府工作會商紀要》(烏政閱﹝2017﹞31號)和烏魯木齊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烏魯木齊周邊國省道及專用公路移交工作方案的通知》(烏政辦﹝2017﹞207號)要求, 經自治區公安廳交警總隊研究決定, 原由高等級公路交警支隊所管轄的國道216線K648km+0m-K654km+027m(上沙河立交橋至五建河北路出口及上沙河立交以南四個匝道)、省道115線K0km+0m-K10km+200m(木材廠至小地窩堡立交橋)、Z412線K0km+00m-K0km+700m(S115線機場立交橋至地窩堡機場)3條路段, 自2018年1月1日起交由烏魯木齊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進行管轄。

2018年1月1日0時起, 上述移交路段發生的交通事故、交通違法由烏魯木齊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快速路大隊按照城市快速路進行管轄處理, 2018年1月1日0時前發生的交通事故、交通違法仍由高等級公路交警支隊處理。

特此公告。

烏魯木齊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

2017年12月30日

從2018年1月1日0時起, 如車主在這三處路段發生交通事故, 可撥打122或城市快速路交警大隊諮詢求助電話:4648856報警, 烏魯木齊交警將第一時間派警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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